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2-61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化集团”或“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7月22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2年7月28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书面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九名,三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郑戎女士主持,会议对通知所列议案进行了审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1、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普得科技70.59%股权并涉及津巴布韦锂矿矿权投资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未来锂盐产能扩张所需锂资源,进一步提高锂资源的自给率,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全资子公司四川兴晟锂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晟锂业”)收购四川普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得科技”)70.59%股权,收购股权的对价总额为基础购买价款和追加购买价款,金额不超过9,290.47万美元,从而间接持有普得科技控股子公司(Kamativi Minning Company(Private)Limited,以下简称“KMC公司”)60%的股权,KMC拥有位于津巴布韦西部北马塔贝莱兰省境内的Kamativi矿区锂锡钽铌铍等伟晶岩多金属矿的100%矿权。董事会授权经理班子具体组织实施本次股权认购和矿权投资事项。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普得科技70.59%股权并涉及津巴布韦锂矿矿权投资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借款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兴晟锂业有限责任公司向四川普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原股东提供合计人民币2,000万元的借款,用于其流动性资金需要或其他合法用途,借款期限两年,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适用于借款到期日的一年期和五年期以上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本次借款及上述股权交易相关事项的担保,原股东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同意将29.41%的质押股权全部出质给兴晟锂业。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借款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2-62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7月22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2年7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为三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1、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普得科技70.59%股权并涉及津巴布韦锂矿矿权投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兴晟锂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晟锂业”)收购四川普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得科技”)70.59%股权,并间接持有普得科技控股子公司(Kamativi Minning Company(Private)Limited,以下简称“KMC公司”)60%的股权,控股旗下位于津巴布韦西部北马塔贝莱兰省境内的Kamativi多金属矿,与公司锂产业发展战略相一致,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锂资源自主可控能力,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股权认购和矿权投资事项。
该议案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2、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借款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兴晟锂业向普得科技原股东提供合计人民币2,000万元的借款事项,鉴于借款对象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不会对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对外提供借款事项。
该议案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2-63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普得科技70.59%股权
并涉及津巴布韦锂矿矿权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全资子公司兴晟锂业收购普得科技70.59%股权,并间接持有普得科技控股子公司KMC公司60%的股权,收购股权的对价总额为基础购买价款和追加购买价款;KMC公司拥有位于津巴布韦西部北马塔贝莱兰省境内的Kamativi矿区锂锡钽铌铍等伟晶岩多金属矿的100%矿权。
2、本次股权收购及锂矿矿权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本次股权收购及矿权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矿权投资可能存在津巴布韦当地政治、经济、金融方面的风险,矿产资源储量不及预期风险,安全生产风险,锂精矿价格急剧下跌的风险、项目工程建设资金投入较大以及不可抗力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2年7月28日,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化集团”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兴晟锂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晟锂业”、“买方”或“质权人”)与四川普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得科技”)股权所有人陈继、吴汉明、杨亮(以下简称“卖方”或“出质人”)签署了《关于四川普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70.59%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质押协议》和《借款协议》等一揽子交易协议,兴晟锂业拟以基础购买价款和追加购买价款的方式,合计对价总额不超过9,290.47万美元收购普得科技70.59%股权,从而间接持有普得科技控股子公司(Kamativi Minning Company(Private)Limited,以下简称“KMC公司”)60%的股权,KMC拥有位于津巴布韦西部北马塔贝莱兰省境内的Kamativi矿区锂锡钽铌铍等伟晶岩多金属矿的100%矿权(以下简称“Kamativi多金属矿”)。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普得科技70.59%股权并涉及津巴布韦锂矿矿权投资的议案》,同意本次股权收购及矿权投资事项。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股权收购及矿权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股权收购及矿权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一)自然人股东一:
