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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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8月15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叠桥路456弄116号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8月15日
至2022年8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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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于2022年7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2、3、4、5、6、7、8、9、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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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顺利召开,公司依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以及会务工作,为减少会前登记时间,提高会议效率,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以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登记方式以及方法具体如下:
(一)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须加盖法人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证券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二)具体登记方法
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以直接到会议指定地点进行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22年8月11日16点前公司收到的传真、信件或电子邮件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时间和地点
2022年8月11日(9:30-11:30,13:30-16:00)
上海浦东新区叠桥路456弄116号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联系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叠桥路456弄116号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1902930
联系人:韩钟伟、张小全
邮箱:IR@putailai.com
传真:021-61902908
邮政编码:201315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7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8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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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2-054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公告。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2-056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采取填补措施及
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大事项提示:
以下关于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璞泰来”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后其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仅依据该等分析、描述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本公司提示投资者,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测算主要假设和说明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对公司2022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假设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于2022年11月30日实施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证券行业情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3、假设不考虑发行费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850,000.00万元;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总股本的10%,即139,090,367股。上述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份数量仅为估计值,仅用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最终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票数量;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将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
4、2020年及2021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较上一年增长2.54%、161.93%,由于公司业绩同比增速变化较大,出于谨慎性原则,假设2022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按照2022年1-6月相应金额的2倍进行测算。
5、在预测公司2022年期末总股本时,以截至2022年6月30日总股本数1,390,903,678股为基础,除此之外,仅考虑本次发行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变动的情形。此外,由于2022年公司进行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为保持可比性,在计算2021年期末总股本、相关每股收益时亦考虑了上述转增对股本的影响。
6、未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7、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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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由于2022年公司进行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为保持可比性,在计算2021年期末总股本时亦考虑了上述影响;
注2:每股收益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根据上述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及净资产将有较大幅度增加,短期内每股收益等指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净资产规模增大,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结构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
二、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由于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将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体现经营效益需一定的时间,如果公司净利润在募投项目建设期内未能实现相应幅度的增长,则公司基本每股收益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因此,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
同时,在测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公司对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长期专注于新能源电池关键材料及自动化装备领域,基于“双碳”战略目标为新能源汽车、消费电子、储能等相关电池客户提供专业化配套服务,主营业务涵盖负极材料及石墨化加工、隔膜及涂覆加工、自动化装备、PVDF及粘结剂、铝塑包装膜、纳米氧化铝及勃姆石等。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与公司主营业务及发展目标相匹配,与下游动力电池领域持续增长的市场需求相适应,并且能够进一步完善公司产业布局,推动公司战略目标实现,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经营业绩。
(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在职员工共计8,190人,从专业构成看,公司拥有生产人员5,001人、销售人员86人、技术人员2,072人、财务人员122人和行政人员909人。公司拥有充足、结构合理的人员储备以保障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
公司自首发上市以来,一直深耕于锂离子电池材料制造行业,形成了一支具有长期从业经历和丰富行业经验的经营管理团队,对行业及产品的技术发展方向、市场需求的变化有着前瞻性的把握能力。同时,公司还培养了一批业务能力突出的业务骨干,始终坚持员工的专业技能培训与综合素质培养双向并举的培训模式,结合部门工作重点和集团整体战略目标,重点激发岗位核心人才价值,打造行业高端实用型人才。
公司将进一步发挥人力资源管理优势,坚持人才的引进与培养相结合的原则,为项目实施主体输送具备竞争意识和战略眼光的经营管理团队、具备复合型知识结构的核心业务骨干。同时,公司也将根据未来业务新增情况,不断充实业务人员,保证公司的经营和发展。
2、技术储备
在负极材料领域,经过多年的技术迭代、产学研合作及下游电芯厂商的联合研发,公司具备了行业领先的技术与研发优势,拥有具有丰富的材料和电化学专业理论知识及实践经验的新老技术人才梯队,具备迅速响应客户对不同应用场景、不同特性要求的产品研发实力。多年来,公司主要产品以高容量、高压实密度、低膨胀、长循环、快充等特性占据全球中高端数码和动力电池领域的主流地位。在石墨化加工领域,公司拥有一支高素质的技术团队和世界领先规模的负极材料石墨化窑炉,通过采用先进的特高温加热技术实现石墨化加工的规模化生产,并通过技改优化有效控制公司石墨化加工成本,获得了国内外锂离子电池及负极材料客户的普遍认可。
在涂覆隔膜及加工领域,公司率先实现隔膜基膜、涂覆加工、涂覆粉体材料、PVDF、粘结剂及涂覆设备的一体化协同发展,综合竞争优势显著。公司作为国内最大的独立第三方隔膜涂覆加工商,在涂覆技术、产品开发、质量控制、生产效率方面均处于行业前列。公司涂覆加工业务采用深圳新嘉拓针对隔膜涂覆特性自主研发的高效率涂覆设备,重点打造黑灯、数字化智能化工厂,并在低透气增长、高粘结、超薄涂层、高破膜温度涂覆隔膜的开发与应用方面取得突破。此外,公司也实现重要涂覆材料及粘结剂的国产化替代,并在液态勃姆石、高粘结PVDF、高性能陶瓷粘结剂、PMMA大微球等涂覆材料及粘结剂领域研发,在推动成本持续下行的同时提升产品特性。
在负极材料、涂覆隔膜领域多年的技术沉淀以及积极布局,使得公司具有明显的技术优势,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进行了充分的技术储备。
3、市场储备
受益于下游锂电池领域持续增长的市场需求,未来电池材料市场增量空间广阔。公司多年来以优质的产品服务于全球锂离子电池头部客户,与宁德时代、LG新能源、ATL、三星SDI、中创新航、比亚迪、欣旺达、珠海冠宇、亿纬锂能等主流电池制造厂商保持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积累了良好的客户认可度与品牌声誉。随着公司与下游锂电池龙头企业逐步建立深入的合作关系,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具备了良好的市场储备。
