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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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
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2022-07-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精制 公告编号:2022-053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

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5月26日,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调查通知书》(吉证调查字2021002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公司已于2021年5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于2021年9月24日、2021年10月25日、2021年11月24日、2021年12月24日、2022年1月24日、2022年2月24日、2022年3月24日、2022年4月22日、2022年5月24日和2022年6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2021-080、2021-087、2021-089、2022-002、2022-007、2022-015、2022-018、2022-034和2022-045)。

截止本公告日,上述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在调查期间,公司将全面配合监管部门的调查工作,同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每月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果公司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且违法行为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可能存在终止上市风险。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