姓名:陈继
身份证号码:320121197105******
住址:南京市秦淮区象房新村******
陈继先生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与公司也无业务往来。陈继先生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自然人股东二:
姓名:吴汉明
身份证号码:330106196702******
住址:北京市海淀区太月园小区******
吴汉明先生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与公司也无业务往来。吴汉明先生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自然人股东三:
姓名:杨亮
身份证号码:320211197301******
住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一区******
杨亮先生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与公司也无业务往来。杨亮先生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四川普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成都高新区梓州大道242号附301号
法定代表人:吴汉明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394481379F
经营范围: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软件开发;发电、输电、供电业务(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矿产资源勘查(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房地产开发经营(凭资质许可经营);房地产咨询;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太阳能光伏发电及其系统的设计、研发、技术咨询;风力发电及其系统的设计、研发、技术咨询;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选矿;金属矿石销售;智能农业管理;大数据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货物进出口;销售:医疗器械(仅限一、二类无需许可的项目)、采矿专用设备、冶金专用设备、建筑专业设备、电子设备、日用品;网络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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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前后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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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标的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普得科技是KMC公司控股股东,持有KMC公司85%的股权。KMC公司拥有Kamativi多金属矿100%矿权。
2、Kamativi多金属矿情况
Kamativi多金属矿《第12号采矿租赁用地所有权证》最早于1976年1月5日取得。KMC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经转让后获得该矿权许可证。矿权有效存续期限为无限期。
Kamativi多金属矿是以锡为主矿的多金属矿,同时伴生锂、铍、钽、铌,位于津巴布韦西部北马塔贝莱兰省境内,矿权面积约44.6平方公里。据历史勘探资料记载,矿区共有6个矿体,其中4号矿脉规模最大,为该矿区主矿体,长度可达2344米。
通过研究分析和最新初步钻探,在4号锡矿脉南段显示存在独立锂矿体,控制+推测(详细岩芯分析正在进行中)长度980米,平均厚度15米,具有很好的氧化锂资源潜力。2022年4号矿脉刚已完成7300米钻孔,结合历史勘探数据,已钻孔勘探区域矿石资源量1822万吨,氧化锂平均品位1.25%,折合氧化锂资源量约22.78万吨。目前计划2022年至2023年一季度继续完成15000米钻孔,以进一步增加项目资源量,并在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JORC资源报告、最终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氧化锂储量确认工作。
矿区距省会布拉瓦约290公里,矿区西南约40公里处的有铁路专线和货场,铁路可通位于哈拉雷(Harare)港口。矿区电力供应来自国家电网。雅化集团多年来已储备和培养了一批采矿和地质相关的管理人员、聘用行业内资深顾问和经验丰富的锂矿采选设计施工单位,相关人员的经验、技能、综合工程能力能够保障未来勘探和开采工作顺利进行,预计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矿建工作。
四、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一)股权转让协议
1、交易标的
根据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卖方同意出售且买方同意以现金方式收购普得科技70.59%的股权。
2、交易价款
普得科技70.59%股权的对价总额为基础购买价款和追加购买价款,金额不超过9,290.47万美元,对应4号矿区氧化锂储量从15万吨到45+万吨。该氧化锂储量吨数只包括基于普得科技董事会认可的Kamativi多金属矿符合JORC标准(澳大利亚矿产资源储量分类标准)的最终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确认的实际探明和控制级别的“可开采储量”,并不包括推断级别或者任何其他的资源量。其他区域待后续勘探完成后,各方将根据实际资源量及当时市场条件重新估值及计算可能的额外对价。
3、先决条件
(1)已取得或完成所有交易批准,包括不限于股权质押协议下的股权出质登记,因交易而发生的股东变更,买方委任或提名的人员成为普得科技董事、监事及总经理,市场监管局向普得科技签发已将买方记载为待售股权持有人并载明交割后新的法定代表人的新营业执照,经普得科技股东会批准(且决议经全体卖方签署)的修订后章程在市场监管局完成备案。
(2)每项保证于本协议签署日均是真实、准确且完整,且直至交割日仍然是真实、准确且完整。
(3)未发生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4)不存在任何有效的适用法律或任何有权审批机关的政府命令禁止任何一方完成本协议项下拟议的交易。
(5)交割前重组已按约定完成。
(6)普得科技已经于协议签署日向KMC公司发出更换董事的书面通知,通知内容为更换买方委任或提名的人员担任KMC公司董事,且普得科技已经同时向买方提供了该等书面通知副本,并经买方确认认可。
4、交割
交割应于每一条件均获得满足或被买方豁免后第五个工作日之日,在普得科技位于中国的主营业地或各方可能商定的其他地点进行。
