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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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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情况年度说明的公告

2022-07-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2-068号

转债代码:110061 转债简称:川投转债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情况年度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川投能源健康稳定发展、维护川投能源作为上市公司的全体股东利益,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投集团”)于2018年1月31日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根据上述承诺内容,现将2021年度川投集团承诺履行情况说明如下:

为进一步加快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川投集团于2019年3月8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议了相关议案,在2018年1月出具的承诺的基础上对解决同业竞争的措施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和明确,川投集团同意通过由川投能源托管8家同业竞争公司股权、即时启动盈利资产注入等方式以进一步加快解决同业竞争问题。截至本公告日,上述细化措施均在有序进展中,具体情况如下:

川投能源可转债发行结束日之后,川投能源已启动上市公司收购嘉陵江亭子口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亭子口公司”)和四川省紫坪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紫坪铺公司”)的流程及相关审议程序。公司已召开第十届二十五次董事会、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川投集团所持亭子口公司20%股权关联交易的提案报告》和《关于暂不收购川投集团所持紫坪铺公司股权关联交易的提案报告》,公司收购亭子口公司股权和暂不收购紫坪铺公司股权相关事项详见《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控股股东持有的嘉陵江亭子口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2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和《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收购亭子口20%股权相关工作已于2021年实施完成。

一、川投能源托管8家同业竞争公司股权

针对紫坪铺公司、亭子口公司、川投(达州)燃气发电有限公司(原“四川川投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投达州燃电”)、川投国际尼泊尔水电联合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川投尼泊尔”)、四川川投康定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投康定”)、国能四川能源有限公司(原“神华四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四川公司”)、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南发电公司”)和四川中电福溪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福溪公司”)8家同业竞争公司,经川投集团2019年3月8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川投集团同意与川投能源签署《股权委托管理合同》,川投集团将上述8家同业竞争企业股权以托管的方式交由川投能源经营管理,直至解决同业竞争。

川投能源于2019年5月9日召开十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股权委托管理合同〉关联交易的提案报告》,召开十届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与控股股东签署〈股权委托管理合同〉关联交易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川投集团和川投能源签署了《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委托管理合同》,对川投能源托管8家同业竞争公司股权事宜进行了约定。上述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上述合同,川投集团将8家同业竞争公司股权以托管的方式交由川投能源经营管理,直至解决同业竞争。

二、两家盈利水电公司解决方案

亭子口公司、紫坪铺公司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亭子口公司、紫坪铺公司为水电发电公司,最近三年均实现了盈利。其中亭子口公司最近三年净利润分别为14,706.32万元及19,007.27万元、27,272.36万元;紫坪铺公司最近三年净利润分别为10,086.58万元、14,648.40万元、13,421.53万元。

根据川投集团相关承诺以及《股权委托管理合同》相关内容,自可转债发行结束日之后,川投能源已启动上市公司收购紫坪铺公司和亭子口公司的流程及相关审议程序。根据后续尽调发现,紫坪铺存在产权不清晰、资产评估等问题,目前暂不具备川投集团2018年1月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中的资产注入条件,后续川投集团会继续严格遵守2018年1月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公司已召开第十届二十五次董事会、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1.关于收购川投集团所持亭子口公司20%股权关联交易的提案报告;2.关于暂不收购川投集团所持紫坪铺公司股权关联交易的提案报告。

收购亭子口20%股权相关工作已于2021年实施完成。

三、其余6家同业竞争公司解决方案

根据其余6家资产的实际情况,川投集团和川投能源将分以下三类情况推动实际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1)川投达州燃电为燃气发电公司,于2015年开始正式经营,近三年处于微利或亏损状态。川投达州燃电最近三年的净利润分别为198.20万元、-4,236.42万元及-3,388.83万元。川投尼泊尔为境外的水电开发公司,目前水电站尚处于待开发状态。本着有利于加快解决同业竞争的目的,根据2018年1月承诺以及经川投集团于2019年3月8日通过的董事会决议,未来川投能源将按照川投集团2018年1月出具的承诺主动降低注入财务条件后启动川投达州燃电、川投尼泊尔相关股权的注入程序。川投能源经过2019年5月9日召开的十届八次董事会、十届八次监事会审议,已将上述“主动降低注入财务条件”的具体标准及含义明确为“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盈利”。截至本公告日,该资产尚不满足注入条件。

