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952 证券简称:亚世光电 公告编号:2022-051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50元/股,计划回购股份数量为100万股~2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61%~1.22%,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6%,最高成交价为12.4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96元/股,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20,453,168.21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
证券代码:002952 证券简称:亚世光电 公告编号:2022-053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18日以通讯形式发出;
2、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22年7月28日在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含独立董事3人),亲自出席董事7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JIA JITAO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公司编制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51)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2-05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公司编制的《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54)。
独立董事宋华先生、张肃先生和张晓冬先生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20,584,500.14元(暂估金额,包括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续公司对于该项目尚未支付的合同金额及质保金将继续支付,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
独立董事宋华先生、张肃先生和张晓冬先生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申请总计不超过全折人民币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意授权董事长在报经批准的上述授信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具体授信事项进行调整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修订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修订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公司修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修订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修订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修订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修订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下午14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宜详见公司另行发布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5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52 证券简称:亚世光电 公告编号:2022-057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18日以通讯形式发出;
2、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22年7月28日在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亲自出席监事3人;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耿素芳女士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公司编制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51)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2-052)。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公司编制的《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54)。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盘活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以下简称“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全折人民币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周转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52 证券简称:亚世光电 公告编号:2022-054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将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13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26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其中新股发行数量为1,524万股,老股转让数量为30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1.14元,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4,573,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6,363,6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18,210,000.00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9年3月23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会验字[2019]3003号《验资报告》。
(二)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产生利息收入36,636,359.37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60,996,961.87元。其中,工控与车载液晶显示屏生产线项目使用募集资金26,476,560.42元,细分市场定制化光电显示组件生产线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09,800,231.38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24,720,170.07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了《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19年4月,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寿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4月,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奇新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新光电”)、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中的约定。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含利息、现金管理收益):
单位:元
■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保证专款专用。
三、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60,996,961.87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的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具体如下:
2021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细分市场定制化光电显示组件生产线项目”中电子纸业务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子公司奇新光电,并使用该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3,750万元向子公司奇新光电实缴注册资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3月2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2021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将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为合资经营方式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奇新光电基于其整体战略发展考虑,拟进行增资扩股并引入投资者,将“细分市场定制化光电显示组件生产线项目”中电子纸业务的实施方式变更为合资经营。其中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470万元认购奇新光电新增的3,470万股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裁JIA JITAO先生以100万元认购奇新光电新增的100万股股份,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边瑞群女士以100万元认购奇新光电新增的100万股股份,公司董事、副总裁林雪峰先生以100万元认购奇新光电新增的100万股股份,公司监事会主席耿素芳女士以30万元认购奇新光电新增的30万股股份,公司监事黄昶先生以38万元认购奇新光电新增的38万股股份,公司职工代表监事那松先生以20万元认购奇新光电新增的20万股股份,公司财务总监贾艳女士以38万元认购奇新光电新增的38万股股份,其他境内外投资者(除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外的认购主体)合计以1,904万元认购奇新光电新增的1,904万股股份。亚世光电(鞍山)有限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因该议案所审议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监事回避后,董事会、监事会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故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2月7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将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为合资经营方式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2021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2022年1月4日,奇新光电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公司对奇新光电的直接持股比例变更为66.85%,直接及间接持股比例变更为78.43%,公司仍为奇新光电的控股股东,奇新光电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2022年2月24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470万元对奇新光电进行实缴出资。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1,930,126.70元,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2022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为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7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均为银行保本型结构性存款,使用额度范围符合要求,不存在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余额为26,9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6月27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取得现金管理收益4,650,674.84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除本报告“三、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部分所述的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外,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其他变更。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952 证券简称:亚世光电 公告编号:2022-055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世光电”)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及使用计划:截至2022年6月30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20,584,500.14元(暂估金额,包括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续公司对于该项目尚未支付的合同金额及质保金将继续支付,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发展。
3、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13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26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其中新股发行数量为1,524万股,老股转让数量为30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1.1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4,573,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6,363,6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18,210,000.00元。上述资金于2019年3月22日全部到位,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会验字[2019]300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了《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19年4月,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寿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4月,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奇新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新光电”)、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中的约定。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含利息、现金管理收益):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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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时,该募集资金专户在存储期间产生了一定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具体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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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募集资金余额中尚有2,000万元已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将于2022年8月21日到期赎回。
注2:募集资金余额包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后的金额。
注3:尚未支付的合同金额及质保金,后续将通过公司一般账户继续支付。
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结项后该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为2,058.45万元(暂估金额,包括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占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49.02%。
四、募集资金节余主要原因
1、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节约了项目建设费用。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3、募投项目部分合同余款及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项目结项后,公司将按照相关交易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相关款项。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2,058.45万元(暂估金额,包括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将上述资金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并办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促进公司后续的业务经营和战略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的有关规定。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20,584,500.14元(暂估金额,包括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续公司对于该项目尚未支付的合同金额及质保金将继续支付,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发展。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盘活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下转9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