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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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累计诉讼事项的公告

2022-07-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ST花王 公告编号:2022-073

债券代码:113595 债券简称:花王转债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累计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被法院立案受理,待开庭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 涉案的金额:连续十二个月未披露累计发生诉讼金额为人民币104,641,057.4元

●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部分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部分案件尚未作出判决,目前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本次民事起诉的基本情况

因濮阳县市政园林管理局(以下简称 “被告”)拖欠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告”)工程款,为维护合法权益,公司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为由向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判令被告濮阳县市政园林管理局偿还公司工程款33,529,516.97元、违约金2,682,361.36元及利息。2022年7月22日,公司收到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法院发来的传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案件当事人

原告: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濮阳县市政园林管理局

2、原告方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价款33,529,516.97元及利息。

(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2,682,361.36元。

(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原告财产保全保险费24,000元。

(4)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3、事实与理由

2018年3月30日,公司与濮阳县市政园林管理局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截至2018年5月,原告已完成106国道、挥公大道和龙苑路三个单项工程的道路绿化,被告也已实际接受使用。2022年2月27日,濮阳县审计局出具濮县审基报(2022)52号审计报告确定案涉绿化工程审定金额总计33,529,516.97元,然而被告却不顾合同约定和审计要求,至今未向原告支付工程款。

二、其他尚未披露诉讼事项

单位:人民币元

三、前期已披露公司及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由于本次公告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实际影响以法院的最终判决为准。鉴于上述部分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部分案件尚未作出判决。因此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及时对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同时,上述诉讼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

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