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2-047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川长虹”)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7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监事会主席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赵勇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经营场所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会议同意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增加经营场所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河边镇新平大道38号,并修订《公司章程》。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22-049号)。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以四川长虹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出资新设公司并同步实施员工持股的议案》
为稳定核心团队,进一步激发经营活力,会议同意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网络科技”)采取由公司、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创投”)以所持网络科技股权与网络科技核心骨干员工出资新设公司的方式实施员工持股的方案。新设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本公司以所持网络科技96.2707%股权的评估值为基础作价出资20,481.32万元,认缴注册资本14,099.42万元,持股比例为70.497%;长虹创投以所持网络科技3.7293%股权的评估值为基础作价出资793.40万元,认缴注册资本546.18万元,持股比例为2.731%;网络科技管理层和骨干员工以现金出资7,778.00万元,认缴注册资本5,354.40万元,持股比例为26.772%。网络科技管理层和骨干员工拟通过6个持股平台持股,员工持股平台预留500万元出资份额,由网络公司管理层代为持有,用于后续人才引进,预留股权暂不实缴出资,原则上在1年内完成预留股权的转让及实缴出资。出资额超出注册资本部分计入新设公司资本公积。
根据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以2021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评估报告(天源评报字〔2022〕第0259号),网络科技在评估基准日的所有者权益评估值为21,274.72万元,与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7,096.14万元相比,增值率为24.44%。
本次以网络科技股权出资新设公司并同步实施员工持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报绵阳市国资委审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绵阳长虹科技有限公司参与涪城区青义镇三宗土地使用权竞拍的议案》
根据公司整体战略布局,公司将在涪城区科技城新区科技智谷A区建设集科技研发、行政办公、形象展示等为一体的长虹科技园(研发总部)基地,为加快推进长虹科技园(研发总部)基地项目后续相关工作,会议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绵阳长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阳长虹科技”)参与绵阳市涪城区青义镇三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竞拍,面积合计80,296.54平方米,合计约120.4442亩,土地用途为其他商务用地,土地使用年限40年,价格不高于13,715.1579万元;针对前期已摘牌的科研办公用地周边未收储的约1.6亩土地,待后期达到出让条件时,以绵阳长虹科技为主体与绵阳市涪城区自然资源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出让价格不超过2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下属公司深圳易嘉恩科技有限公司无形资产核销的议案》
为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四川虹微技术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易嘉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嘉恩公司”)资产状况,本着会计谨慎性原则,会议同意易嘉恩公司核销共28项无形资产,净资产合计3,604,449.93元。因本次无形资产核销事项,公司2022年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减少3,550,383.18 元(本次核销对利润影响金额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公司会计师审计,最终影响金额以公司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本次无形资产核销事项有助于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的真实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易嘉恩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易嘉恩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2-048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川长虹”)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2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7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悦纯先生召集和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经营场所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增加经营场所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河边镇新平大道38号,并修订《公司章程》。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22-049号)。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以四川长虹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出资新设公司并同步实施员工持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稳定核心团队,进一步激发经营活力,同意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网络科技”)采取由公司、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创投”)以所持网络科技股权与网络科技核心骨干员工出资新设公司的方式实施员工持股的方案。新设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本公司以所持网络科技96.2707%股权的评估值为基础作价出资20,481.32万元,认缴注册资本14,099.42万元,持股比例为70.497%;长虹创投以所持网络科技3.7293%股权的评估值为基础作价出资793.40万元,认缴注册资本546.18万元,持股比例为2.731%;网络科技管理层和骨干员工以现金出资7,778.00万元,认缴注册资本5,354.40万元,持股比例为26.772%。网络科技管理层和骨干员工拟通过6个持股平台持股,员工持股平台预留500万元出资份额,由网络公司管理层代为持有,用于后续人才引进,预留股权暂不实缴出资,原则上在1年内完成预留股权的转让及实缴出资。出资额超出注册资本部分计入新设公司资本公积。
根据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以2021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评估报告(天源评报字〔2022〕第0259号),网络科技在评估基准日的所有者权益评估值为21,274.72万元,与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7,096.14万元相比,增值率为24.44%。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绵阳长虹科技有限公司参与涪城区青义镇三宗土地使用权竞拍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整体战略布局,公司将在涪城区科技城新区科技智谷A区建设集科技研发、行政办公、形象展示等为一体的长虹科技园(研发总部)基地,为加快推进长虹科技园(研发总部)基地项目后续相关工作,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绵阳长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阳长虹科技”)参与绵阳市涪城区青义镇三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竞拍,面积合计80,296.54平方米,合计约120.4442亩,土地用途为其他商务用地,土地使用年限40年,价格不高于13,715.1579万元;针对前期已摘牌的科研办公用地周边未收储的约1.6亩土地,待后期达到出让条件时,以绵阳长虹科技为主体与绵阳市涪城区自然资源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出让价格不超过200万元。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下属公司深圳易嘉恩科技有限公司无形资产核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四川虹微技术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易嘉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嘉恩公司”)资产状况,本着会计谨慎性原则,同意易嘉恩公司核销共28项无形资产,净资产合计3,604,449.93元。因本次无形资产核销事项,公司2022年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减少3,550,383.18 元(本次核销对利润影响金额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公司会计师审计,最终影响金额以公司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本次无形资产核销事项有助于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的真实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易嘉恩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易嘉恩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2-049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7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经营场所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增加经营场所的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增加一处经营场所,具体地址为:四川省绵阳市河边镇新平大道38号(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二、本次《公司章程》的修改情况
根据上述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修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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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指定人员就上述事项办理工商备案手续。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