四、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一)提升盈利能力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紧密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和公司的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增强公司抗经营风险的能力及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积极推动主营业务发展,积极拓展市场,进一步提高收入水平和盈利能力。
(二)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三)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未来几年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提升整体盈利能力。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公司也将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发挥企业管控效能,推进全面预算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加强成本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四)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积极回报股东
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推动公司建立更为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公司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修订了《公司章程》并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建立了健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有效维护和增加对股东的回报。
综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持续采取多种措施改善经营业绩,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以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公司未来的回报能力。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填补本次发行完成后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特此作出以下承诺: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如下承诺:
1. 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 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 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 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 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 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如有)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 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 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填补本次发行完成后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特此作出以下承诺:
1. 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 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 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4.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2-058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26号文《关于核准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706,791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价格为90.55元/股,发行总额为人民币459,149.9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50.3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8,699.64万元。上述资金于2020年11月25日到位,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于2020年11月25日出具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1453494_B0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节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非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含利息净收入、理财收益)余额为159,095.41万元。
2022年1-6月,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8,998.78万元。其中:年产5万吨高性能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建设项目使用6,969.66万元;收购山东兴丰49%股权项目使用19,598.04万元;年产24,9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使用21,442.31万元;年产高安全性动力电池用新型涂覆隔膜50,000万平方米项目使用988.78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13,207.24万元(含本年利息净收入、理财收益)。
二、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公司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已开立的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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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账户余额不含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流的金额327,865,143.39元;若包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流金额,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为1,459,937,508.3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其他异常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8,406.45万元人民币置换已预先投入相应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置换出具专项鉴证报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置换已完成。
除上述募集资金置换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将2020年非公开发行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公告日,该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暂未届满,公司实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32,786.51万元。
(四)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150,000万元,投资对象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基金、信托产品、资产计划等);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150,000万元,投资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投资产品。
上述现金管理额度使用期限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存量资金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决策权签署相应协议并组织实施。
截止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75,134.96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因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实施尚未完毕,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积极把握四川省在能源、用工、交通运输、产业政策等方面的综合优势,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20日分别召开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年产5万吨高性能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四川紫宸;“年产249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锂电池隔膜高速线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四川卓勤,对应的实施地点均变更为四川省成都市邛崃市。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项目投资综合和投资内容均无实质性变化,不会对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项目面临的风险与公司在《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中所提示的募投项目风险相同。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与《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方案一致,公司无实质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7月28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22年1-6月
编制单位: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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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2-059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公司”)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公司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28日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70 证券简称:万控智造 公告编号:2022-037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7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并表决。
(二)公司已于2022年7月21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列席了会议。
(四)本次会议由董事木晓东先生召集并主持。
(五)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木晓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木信德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具体设置如下:
