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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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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2-07-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30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22-067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百夫沃德贸易有限公司,其资产负债率超7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5月11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担保额度,其中为青岛百夫沃德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夫沃德”)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7,000万元。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部分担保额度及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二、本次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百夫沃德分别向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银行”)、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崂山支行(以下简称“农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并分别与青岛银行、农商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的债权最高额合计为5,00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为百夫沃德提供的担保额度余额为12,00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青岛百夫沃德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20MA3C4DBN9G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17日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季刚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科苑纬一路1号G座7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鲜肉零售;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鲜肉批发;贸易经纪;初级农产品收购;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食品进出口;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经查询,百夫沃德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指标: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青岛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额:2,000万元人民币

担保的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保险费/担保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邮寄费等)以及债务人应向债权人应支付的其他款项。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商业汇票承兑、减免保证金开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权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与农商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崂山支行

保证人: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额:3,000万元人民币

担保的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执行费、公告费、送达费、评估费、鉴定费、过户费、差旅费等)。

保证期间:保证人保证期间为决算期届至之日起三年。主合同中贷款还款方式采用分期偿还的,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最后一期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债权决算期提前届至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决算期提前届至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审批通过的担保总额度为41,000万元(均是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9.39%;本次担保后已使用对外担保额度为8,68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6.22%。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且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公司分别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崂山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