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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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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重大诉讼的补充公告

2022-07-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69 证券简称:太原重工 公告编号:2022-024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重大诉讼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原重工”或“公司”)于2022年7月20日披露“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公司因合同纠纷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判令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拉弹泡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弹泡公司”)与大庆远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景公司”)等被告共同偿还公司欠款144,406.97万元及自2019年5月1日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截至2022年5月1日暂合计145,803.10万元。本案涉及诉讼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39%。现将该诉讼事项具体情况补充如下:

一、项目实施情况

(一)合同基本情况

2012年12月19日,原告太原重工与被告拉弹泡公司、黑龙江瑞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好公司”)合作“黑龙江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拉弹泡300MW风电项目(以下简称‘拉弹泡项目’)”,由太原重工提供项目资金和设备,暂定合同金额23亿元,其中风机设备11.25亿元,工程11.75亿元。

2019年5月18日,《拉弹泡风电项目收尾推进会议纪要》确定太原重工与拉弹泡公司合作的拉弹泡项目封口总造价为254,372.57万元。截至起诉时,拉弹泡公司尚欠原告太原重工144,406.97万元未偿还。

(二)项目建设情况

2013年拉弹泡项目开工建设,装机200台1.5MW风机,该项目土建工程、风机设备交付及其配套设施陆续完工。

(三)合同回款情况

截至目前,项目合同已回款109,965.60万元,拉弹泡项目其余合同款均未偿付。

二、项目审议及披露情况

拉弹泡项目合同为公司日常工程总承包合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2.2条第(二)项规定,合同金额未达到项目合同签订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即2011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故公司无需对该合同的签订进行审议及披露。另外,为解决客户在购买本公司风电设备中的资金问题,拓宽风电设备销售渠道,本公司与中国康富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拉弹泡公司、远景公司签订《回购协议》,本公司在销售风电设备融资租赁交易中承担5.4亿元范围内的余额回购担保责任。本次回购担保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已于2016年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产品销售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1),公司在后续定期报告中对上述事项进展情况进行了持续披露。

三、公司提起诉讼的原因

拉弹泡项目最后一批风电机组吊装完成后,具备预调试条件,公司于2022年初启动预调试工作。因拉弹泡公司在本公司风电机组250小时可靠性运行试验过程中设置障碍,本年多次协商未果,且无还款实质性行为,为维护公司自身利益,公司向拉弹泡公司与远景公司等被告提起诉讼。

四、坏账准备和坏账风险

对于拉弹泡项目的未回款项,公司按会计准则规定,分别按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进行核算。在应收账款核算的款项,编制应收账款账龄表,并按对应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未来经济状况得出)计算并计提坏账准备;在合同资产核算的款项,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并计提坏账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公告案件涉案金额暂计145,803.10万元,已累计计提坏账准备5,530.44

万元。因本次公告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应收账款回收及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实际影响以法院的最终判决为准。

关于本次公告诉讼事项,后续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和会计准则的要求进

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以日后实际发生额为准。

本公司将积极做好诉讼相关工作,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持续披露以上诉讼的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