1、战略委员会委员:木晓东、木信德、刘兆林。其中,董事长木晓东为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委员:戴文涛、张磊、木信德。其中,独立董事戴文涛为主任委员;
3、提名委员会委员:刘兆林、戴文涛、林道益。其中,独立董事刘兆林为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张磊、刘兆林、张振宗。其中,独立董事张磊为主任委员。
上述各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议,聘任木晓东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议,聘任张振宗、林道益、郑键锋、胡洁梅及木林森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审议,聘任胡洁梅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审议,聘任郑键锋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8日
附件:
一、董事简历
木晓东,男,1968年出生,EMBA,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乐清市万控电气成套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浙江万控电气成套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浙江万控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万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等职;2016年10月至2019年7月,任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兼任万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丽水万控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默飓电气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宁波万控润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绍兴嘉华置业有限公司董事、乐清市正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木信德,男,1981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浙江万控电气成套设备有限公司物控部经理助理、执行总经理助理、采购供应中心负责人,丽水万控电气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总经理,万控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负责人、总经理特别助理等职;2016年10月至2019年7月,任公司总经理;2019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兼任万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辛柏机械技术(太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万控(天津)电气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万控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丽水万控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董事。
林道益,男,1973年出生,EMBA,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浙江万控电气成套设备有限公司上海办事处经理、营销中心总经理,浙江万控电气集团有限公司营销中心总经理,万控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营销中心负责人等职;2016年10月至2019年7月,任公司副总经理、营销中心负责人;2019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兼任默飓电气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振宗,男,1984年出生,大专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5年5月至2007年12月,任丽水万控电气有限公司车间主任;2008年1月至2009年7月,任万控(天津)电气有限公司生产经理助理;2009年8月至2012年7月,任万控集团(成都)电气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2012年8月至2017年6月,历任万控(天津)电气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2017年7月至2019年7月,任公司柜体事业群负责人;2019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任万控科技(成都)有限公司、万控(天津)电气有限公司及丽水万控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兆林,男,1953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5月至1978年12月,任江苏望亭发电厂电气分厂助理工程师;1979年1月至1989年5月,任上海华东电试院高压室工程师;1989年6月至2013年7月,任上海华东电管局生技处主管、专业主任工程师;2013年8月退休;2019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戴文涛,男,1971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1年8月至2000年2月,任徐州市泉山区教育局会计师、统计师;2000年3月至2008年8月,任徐州市泉山区统计局高级统计师;2008年9月至2011年7月,于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攻读财务管理博士;2011年8月至2013年10月,任职于南开大学博士后工作站;2013年11月至2019年3月,任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审计系主任;2019年4月至今,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9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绿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罗莱迪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磊,男,1977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3年3月至2005年12月,任职于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2006年1月至2007年7月,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法务专员;2007年8月至2009年10月,任职于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2009年11月至2011年2月,任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2011年3月至今,任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19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郑键锋,男,1976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分析经理、艾康生物技术(杭州)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华通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华仪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17年5月至2018年4月,任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18年7月至2019年7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9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胡洁梅,女,1976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浙江万控电气成套设备有限公司主办会计,永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万控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资财管理中心总经理助理;2016年10月至2018年5月,任公司资财管理中心总经理助理;2018年5月至2019年7月,任公司财务总监;2019年8月至今,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兼任默飓电气有限公司、万控科技(成都)有限公司、丽水万控科技有限公司、万控孚德物联科技(浙江)有限公司、万控(天津)电气有限公司以及浙江万控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监事。
木林森,男,1992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2018年11月至2019年3月,任万控进出口温州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3月至今,历任默飓电气国际事业部经理、常务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3070 证券简称:万控智造 公告编号:2022-036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7月2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镇温州大桥工业园区万控智造大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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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木晓东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郑键锋出席了会议;财务负责人胡洁梅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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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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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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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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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获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裘晓磊、吴旨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万控智造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70 证券简称:万控智造 公告编号:2022-038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7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
(二)公司已于2022年7月21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通知全体监事。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四)本次会议由监事王振刚先生召集并主持。
(五)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审议,选举王振刚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王振刚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