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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2022-07-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79 证券简称:雷赛智能 公告编号:2022-052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2年7月15日

2、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2年7月27日

3、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数量:750.00万股

4、首次授予价格:7.96元/股

5、首次授予人数:88人

6、股份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雷赛智能”)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期激励计划”) 的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5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本期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期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5月27日,公司在内部办公OA系统对激励对象名单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2022年5月27日起至2022年6月6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及相关部门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innfo.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年6月13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6月13日提交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7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情况

(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2年7月15日

(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7.96元/股

(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四)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和数量: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88人,首次授予数量750.00万股,具体数量分配情况如下:

注:1、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相等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期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0%。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期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00%;

3、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本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原则上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五)解除限售安排

本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各自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期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依据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目标设置情况,本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六)解除限售条件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期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期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期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2-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根据当前疫情不确定的现状及对未来行业、经济形势的判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考核年净利润指标是指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本次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和大额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股权、固定资产)处置损益,对合并利润表存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人力资源部将负责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绩效考评的执行过程和结果,并依照审核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比例。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标准系数。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分为A、B、C 三个等级,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比例: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三、本期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期激励计划有关议案已经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向激励对象授出权益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不存在差异。

四、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六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期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未有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7月18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518Z0075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22年7月1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

截至2021年7月1日止,贵公司已收到田天胜、周青霞、覃海涛等88名股东缴纳的行权款合计人民币59,700,000.00元,已缴存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侨香支行9550880072986100159账号中,其中新增注册资本7,500,000.00元,人民币52,200,000.00元作为资本公积处理。

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7月15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2年7月27日。

七、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注: 1、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2、本次股份结构最终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数据为准。

八、收益摊薄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最新股本309,100,000股摊薄计算,2021年度公司每股收益为0.7063元/股。

九、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301,600,000股增加至309,100,000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李卫平先生, 李卫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6,130,000股,占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前总股本的 28.56%。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李卫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不变,占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总股本的 27.86%

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十、本期激励计划所筹集资金的用途

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后筹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