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2-48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召开通知于2022年7月19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2.2022年7月22日,会议在平顶山市鲁山县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赵书盈、余德忠、张勇、安汝杰董事和王京宝、刘振、史建庄独立董事共7人出席了会议。其中,张勇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4.本次会议由赵书盈董事长主持。列席本次会议的有:采连革监事会主席,郭金鹏、张静、韩献会、毕瑞婕监事,董事会秘书王萍,证券事务代表韩玉伟。
5.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总工程师宋嘉俊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宋嘉俊先生因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总工程师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嘉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宋嘉俊先生在担任公司总工程师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宋嘉俊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本届经营班子任期止。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与邦银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为保障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会议同意公司子公司鹤壁丰鹤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丰鹤发电”)拟使用其部分生产设备作为标的物以售后回租方式,与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银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2.5亿元,期限3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子公司与邦银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郑州豫能脱硫废水零排放项目的议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精神,加快“美丽河南”建设,推动和引领河南省工业废水治理创新发展,打造工业水管理服务平台,加快公司向综合能源服务商转型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豫能格瑞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郑州豫能脱硫废水零排放项目,脱硫系统废水设计处理规模2×18m3/h,总投资额6789万元。实施后,按年运行5000小时计,每年减少脱硫废水排水量18万m3,回收水量10万m3,所产生的环境效益明显。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投资建设郑州豫能脱硫废水零排放项目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金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1年7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88号),核准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830,544,200元。
截至2022年6月15日止,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份170,193,483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830,544,197.04元。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355,587,847.00元变更为人民币1,525,781,330.00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配套募集资金非公开发行股份进行了验资,并出具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1348487_R03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情况详见《〈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全文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27次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金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2年8月8日下午14:30在公司住所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B座13层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2-49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总工程师宋嘉俊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宋嘉俊先生因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总工程师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嘉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宋嘉俊先生在担任公司总工程师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宋嘉俊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22年7月22日,公司召开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刘峰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本届经营班子任期止。
刘峰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尚未解除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刘峰先生的简历和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刘峰先生具备履行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尚未解除的情形;刘峰先生的提名、选举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刘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7月23日
附件
刘峰先生简历
刘峰,男,1971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1年10月至2004年2月,在鹤壁万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作;2004年2月至2017年8月,在鹤壁同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历任值长、部门主任助理、部门主任、副总工程师、副总经理;2015年1月至2017年8月,在鹤壁鹤淇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兼任部门主任、副总经理; 2017年8月鹤壁鹤淇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合并鹤壁同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后至2019年2月,在鹤壁鹤淇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任副总经理;2019年2月至2020年3月,在濮阳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任副总经理;2020年3月至2021年3月,在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部门主任;2021年3月至2022年6月,在南阳天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南阳鸭河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任党委书记、副总经理;2022年6月至今,在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刘峰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2-52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注册资本金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7月22日,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金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金变更
2021年7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88号),核准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830,544,200元。
截至2022年6月15日止,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份170,193,483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0,544,197.04元。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355,587,847.00元变更为人民币1,525,781,330.00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配套募集资金非公开发行股份进行了验资,并出具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1348487_R03号验资报告。
二、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情况详见《〈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全文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27次修订)。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注:表格中加粗文字为修订或新增内容, 删除线文字为删除内容
■
除上述条款变更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均保持不变。
三、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变更手续事宜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需办理工商备案登记,董事会已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职能部门根据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四、备查文件
1.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2-51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投资建设郑州豫能脱硫废水零排放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召开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郑州豫能脱硫废水零排放项目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精神,加快“美丽河南”建设,推动和引领河南省工业废水治理创新发展,打造工业水管理服务平台,加快公司向综合能源服务商转型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豫能格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瑞科技”)拟投资建设郑州豫能脱硫废水零排放项目,脱硫系统废水设计处理规模2×18m3/h,总投资额6789万元。实施后,按年运行5000小时计,每年减少脱硫废水排水量18万m3,回收水量10万m3,所产生的环境效益明显。
具体如下: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郑州豫能脱硫废水零排放项目
建设单位:河南豫能格瑞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脱硫系统废水设计处理规模2×18m3/h
项目总投资:6789万元
建设工期:12个月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子公司对外投资建设郑州豫能脱硫废水零排放项目,是保障环境安全,打造工业水管理服务平台,加快公司向综合能源服务商转型发展的重要举措,对加快“美丽河南”建设,推动和引领河南省工业废水治理创新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脱硫废水零排放项目存在市场风险、投资风险、经营风险等风险,公司将通过加强项目过程管理、深入研究政策、分段投资等措施规避或降低相关风险。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子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项目投资方案。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2-53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2022年7月22日,本公司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8月8日(星期一)下午14: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8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8月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8月8日下午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8月2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B座13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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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7月23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金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三)特别说明:
上述议案1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赴登记地点登记,也可以通过电话或传真报名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2年8月3日(星期三)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三)登记地点: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B座12层。
(四)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代理人凭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和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凭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B座12层,邮政编码:450008。电话:0371-69515111,传真:0371-69515114,联系人:韩玉伟。
(六)会议费用: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7月2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896”,投票简称为“豫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8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8月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8月8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票数量: 代理人签名:
委托人签名(签章):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备注: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请在“表决意见”栏内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2-50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子公司与邦银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融资租赁业务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保障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子公司鹤壁丰鹤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丰鹤发电”)拟使用其部分生产设备作为标的物以售后回租方式,与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银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2.5亿元,期限3年。
公司与邦银租赁无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7月22日,公司召开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与邦银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生效不需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响螺湾旷世国际大厦B座301室
法定代表人:潘文尧
注册资本:人民币30亿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07592059XH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邦银租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标的名称:丰鹤发电发电设备等资产
权属: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出租人:邦银租赁
承租人:丰鹤发电
交易类型:售后回租
租赁标的物:丰鹤发电发电设备等资产
租赁融资金额:人民币2.5亿元
租赁期:3年
租金支付方式:半年等额本金还款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缓解煤炭价格上涨带来的资金压力,拓宽融资渠道,为公司经营提供资金支持。子公司本次拟进行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不影响子公司生产设备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7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