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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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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07-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攀钢钒钛 公告编号:2022-61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7月28日(星期四)14:50。

(2)股东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7月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7月2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攀枝花市南山宾馆会议中心多功能厅。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谢俊勇先生。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之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111,328,3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413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5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596,718,2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807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0人,代表股份1,514,610,04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7.6056%。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同时,公司聘请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见证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关于回购并注销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11,270,7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70,363,5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82%;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弃权5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92%。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11,256,1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6%;反对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6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70,348,9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75%;反对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2%;弃权6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43%。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三)《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谢俊勇先生、李晓宇先生、马朝辉先生、谢正敏先生、文本超先生、吴英红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谢俊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5,103,815,873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为62,908,72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30%。

表决结果:谢俊勇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李晓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5,108,411,872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为67,504,7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9%。

表决结果:李晓宇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马朝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5,109,640,395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为68,733,24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0%。

表决结果:马朝辉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谢正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5,109,095,212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为68,188,0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3%。

表决结果:谢正敏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选举文本超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5,108,373,616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为67,466,4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2%。

表决结果:文本超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选举吴英红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5,108,268,384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为67,361,2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1%。

表决结果:吴英红女士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四)《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 选举高晋康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5,109,518,384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为68,611,2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6%。

表决结果:高晋康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 选举刘胜良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5,110,734,083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为69,826,9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4%。

表决结果:刘胜良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选举米拓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5,094,215,054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为53,307,90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52%。

表决结果:米拓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五)《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1. 选举肖明雄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5,107,158,906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为66,251,75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84%。

表决结果:肖明雄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2. 选举李海波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为5,110,729,212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为69,822,0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3%。

表决结果:李海波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叶立森 周健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大会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证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四)法律意见书;

(五)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9日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攀钢钒钛 公告编号:2022-62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以专人递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和议案资料,会议于2022年7月28日16:00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在四川省攀枝花市南山宾馆会议中心中厅举行,在成都市金贸大厦2114会议室设视频分会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现场出席董事7名,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的董事2名。全体董事共同推举董事谢俊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慎讨论,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谢俊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组建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决定组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一)战略发展委员会:由谢俊勇先生、马朝辉先生、高晋康先生组成,由董事谢俊勇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二)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由刘胜良先生、谢正敏先生、米拓先生组成,由独立董事刘胜良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三)提名委员会:由高晋康先生、李晓宇先生、刘胜良先生组成,由独立董事高晋康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米拓先生、谢俊勇先生、高晋康先生组成,由独立董事米拓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决定聘任马朝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马朝辉先生简历附后。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决定聘任谢正敏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谢正敏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谢正敏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要求。

谢正敏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812-3385366

联系传真:0812-3385285

电子邮箱:psv@pzhsteel.com.cn

通信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钢城大道西段21号攀钢文化广场

谢正敏先生简历附后。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助理的议案》。

决定聘任谢正敏先生、文本超先生、王绍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谢正敏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李亮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前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前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附后。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9日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马朝辉先生,1971年3月出生,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攀钢集团重庆钛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攀枝花钒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董事。历任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轨梁厂副厂长、厂长,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制造部部长(综合运营总监、化检验与计量总监),攀钢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改善部总经理,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攀钢集团攀枝花钛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攀钢集团有限公司海绵钛分公司经理、党委副书记,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海绵钛分公司经理、党委副书记等职。

马朝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任一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马朝辉先生持有本公司股权激励限售股份280,000股,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谢正敏先生,1968年3月出生,会计师,EMBA,中共党员。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攀枝花东方钛业有限公司董事,攀枝花市国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攀钢集团北海钢管公司副总经理,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财务处副处长、财务处处长、财务部部长,攀钢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资本运营部)部长,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本公司财务总监等职。

谢正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任一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谢正敏先生持有本公司股权激励限售股份220,000股,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文本超先生,1969年2月出生,工程硕士,化学工程/机械工程师,中共党员。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攀钢集团重庆钛业有限公司董事。历任新钢钒公司轨梁厂厂长助理、副厂长,攀钢集团钢铁钒钛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分公司副总经理,攀钢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分公司副总经理,攀钢集团汇裕供应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设备保障部总经理、产业发展部(资本运营部)总经理、装备部总经理、设备总监等职。

文本超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任一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文本超先生持有本公司股权激励限售股份230,000股,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绍东先生,1983年4月出生,工程师,工程硕士,中共党员。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攀钢集团西昌钒制品科技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历任攀钢集团西昌钢钒有限公司钒制品厂原料作业区作业长,沉淀还原作业区作业长、党支部书记,焙烧浸出作业区作业长、党支部书记,攀钢集团钒业有限公司发展部副部长、部长,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运营部(安全环保部)副总经理,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钒制品厂副厂长,攀钢集团北海特种铁合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党总支副书记,攀钢集团西昌钢钒有限公司钒制品分公司党委书记、经理等职。

王绍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任一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王绍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亮先生,1985年5月出生,大学学历,工程师,中共党员。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历任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海绵钛厂厂长助理,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科技部副部长、高炉渣提钛项目部经理,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氯化钛白厂副厂长(主持工作)、党委筹建组副组长、党委筹建组组长,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氯化钛白厂党委书记、厂长等职。

李亮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任一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李亮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28,900股(其中:股权激励限售股份220,000股),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攀钢钒钛 公告编号:2022-63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以专人递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7月28日16:30以现场方式在四川省攀枝花市南山宾馆会议中心中厅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现场出席监事3名。全体监事共同推举监事肖明雄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慎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监事肖明雄先生出任第九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一致。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7月29日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攀钢钒钛 公告编号:2022-64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回购注销审议情况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对离职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47)、《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48)、《关于回购并注销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49)、《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61)。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有关信息

本次公司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2022年7月29日)起45日内根据合法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附关证明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要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申报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钢城大道西段21号攀钢文化广场

2.申报时间:2022年7月29日至2022年9月12日,每个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3.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812-3385366

5.传真:0812-3385285

6.电子邮箱:psv@pzhsteel.com.cn

(三)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三、备查文件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