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2-049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3月19日向社会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0年12月31日摘牌。担任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保荐机构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持续督导期至2021年12月31日止。鉴于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招商证券在持续督导期终止后继续履行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持续督导义务。
公司2022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22年5月16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根据非公开发行的需要,公司决定聘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并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已与招商证券签署《关于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之保荐协议〉的协议书》。
近日,公司与广发证券签署保荐协议,自签署之日起,招商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广发证券承接,招商证券将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广发证券已委派保荐代表人刘建、张雨晴(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对招商证券及其项目团队在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附:
保荐代表人刘建先生、张雨晴女士简历
刘建先生:保荐代表人,经济学硕士。从事投资银行工作以来曾主持及参与的项目主要包括:博济医药、普邦股份、视源股份、南网能源、芳源股份等IPO项目;佳都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中山公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和公司债项目、金发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和公司债项目、鸿利智汇非公开发行股票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欧比特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超华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东凌粮油重大资产出售项目等。
张雨晴女士:保荐代表人,管理学硕士。从事投资银行工作以来曾负责和参与的项目主要包括:强盟股份、先导稀材等IPO项目;海大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超华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和公司债项目、佳都科技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摩登百货推荐挂牌项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