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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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2022-07-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攀赢基金”)、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基煜”)、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署的代销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22年7月28日起,增加攀赢基金、上海基煜、宁波银行、兴业银行为旗下部分基金的代销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攀赢基金、上海基煜本次新增代销基金

二、宁波银行本次新增代销基金

三、兴业银行本次新增代销基金

四、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3.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五、重要提示

1、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2、同一基金不同份额之间不支持相互转换。

3、银华多元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乐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为1元,其余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为10元。如代销机构开展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满足上述规定后如有不同的,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4、银华多元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最短持有期为一年,银华富饶精选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最短持有期为三年,敬请投资者留意。

5、本公司已于2022年7月21日发布公告,银华中债1-3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自2022年7月22日起暂停办理1000万元以上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7日

银华中债1-3年农发行债券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7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银华中债1-3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未对银华中债1-3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每次基金收益分配金额占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做出规定。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执行。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红利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2年7月29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22年7月28日除息后净值进行计算,并于7月29日将份额计入其基金账户。投资者应于2022年8月1日进行份额确认查询,并可以发起赎回申请。

3.2提示

1)权益登记日有效申购申请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收益分配权益,权益登记日有效赎回申请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收益分配权益。

2)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2年7月28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3咨询途径

1)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10-85186558,400-678-3333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yhfund.com.cn

3)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