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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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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2-07-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22-051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2年7月25日、7月26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对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书面问询,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注意到,据“央视新闻”报道,世界卫生组织2022年7月23日宣布,在多个国家和地区发生的猴痘疫情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世卫组织发布的最高级别警报。

公司于2022年6月20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检测试剂产品获得欧盟CE认证的公告》,子公司青岛华仁医疗用品有限公司的猴痘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 和新型冠状病毒(SARS-CoV-2)抗原检测试剂盒等两个产品获得欧盟CE认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子公司的猴痘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 产品目前尚处于市场开发阶段,尚未产生订单,受出口政策、市场竞争及疫情发展变化等多种因素影响,目前尚无法预测其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

3、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本所《创业板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本所《创业板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子公司青岛华仁医疗用品有限公司的猴痘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 产品获得欧盟CE认证,上述产品尚处于市场开发阶段,尚未产生订单,受出口政策、市场竞争及疫情发展变化等多种因素影响,目前尚无法预测其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特定股东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华仁世纪集团有限公司、永裕恒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尚在减持计划中。

4、公司已于2022年7月7日披露了《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2-046)。经财务部门核算,不存在业绩预告应修正的情况。

5、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有关人员的核实函及回函。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22-050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暨减持比例超1%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3月3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创新”)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华仁药业总股本2%的股份,即23,600,000股。截至2022年7月25日,红塔创新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过半,在减持计划期限累计减持60万股。

此外,自2020年12月24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暨股份变动超过1%的公告》后,红塔创新于2021年8月30日至2022年7月26日减持华仁药业股份1235.148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0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减持相关进展公告如下:

一、红塔创新减持计划期限过半的进展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2022年7月25日,红塔创新于2022年3月31日公布的减持计划期限内减持数量为60万股。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备注:以上为截至2022年7月25日减持计划期限过半的持股情况。2022年7月26日,红塔创新减持127万股,本次减持后持有股数9,783万股,持股比例为8.28%。

二、红塔创新减持超过1%的权益变动情况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红塔创新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红塔创新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3、红塔创新不属于华仁药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华仁药业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华仁药业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以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红塔创新关于减持华仁药业股份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2、《红塔创新关于减持华仁药业股份比例超过1%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