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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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洛阳蓝宝70.00%股权的进展公告

2022-07-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22-082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洛阳蓝宝70.00%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洛阳蓝宝氟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蓝宝"或“目标公司”)系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氟多”、“公司”或“转让方”)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 4,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洛阳蓝宝 70.00%股权。

2022年6月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拟挂牌出售洛阳蓝宝 70.00%股权事项。出售股权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管理层具体办理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6月14日公司在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首次公开挂牌转让,经公开征集,洛阳龙轩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轩矿业”或“受让方”)具备资格意向受让方,2022年7月27日,多氟多与龙轩矿业签署了《股权交易合同》,多氟多将其持有的洛阳蓝宝70.00%股权以1,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龙轩矿业,转让完成后,多氟多不再持有洛阳蓝宝的股权,洛阳蓝宝不再纳入多氟多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转让洛阳蓝宝股权所获资金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洛阳龙轩矿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00MA47UKPH74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许国柱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12月11日

住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长兴街泉舜润泉苑4幢1单元1803

经营范围:萤石开采,非金属矿采选(以上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矿产品(不含煤炭)、建材、消防器材、五金产品、电线电缆、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易制毒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钢材、塑料制品的销售;城市垃圾清运服务(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土石方工程、矿山工程的施工(以上凭有效资质证经营);房屋租赁;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不含易燃易爆易制毒品、不含煤炭)。

股权结构:许国柱(自然人)持股100.00%。

龙轩矿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多氟多所持有洛阳蓝宝的70.00%股权。

(二)目标公司的基本情况:

目标公司名称:洛阳蓝宝氟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251715659703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嵩县大章乡东湾村

法定代表人:梁小五

注册资本:4,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6年09月17日

营业期限:1996年09月17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萤石开采(仅限分支机构经营),萤石粉、萤石粉副产品加工销售。截止2021年12月31日,洛阳蓝宝股权结构如下:

(三)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定价合理性

根据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洛阳蓝宝进行的资产评估,以2021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的《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洛阳蓝宝氟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22]第01-460号)评估报告,评估结论:基于评估基准日,洛阳蓝宝氟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评估值为-58.95万元,账面价值为-9,719.93万元,评估增值9,660.98万元,增值率99.39%。(评估后的总资产29,815.61万元,总负债29,874.56万元,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58.95万元)。

本次交易价格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

(五)其他说明

1、经查询,洛阳蓝宝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多氟多持有的洛阳蓝宝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该持有的股权亦不存在重大争议及查封、冻结等措施。

3、本次转让所持有的洛阳蓝宝70.00%股权后,洛阳蓝宝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洛阳龙轩矿业有限公司

鉴于:甲方持有洛阳蓝宝70%股权(以下称“标的股权”或“产权”),洛阳蓝宝的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甲方将其持有的标的股权在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称“重庆联交所”)挂牌转让。乙方在标的股权挂牌公示期内报名,并按挂牌文件要求缴纳了保证金。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已于2022年6月14日经重庆联交所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披露公告,公告期间只产生乙方一个意向受让方,由乙方受让本合同项下标的股权。

本次洛阳蓝宝氟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各方当事人已被授权且取得所有批准。

(一)产权转让的标的:甲方将所持有洛阳蓝宝氟业有限公司70%股权有偿转让给乙方。

(二)产权转让的价格:甲方将上述产权以人民币1000.00万元整(大写:壹仟万元整)转让给乙方。

(三)产权转让的方式:上述产权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征集受让方,采用挂牌协议转让的方式,确定受让方和转让价格,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实施产权交易。

(四)转让价款的支付:经甲、乙双方约定,产权转让总价款的支付方式、期限和付款条件,采取一次付清的方式:

1、甲方同意以人民币1,000万元整(大写:壹仟万元整)将其持有的洛阳蓝宝氟业有限公司70%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2、甲乙双方同意由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实行交易资金统一进场结算制度。双方同意该总价款为一次性支付。

(五)产权转让涉及的企业职工安置

本次产权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

(六)产权转让涉及权利义务

1、标的股权对应的权利和义务自甲方收到全部股权转让价款之日起转移至乙方,即甲方收到全部股权转让价款之日起,乙方持有标的公司70%股权,依法享有法律法规和标的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

2、本次股权转让后,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对甲方存在的债务另行签署还款及保证协议。

(七)产权交割事项

1、乙方收到重庆联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需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股权变更手续。

2、标的股权转让变更登记至乙方之日起10日内,甲乙双方就标的公司的营业执照、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完成交接。

(八)产权转让的税收和费用

本次产权转让中涉及的有关税费、费用等,由双方各自承担支付。

(九)违约责任

1、如受让方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名称变更登记的,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10%的违约金,且仍应按本条要求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公司名称变更登记。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转让价款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扣除乙方支付的全部保证金,扣除的保证金首先用于支付重庆联交所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款项作为对甲方的赔偿,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3、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且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数额不足以补偿对方的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偿付另一方所受损失的差额部分。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采取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涉及股权转让的其他安排

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人员安置等其他安排。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多氟多存在的债务,按照《还款及担保协议书》分期偿还并由受让方提供担保。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生效完成后,多氟多不再持有洛阳蓝宝股权,洛阳蓝宝将不再列入多氟多合并报表范围。本次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有利于多氟多进一步聚焦新材料产业链,优化业务结构,符合多氟多长期发展战略。

七、备查文件

(一)《洛阳蓝宝氟业有限公司股东拟股权转让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22]第01-460号);

(二)《洛阳蓝宝氟业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2)第321032号);

(三)《股权交易合同》;

(四)《还款及担保协议书》;

(五)《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情况证明》。

特此公告。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