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商中证沪港深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商中证沪港深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现将招商中证沪港深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决议以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招商中证沪港深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的议案为《关于招商中证沪港深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权益登记日为2022年6月23日,投票时间为2022年6月23日0:00至2022年7月22日17:00止。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的基金总份额为60,917,367.00份。经统计,出席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32,435,243.00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3.24%,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32,435,243.00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00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0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00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0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招商中证沪港深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次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包括公证费、律师费,前述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依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招商中证沪港深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2年7月25日表决通过了本次会议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事项实施情况
本次基金合同的修改自2022年7月26日起生效,投资者可在规定媒介及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cmfchina.com)查阅本基金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将一并修改,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四、备查文件
1、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招商中证沪港深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招商中证沪港深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招商中证沪港深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公证书
5、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关于招商中证沪港深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