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与部分解质押及其
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15 证券简称:福鞍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8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与部分解质押及其
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福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鞍控股”)于近日办理了1,221万股的股份质押手续,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福鞍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中科(辽宁)实业有限公司(原名:辽宁中科环境监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实业”)持有公司股份193,378,183 股,本次质押股份占福鞍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的6.31%,占公司总股本的3.98%。
● 福鞍控股于2022年7月20日办理了172万股的股份解除质押手续,占福鞍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的0.89%,占公司总股本的0.56%。
● 福鞍控股一致行动人中科实业于2022年7月19日办理了1,016万股的股份解除质押手续,本次解除质押股份占福鞍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中科实业所持股份的5.25%,占公司总股本的3.31%。
●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福鞍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193,378,183 股,占公司总股本62.98%,福鞍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 11,933万股(含本次),占福鞍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 61.71%,占公司总股本的 38.87%。
公司于 2022 年 7月22日接到福鞍控股和中科实业的通知,获悉其持有的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和限售流通股进行了质押及解质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上市公司股份解质或解冻
1.股份被解质或解冻情况
(1)福鞍控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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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科(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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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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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次质押的股份不存在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等情况。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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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 福鞍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4,907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38%,占公司总股本的15.98%,其中2,696万股是为辽宁福鞍特种装备制作安装厂等公司在银行贷款的担保,担保金额为35,900万元,其余2,211万股为福鞍控股的质押融资,对应融资余额 19,500 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不含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0 股。
福鞍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资金偿还能力,福鞍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其经营利润、自有资金、股票红利、投资收益等。
2. 福鞍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 福鞍控股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福鞍控股质押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2)本次福鞍控股质押公司股份不会影响福鞍控股向公司委派董事席位,不影响福鞍控股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关联情况,不会对公司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产生影响。
4. 其他注意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质押、解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 7 月 23日
证券代码:603315 证券简称:福鞍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9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8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8月8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8月8日
至2022年8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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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7月1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福鞍控股有限公司、中科(辽宁)实业有限公司、吴迪、张轶妍、李士俊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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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出席会议本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2、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来信需或传真请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或传真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4、现场登记时间:2022年8月5日9:00一15:00,股东的信函或传真到达日不迟于2022年8月5日16:00
5、登记地点: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鞍郑路8号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四楼证券事务部。
六、其他事项
1、预计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公司办公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鞍郑路8号。
联系人:王丹阳
联系电话:0412-8492100
传真:0412-8492100
邮编:114016
特此公告。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8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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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