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22-033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以下简称“《反馈意见通知书》”,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根据《反馈意见通知书》要求,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按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解释。现根据规定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22-034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控股股东承诺不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目前,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龄宝”)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正处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审核阶段,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详见公司公告2022-025号)要求,保龄宝控股股东北京永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戴斯觉先生出具了《关于减持事项的承诺函》:
“1、从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即2021年7月14日)前六个月至完成发行后六个月内,就保龄宝的股份,本承诺方不存在减持情形,亦不存在减持计划;
“2、本承诺方违反本承诺函的,相关收入将归保龄宝所有,且本承诺方将依法相应承担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