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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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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实施减持计划时误操作
导致提前减持及致歉公告

2022-07-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89 证券简称:江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一061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实施减持计划时误操作

导致提前减持及致歉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收到5%以上股东四川省乐山市福华作物保护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华科技”)《关于误操作导致提前减持江山股份股票并向公司与投资者致歉的函》。获悉福华科技在实施减持计划时,因误算操作时间,于2022年7月25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69,100股,较原定减持计划提前2个交易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误操作交易公司股票的基本情况

福华科技于7月5日披露了《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1)。福华科技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于2022年7月27日到2023年1月26日合计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6,107,3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由于误算操作时间,福华科技于2022年7月25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169,100股,较减持计划提前2个交易日实施了减持,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误操作交易公司股票的处理情况

1、根据福华科技函告,本次提前减持行为系股东福华科技误操作所致,不存在主观违规的情形。

2、误操作行为发生后,福华科技对此进行了深刻的自查反省。福华科技表示:后续将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对《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增强操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合规意识。同时,福华科技还将加强对证券账户的管理、谨慎操作,严格履行减持计划的要求,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福华科技对上述误操作行为给上市公司及资本市场带来的负面影响向上市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诚挚致歉。

3、公司董事会获悉此事项后高度重视,及时核实了相关情况。公司将以此为戒,进一步加强公司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培训学习,持续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审慎操作,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600389 证券简称:江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一060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因减持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均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收到5%以上股东四川省乐山市福华作物保护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华科技”)《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2年4月19日至2022年7月25日,福华科技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等权益变动方式,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19.67%减少至14.67%,累计变动比例达5.00%。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注1:福华科技于2022年3月23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时公司总股本为297,000,000股;

注2:2022年7月26日公司总股本为305,367,100股。

3、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注: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均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权益变动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7日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江山股份

股票代码:600389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川省乐山市福华作物保护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桥沟镇共裕村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南路一段86号城市之心29楼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22年7月2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山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江山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福华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交易变动目的

1、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资金需求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相应持股比例减少。

2、上市公司于2022年6月20日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836.71万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二、未来12个月的增持或减持股份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无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公司于2022年7月5日披露了《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1)。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6,107,3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均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58,423,827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9.67%;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44,797,38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4.67%,权益变动比例为-5.00%。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

注1:福华科技于2022年3月23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时公司总股本为297,000,000股;

注2:2022年7月26日公司总股本为305,367,100股。

2、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方式。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注: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福华科技持有上市公司44,797,385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4.67%,其中质押的股份为36,263,143股,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1.88%。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情况

前次权益变动披露时间:2022年3月23日

前次权益变动方式:2022年3月20日,福华科技与乐山市五通桥区发展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发展”)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福华科技拟将其持有的公司17,790,3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99%)以36.77元/股的价格转让给五发展,交易价款为65,415万元。本次协议转让后,福华科技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从25.66%减少至19.67%,上述协议转让股份于2022年5月6日完成过户登记。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无限售流通股情况如下: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川省乐山市福华作物保护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 华

2022年7月26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联系电话:0513-83558270、83530931

3、联系人:宋金华、黄燕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川省乐山市福华作物保护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 华

2022年7月26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川省乐山市福华作物保护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 华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