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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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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2-07-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99 证券简称:纽威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54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07月22日,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或经董事授权的代理人共9名,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与会董事经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类型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07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99 证券简称:纽威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55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07月22日上午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郝如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类型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07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99 证券简称:纽威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56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

并暂缓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653号文)核准,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人民币17.66元/股的发行价格公开发行82,5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其中公司公开发行新股50,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计人民币883,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3,804,089.3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9,195,910.63元。上述资金于2014年1月14日全部到账,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德师报(验)字(14)第0027号验资报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及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相关情况如下:

注1:2018年1月22日,本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对“年产10,000台(套)石油阀门及设备项目”进行战略调整,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中的30,000万元变更用于“年产50,000吨锻件制品一期项目”。

注2:2020年8月31日,本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纽威股份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议案》。公司对“年产35,000台大口径、特殊阀项目”、“年产10,000吨各类阀门铸件项目”、“年产10,000台(套)石油阀门及设备项目”进行结项,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合计9,200.00万元人民币用于公司拟实施的“纽威工业材料(大丰)有限公司铸造生产线技术改造(一期)项目”。

三、纽威工业材料(大丰)有限公司铸造生产线技术改造(一期)项目实施情况

“纽威工业材料(大丰)有限公司铸造生产线技术改造(一期)项目”(以下简称“大丰项目”)拟对原大丰开发区工厂进行重建,以覆膜砂射芯(型)工艺和复合铸造工艺代替原先的水玻璃熔模铸造工艺,产能规划6000吨∕年。

2020年8月大丰项目立项后,公司积极推动其各类审批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铸造产能的通知》(工信厅联装〔2019〕44号)、《江苏省铸造产能置换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规定,盐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2021年5月8日至2021年5月14日对纽威工业材料(大丰)有限公司退出产能进行了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于2021年5月31日公告;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于2021年12月24日至2021年12月30日对大丰项目相关方案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于2021年12月31日予以公告。

公司在收到“盐工信装备〔2021〕51号”及 “苏工信装备【2021】655号”公示文件后积极推动项目建设,于2022年3月15日签署了原厂房设备拆除工程合同,并于2022年5月完成了原厂房设备的拆除工作。

四、纽威工业材料(大丰)有限公司铸造生产线技术改造(一期)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收到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核准公示。于2022年3月15日签署了原厂房设备拆除工程合同,2022年5月初完成了原厂房拆除工作后尚未启动大丰项目新厂房的建设及新设备的购置。根据当前的市场环境及公司经营情况变化,公司拟对大丰项目进行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具体原因如下:

一方面,2022年以来,华东地区新冠疫情扩散,相关城市相继采取了封控管理等紧急应对措施,物流受阻,导致公司的大丰铸件工厂对苏州阀门工厂的铸件供应受到一定的影响,因此公司在满足客户对公司自有铸件要求的同时积极开发新的铸件供应商,并拟探讨寻求与部分铸件供应商之间更加紧密的互惠合作关系,以保障原材料采购的及时、通畅、稳定。同时,部分客户基于保障供应链安全的考虑,对公司开发外部铸件供应商的态度更为积极。

另一方面,2022年上半年,公司主要下游炼油炼化行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额增速放缓,整体市场需求与公司的预期存在一定差距,公司新增接单行业变化较大,预计铸件增量需求减少。

鉴于当前外部市场环境与大丰项目立项时相比已发生较大变化,因此公司对大丰项目重新做了研究和评估,认为在公司外部铸件供应商增加、下游市场需求不及预期的情况下,大丰项目实施后的预期效益存在不确定性,不宜继续推进,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以及自身实际经营状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大丰项目,并将根据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对相关募集资金进行合理安排。

五、纽威工业材料(大丰)有限公司铸造生产线技术改造(一期)项目暂缓实施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纽威工业材料(大丰)有限公司铸造生产线技术改造(一期)项目暂缓实施是公司基于自身发展战略规划及项目实施情况所做出的谨慎决策,项目的暂缓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未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以及自身实际状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大丰项目。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一方面,2022年以来,华东地区新冠疫情扩散,相关城市相继采取了封控管理等紧急应对措施,物流受阻,导致公司的大丰铸件工厂对苏州阀门工厂的铸件供应受到一定的影响,因此公司在满足客户对公司自有铸件要求的同时积极开发新的铸件供应商,并拟探讨寻求与部分铸件供应商之间更加紧密的互惠合作关系,以保障原材料采购的及时、通畅、稳定。同时,部分客户基于保障供应链安全的考虑,对公司开发外部铸件供应商的态度更为积极。另一方面,2022年上半年,公司主要下游炼油炼化行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额增速放缓,整体市场需求与公司的预期存在一定差距,公司新增接单行业变化较大,预计铸件增量需求减少。

鉴于当前外部市场环境与大丰项目立项时相比已发生较大变化,因此公司对大丰项目重新做了研究和评估,认为在公司外部铸件供应商增加、下游市场需求不及预期的情况下,大丰项目实施后的预期效益存在不确定性,不宜继续推进,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以及自身实际经营状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大丰项目,并将根据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对相关募集资金进行合理安排。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纽威工业材料(大丰)有限公司铸造生产线技术改造(一期)项目”进行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 是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负责的原则所做出的审慎决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同时,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一方面,2022年以来,华东地区新冠疫情扩散,相关城市相继采取了封控管理等紧急应对措施,物流受阻,导致公司的大丰铸件工厂对苏州阀门工厂的铸件供应受到一定的影响,因此公司在满足客户对公司自有铸件要求的同时积极开发新的铸件供应商,并拟探讨寻求与部分铸件供应商之间更加紧密的互惠合作关系,以保障原材料采购的及时、通畅、稳定。同时,部分客户基于保障供应链安全的考虑,对公司开发外部铸件供应商的态度更为积极。另一方面,2022年上半年,公司主要下游炼油炼化行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额增速放缓,整体市场需求与公司的预期存在一定差距,公司新增接单行业变化较大,预计铸件增量需求减少。

鉴于当前外部市场环境与大丰项目立项时相比已发生较大变化,因此公司在2022年5月原厂房拆除工作完成后尚未启动新厂房的建设及新设备的购置。公司对大丰项目重新做了研究和评估,认为该项目当前在战略定位、投资收益等方面与预期相差较大,是否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以及发展需要目前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以及自身实际状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大丰项目,同时也将密切关注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对相关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本次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暂缓实施是根据项目当前市场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此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之事项。

七、中介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的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暂缓实施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暂缓实施是根据项目当前市场环境及公司经营情况变化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缓实施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07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99 证券简称:纽威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57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类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06月17日,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原控股股东纽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通泰(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泰香港”)已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王保庆先生、陆斌先生、程章文先生、席超先生转让其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325,081,448股,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1日披露的《纽威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临2022-042)。转让完成后,原持股 5 %以上的外资股东通泰香港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为使公司登记的组织类型与实际情况相符,公司拟向江苏省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将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类型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本次修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指定人员根据上述变更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特此公告。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07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99 证券简称:纽威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58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8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8月12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泰山路666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8月12日

至2022年8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公司于2022年07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进行了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参会登记时间:2022年08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苏州新区泰山路666号纽威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4、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特此公告。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8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