交割后,卖方应按买方合理的要求尽快提供所有协助并签署所有文件,以便在适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迅速完整地向主管的审批机关完成与交易有关的所有手续、备案、申报、注册或申请(如有)。
5、公司治理
(1)普得科技董事会、监事及高管
交割后,普得科技的董事会将由3名成员组成,其中2名成员由买方提名,另1名成员由卖方提名,买方提名的1名董事担任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
普得科技设职工代表监事1名,由股东会任命。
普得科技总经理人选由买方决定,由董事会聘任并决定其报酬。各方应确保买方决定的人选当选普得科技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位、人选、报酬等由董事会决定和聘任。
(2)KMC公司董事会、董事及高管
普得科技已书面通知KMC公司变更普得科技委任的KMC公司董事人选。前述董事人选变更相关事宜应由卖方负责办理。
KMC公司的总经理人选由普得科技董事会提名,由KMC公司董事会聘任并决定其报酬。各方应确保普得科技决定的人选当选KMC公司总经理。KMC公司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位、人选、报酬等由KMC公司董事会决定和聘任。
6、锂精矿包销
Kamativi多金属矿项目投产后4号及其他矿区的锂精矿100%的销售给各方共同选定的一家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各方应促使KMC公司将与该等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签署锂精矿包销协议,该全资子公司所包销的锂精矿按公允价格(以买方与其他市场主体购买同类矿产的同期市场交易价格为基础确定)100%销售给买方或买方的关联人。
7、违约责任
如因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由违约一方赔偿相应的损失。如因一方原因对普得科技和/或KMC公司造成损失的,由该一方对普得科技和/或KMC公司赔偿相应的全部损失。
8、争议解决
各方应首先尝试通过友好协商和谈判方式解决因本协议而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争论、权利请求或意见分歧,任何未能或不能通过各方友好协商和谈判方式解决的争议,应提交普得科技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二)股权质押协议
1、各方同意,为担保各方后续将签订的《关于四川普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70.59%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等一揽子交易协议,出质人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同意将29.41%的质押股权全部出质给质权人,且质权人同意该等股权质押安排。
2、出质人应在协议订立后当日或下一工作日内完成股权质押手续办理。
3、出质人和质权人同意,如发生任何违约事件,则质权人有权在违约事件发生时或发生后的任何时间以书面形式向出质人发出违约通知,要求出质人立即履行相关合同义务。
4、协议经全体出质人签字及质权人盖章及授权代表签字后,自文首之日起生效。协议的期限将至出质人在合同义务被完全履行或担保债务被完全清偿时(以孰晚为准)为止。
5、各方应首先尝试通过友好协商和谈判方式解决因本协议而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争论、权利请求或意见分歧,任何未能或不能、通过各方友好协商和谈判方式解决的争议,应提交普得科技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三)本次交易的定价原则
公司聘请花旗等专业顾问对本次交易进行了充分的技术、财务、法律尽调,综合考虑该项目的资源情况及未来锂盐生产资源保障等因素,基于公平合理的原则,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了本次交易对价及调整方式,即交易对价不超过9,290.47万美元。
五、本次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一)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收购普得科技股权并进行Kamativi多金属矿的投资,是在新能源行业发展的大趋势下,为公司未来锂盐产能扩张所需锂资源进行的投资,与公司锂产业战略发展规划相一致。公司拥有Kamativi多金属矿勘探、开发、建设的资金和技术团队,随着该项目的建成投产,将进一步提升公司锂资源的自给率,为公司未来锂盐产线扩张提供充分的资源保障,有利于提升公司的行业竞争力,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二)存在的风险
1、津巴布韦政治、经济、金融方面的风险:该项目是否正常开展,受津巴布韦当地政治因素、经济环境、产业政策、金融政策、外汇政策等影响,因此津巴布韦政局的稳定、金融市场的稳定以及其国内各项政策均对该项目的正常运行产生重要的影响,存在项目建设进度和投资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2、矿产资源不达预期的风险:目前尚未完成对Kamativi多金属矿的勘探工作,资源实际储量和可采储量与预估值可能存在较大差异,存在最终勘探的储量不及预期而导致矿权价值和开发效益不确定性的风险。
3、安全生产风险:由于矿山开采涉及面较广,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出现建筑物以及其中各种设施受损和不可抗力破坏而导致无法正常运营的风险,同时也可能出现员工在生产中遇到意外人身伤害而形成的赔付风险等。
4、锂精矿价格急剧下跌的风险:由于锂矿资源属周期性商品,随着供求关系的变化,锂精矿的价格走势未来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在项目投入运营后,可能存在项目实施利润不达预期的风险。
5、项目工程建设资金投入较大的风险:由于项目处于初勘阶段,未来项目的勘探、开采、建设和运营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项目存在未来建设资金筹集以及外汇管制等影响的风险。
6、不可抗力及其他风险:由于该项目处于境外,影响项目是否正常推进的因素众多,还有部分风险因素公司目前还未认识到,在项目推进过程中,还存在不可抗力对项目的影响。
针对上述每一项可能出现的风险,公司将积极采取适当的措施加强风险管控,尽力确保项目正常进行,为投资者带来良好的投资回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根据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四川普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70.59%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
5、《股权质押协议》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2-64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全资子公司兴晟锂业拟向普得科技原股东提供合计人民币2,000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两年,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适用于借款到期日的一年期和五年期以上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本次借款及上述股权交易相关事项的担保,原股东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同意将29.41%的质押股权全部出质给兴晟锂业。
2、本次对外提供借款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借款事项概述
