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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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法院裁定
受理破产清算申请的公告

2022-07-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汉马科技 编号:临2022-054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法院裁定

受理破产清算申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申请人: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汽车”)的控股子公司湖南华菱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华菱”)。

●法院裁定的类型:破产清算。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湖南华菱的破产清算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业务的生产经营。湖南华菱进入破产程序后,若由法院指定管理人接管,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湖南华菱破产清算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破产清算执行结果和会计师审计为准。后续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022年7月2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菱汽车的控股子公司湖南华菱收到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2)湘04破申7号),裁定受理申请人江苏罡阳转向系统有限公司、武汉金天成机电有限公司、湖北业达机电有限公司、南京民光油管有限公司对湖南华菱的破产清算申请。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裁定的主要内容

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湖南华菱为依法登记成立的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具备破产原因。债权人江苏罡阳转向系统有限公司、武汉金天成机电有限公司、湖北业达机电有限公司、南京民光油管有限公司向法院提出对湖南华菱进行破产审查,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三条、第七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受理江苏罡阳转向系统有限公司、武汉金天成机电有限公司、湖北业达机电有限公司、南京民光油管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本裁定自2022年7月26日起生效。

二、破产清算企业基本情况

1、湖南华菱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王少军

(3)成立日期:2011年11月18日

(4)住所:衡阳市雁峰区白沙洲工业园

(5)经营范围:汽车、专用汽车、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财务状况:

经审计,截止2021年12月31日,湖南华菱的资产总额29,754.03万元,负债总额35,482.45万元,资产净额-5,728.42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8,250.58万元,净利润-2,888.78万元。

2、股权结构

湖南华菱系由本公司的子公司华菱汽车与湖南凌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00万元,其中华菱汽车认缴注册资本4,000.00万元,认缴出资比例66.67%,湖南凌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认缴注册资本2,000.00万元,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缴足。截至本公告日,华菱汽车出资3,000.00万元,占实收资本比例75.00%,湖南凌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000.00万元,占实收资本比例25.00%,故本公司对湖南华菱持股比例75.00%,表决权比例75.00%。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湖南华菱的破产清算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业务的生产经营。湖南华菱进入破产程序后,若由法院指定管理人接管,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湖南华菱破产清算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破产清算执行结果和会计师审计为准。后续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汉马科技 编号:临2022-053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69号)核准,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向浙江吉利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8,574,247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89,473,997.06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4,267,572.8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5,206,424.24元。

2021年4月29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230Z0086号),对公司截至2021年4月28日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在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银泰支行设立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2021年5月6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银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7月26日,公司募集资金已按规定披露用途全部使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元。公司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履行义务,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四、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使用完毕,为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决定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银泰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