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2022-025
债券代码:163110.SH 债券简称:20东方01
债券代码:163604.SH 债券简称:20东方02
债券代码:175914.SH 债券简称:21东方01
债券代码:188936.SH 债券简称:21东方02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韩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引战增资项目取得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旗下中韩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韩人寿”)收到《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关于中韩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股东的批复》(浙银保监复〔2022〕338号)。批复的内容如下:
批准中韩人寿注册资本从150,000万元增加至300,120万元人民币,由公司认购新增注册资本25,040万元人民币,由浙江长兴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兴金控”)认购新增注册资本60,704.26万元人民币,由温州市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国金”)认购新增注册资本16,566.624万元人民币,由温州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电力”)认购新增注册资本16,476.588万元人民币,由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交发”)认购新增注册资本16,476.588万元人民币,由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裕投资”)认购新增注册资本14,855.94万元人民币。
增加注册资本和股东后,中韩人寿股权结构如下:公司持股33.33%,韩华生命保险株式会社持股24.99%,长兴金控持股20.23%,温州国金持股5.52%,温州电力持股5.49%,温州交发持股5.49%,证裕投资持股4.95%。
2021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及浙江省委省政府陆续出台相关文件,全面支持浙江先行探索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打造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推动建立金融促进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和有效路径,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提供有力的金融保障与支撑。公司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助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行动方案(2022一2025年)》,致力发挥综合金融服务优势,坚持“金融+科技”“金融+民生”“金融+低碳”“金融+治理”,以高质量金融服务助力实体经济发展。
公司旗下中韩人寿是助力共富、服务民生的重要金融机构。本次引战增资是公司推进省市县国资国企产业协同企业联动的成果之一,公司是浙江省属国有上市金控平台,温州市正处于金融综合改革推进阶段,长兴是位于长三角中心枢纽区域的全国百强县(市),国泰君安是总部位于上海的全国性头部券商。此次引战增资有利于各方共同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中韩人寿将依托股东赋能,不断提升公司治理能力水平,深化保险领域数字化改革,围绕服务实体经济和保障民生,创新产品和服务,充分发挥保险“稳定器”作用,打造保险服务共同富裕示范样本。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