四川兴晟锂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晟锂业”或“买方”)系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化集团”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22年7月28日,与四川普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得科技”)股权所有人陈继、吴汉明、杨亮(以下简称“卖方”或“借款方”)签署了《关于四川普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70.59%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等一揽子协议,为满足卖方的流动性资金需要或其他合法用途,兴晟锂业拟对普得科技的全体股东提供合计人民币2,000万元的借款,双方于同日签署了《借款协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借款的议案》,同意兴晟锂业本次对外借款事项。本次对外借款事项不影响公司及兴晟锂业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本次对外借款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自然人股东一:
姓名:陈继
身份证号码:320121197105******
住址:南京市秦淮区象房新村******
陈继先生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与公司也无业务往来。陈继先生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资信情况良好。
(二)自然人股东二:
姓名:吴汉明
身份证号码:330106196702******
住址:北京市海淀区太月园小区******
吴汉明先生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与公司也无业务往来。吴汉明先生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资信情况良好。
(三)自然人股东三:
姓名:杨亮
身份证号码:320211197301******
住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一区******
杨亮先生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与公司也无业务往来。杨亮先生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资信情况良好。
三、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借款金额
在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完成全部在市场监管局的登记或备案且卖方向买方出示普得科技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及其他工商登记文件原件并向买方提供这些文件复印件的当日,买方应向全体卖方合计提供一笔本金等于人民币2,000万元的借款。
(二)连带责任
每一名卖方均应对所有卖方与借款有关的所有义务和责任承担共同连带责任。买方有权向任意一名卖方提出针对部分或全部卖方的权利主张。
(三)用途
借款仅能用于满足卖方的流动性资金需要或被用于其他合法用途。
(四)期限
借款期限为两年。若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买方有义务向卖方支付追加购买价款的,如买方实际支付追加购买价款之日借款尚未到期,则借款应于追加购买价款实际支付之日提前到期,买方应自追加购买价款中直接扣除借款全部本金和利息。
(五)借款利息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适用于借款到期日的一年期和五年期以上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算术平均值。借款的利息于借款到期日或提前到期日一次性支付,利息计算至借款本金清偿之日。如任何卖方未按时支付借款项下任何到期应付款项,则该卖方应支付从该应付款到期日至实际付款日的应计利息,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适用于付款到期日的一年期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
(六)担保
卖方已根据《股权质押协议》向买方质押其所持普得科技股权,作为借款相关义务和责任的担保。为避免疑问,如买方根据《股权质押协议》行使质权后仍不足以实现与借款相关的债权,卖方应以各自个人财产继续承担清偿责任。如果借款逾期或者卖方违反本协议下的任何义务,买方将保留与此相关的所有权利,包括随时向卖方进行追索的权利。
(七)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并据其解释。因本协议而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提交普得科技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四、借款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借款事项已经双方协议约定,如任何卖方未按时支付借款项下任何到期应付款项,则该卖方应支付从该应付款到期日至实际付款日的应计利息,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适用于付款到期日的一年期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另外,卖方已根据《股权质押协议》向买方质押其所持普得科技股权,作为借款相关义务和责任的担保,如买方根据《股权质押协议》行使质权后仍不足以实现与借款相关的债权,卖方应以各自个人财产继续承担清偿责任。
被资助对象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不能如期偿还债务的风险较小。在提供借款期间,公司将积极跟踪借款对象是否严格按照借款用途使用资金,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加强风险管控,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兴晟锂业本次对外提供借款事项是基于对外投资的需要,借款对象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亦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兴晟锂业本次对外提供借款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兴晟锂业本次对外提供借款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借款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不能如期偿还债务的风险较小。本次借款事项不会对公司资金安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对外提供借款事项。
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预期金额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过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也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根据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借款协议》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