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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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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2-07-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713 公司简称:密尔克卫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22-105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14日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于2022年7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作出本董事会决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陈银河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会议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107)。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2、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108)。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22-106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14日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现场表决的方式于2022年7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作出本监事会决议。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江震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关于召开监事会会议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前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10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10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22-108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现将本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24号)核准,2021年3月,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747,452.00股,发行价格为112.8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99,999,958.2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等发行费用人民币11,017,358.5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88,982,599.70元。

该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1年3月5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3月10日出具天职业字[2021]10522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10,564,383.54 元,其中:本年度使用96,679,609.16 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710,564,383.54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95,192,430.89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088,982,599.70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16,774,214.73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和理财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及2020年非公开发行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已于2021年3月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桥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9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网络布局运营能力提升项目”的实施主体由上海密尔克卫化工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密尔克卫化工物流”)增加为密尔克卫化工物流及其全资子公司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密尔克卫控股”)。2021年12月3日,公司及密尔克卫化工物流、密尔克卫控股、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东方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分别于2021年11月22日、12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相关议案。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工作需要,公司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签署了《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人)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与上市之保荐协议》,聘请中金公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保荐机构,并承接持续督导工作。公司及中金公司已于2022年3月11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桥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网络布局运营能力提升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密尔克卫化工物流、密尔克卫控股增加为密尔克卫化工物流、密尔克卫控股、镇江宝华物流有限公司。截至目前,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仍在签署过程中。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2021年9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网络布局运营能力提升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密尔克卫化工物流增加为密尔克卫化工物流及其全资子公司密尔克卫控股。“03004486764”账户和“FTN13859204300001”账户均为该项目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 “附件: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1年9月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网络布局运营能力提升项目”的实施主体由上海密尔克卫化工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密尔克卫化工物流”)增加为密尔克卫化工物流及其全资子公司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密尔克卫控股”)。

2022年6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网络布局运营能力提升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密尔克卫化工物流、密尔克卫控股增加为密尔克卫化工物流、密尔克卫控股、镇江宝华物流有限公司。

除上述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外,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3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61,192,161.94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上述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均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2021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70,000.00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循环使用。

2022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70,000.00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循环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购买理财与赎回(含结构性存款)明细如下: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未建设完毕,不适用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无。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募集资金置换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附件: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7日

附件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2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22-109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密尔克卫化工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密尔克卫化工物流”)、上海零星危险化学品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零星物流”)、上海密尔克卫慎则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慎则能源”)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此次分别向密尔克卫化工物流、零星物流、慎则能源提供担保金额10,0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人民币。截至2022年7月26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39,724.5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闵行支行签订《保证合同》,同意分别为密尔克卫化工物流、零星物流、慎则能源提供人民币10,000.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并为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本次担保事项后,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39,725.00万元,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23日、2022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6亿元,担保时间范围为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请查阅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25日、2022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密尔克卫化工物流:

2、零星物流:

3、慎则能源

注:上述表格中财务数据为2022年半年度报告数据。

三、担保协议一的主要内容

(一)签署人:

1、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2、保证人: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务人:上海密尔克卫化工物流有限公司

(三)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五)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六)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

四、担保协议二的主要内容

(一)签署人:

1、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闵行支行

2、保证人: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务人:上海零星危险化学品物流有限公司

(三)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金额:人民币500万元

(五)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六)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五、担保协议三的主要内容

(一)签署人:

1、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闵行支行

2、保证人: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务人:上海密尔克卫慎则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三)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五)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六)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六、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25日、2022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7月26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39,724.50万元,占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69.77%。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