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2-07-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88 200488 证券简称: 晨鸣纸业 晨鸣B 公告编号:2022-065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96人,可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9,948,000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1%,为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2年7月27日。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96名激励对象共计29,948,000股限制性股票可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1%,关联董事及关联监事均已回避表决。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0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均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2、2020年4月3日,公司通过公司内部网站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2020年4月3日起至2020年4月12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及相关部门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0年5月8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0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境内上市股份类别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境外上市股份类别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0年5月16日披露了《关于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0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均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同意以2020年5月29日为授予日,以2.8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11名激励对象授予7,960万股A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0年7月14日,本次授予的7,960万股A股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上市日期为2020年7月15日。

6、2022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均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由于公司分别于2020年8月18日、2021年8月12日实施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作出相应调整。调整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85元/股调整为2.5184172元/股。

除上述内容调整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1、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40%。

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0年5月29日,登记完成日为2020年7月14日,上市日期为2020年7月15日。自2022年7月15日起,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境内上市股份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境外上市股份类别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时间为2022年7月27日

2、本次符合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解激励对象人数为96名,可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为29,948,000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2,984,208,200股的1%,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比例锁定。

五、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六、备查文件

1、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获得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北京雍行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6、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