(2)川投康定设立主要为从事力丘河水电资源开发,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第十二届第138次7号常务会议议定事项通知》,已将力丘河水电资源开发权配置给甘孜州。根据2018年1月承诺以及经川投集团于2019年3月8日通过的董事会决议,川投集团将尽快启动川投康定的注销或转让程序,在注销或转让程序启动之前由川投能源进行托管。目前,川投集团与甘孜州政府共同对力丘河水电资源开发前期投入的审计评估工作已经完成,双方对评估以及补偿金额进行了确认。目前,川投集团已经宣布了川投康定停工停产,企业清算退出、注销程序正在有序进展中。

(3)国能四川公司、川南发电公司、中电福溪公司系火电业务公司,2019年净利润分别为9,033.69万元、386.54万元、470.93万元,2020年净利润分别为16,171.15万元、556.51万元、258.40万元,2021年净利润分别为-35,075.44万元、-34,021.15万元、304.23万元,盈利情况不稳定,且不符合国家清洁能源发展方向和川投能源发展战略。相关资产目前注入不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也不符合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在宏观行业环境及能源行业发展趋势不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上述3家公司的相关股权将按照川投集团2018年1月出具的承诺不再注入川投能源。经川投集团于2019年3月8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未来若宏观行业环境及能源行业发展趋势发生变化,本着有利于解决同业竞争的目的,川投能源将按照川投集团2018年1月出具的承诺主动降低注入财务条件后启动注入程序。经川投能源2019年5月9日召开的十届八次董事会、十届八次监事会审议,已将上述“主动降低注入财务条件”的具体标准及含义明确为“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盈利”。

四、四家新增同业竞争公司解决方案

1.四川川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该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发电业务,为川投集团全资子公司。新能源发电项目发展“短平快”而面临不少合法合规性的问题,因此,川投集团成立该子公司的主要目的是培育、孵化优质的新能源发电项目,若直接由上市公司进行优先投资会面临一定风险,且该公司目前暂无成熟落地的新能源发电项目。根据川投集团于2018年1月31日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经川投能源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决定对四川川投新能源有限公司暂不优先投资、暂不收购,未来每年按照《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中的资产注入相关标准进行核查。

2.中电川投绿色能源(成都)有限公司

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发电业务,为川投集团参股公司,且该公司目前暂无成熟落地的新能源发电项目,若直接由上市公司进行优先投资会面临一定风险,根据川投集团于2018年1月31日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经川投能源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决定对中电川投绿色能源(成都)有限公司暂不优先投资、暂不收购,未来每年按照《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中的资产注入相关标准进行核查。

3.川投(资阳)燃气发电有限公司

该项目属于燃气发电项目,根据川投集团已投产的其它燃气发电项目的财务数据表现,川投(资阳)燃气发电有限公司的未来盈利能力有待进一步证实,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若直接由上市公司进行优先投资会面临一定风险。根据川投集团于2018年1月31日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经川投能源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决定对川投(资阳)燃气发电有限公司暂不优先投资、暂不收购,未来每年按照《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中的资产注入相关标准进行核查。

4.西昌飓源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川投集团于2022年1月底收购其40%股权。据尽职调查,该项目股东之一西昌国资公司仅缴纳5%的注册资本金250万元,未按股权比例缴纳项目资金2567万元,存在“未按约定履行出资义务”的问题,若由上市公司进行优先投资,将面临一定风险。根据川投集团于2018年1月31日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经川投能源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决定对西昌飓源风电开发有限公司暂不优先投资、暂不收购,未来每年按照《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中的资产注入相关标准进行核查。

综上所述,川投集团已按照《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履行相关责任及义务,未来将继续执行承诺内容,保障川投能源及其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9日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2-069号

转债代码:110061 转债简称:川投转债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五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26日以送达、传真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7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投票的董事11名,实际参加投票的董事11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报告:

(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成都交大光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方案的提案报告》;

会议同意子公司成都交大光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方案。

本提案报告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该事项有利于拓宽子公司交大光芒的融资渠道,有效对接资本市场,建立长效的资本补充机制,增加交大光芒资本金实力,提升其抗风险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相关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9日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2-070号

转债代码:110061 转债简称:川投转债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五次监事会通知于2022年7月26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各位监事。会议于2022年7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投票的监事5名,实际参加投票的监事5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对以下提案报告进行了表决: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成都交大光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方案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本次子公司拟实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事宜有利于拓宽子公司的融资渠道,有效对接资本市场,提升子公司抗风险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7月29日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2-071号

转债代码:110061 转债简称:川投转债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川投能源”)于2021年9月27日召开十届二十八次董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提案报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22亿元以内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品种为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12个月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一、前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情况

注:公司与上述受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155,700万元,未超过公司第十届二十八次董监事会会议授权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 最近一年净资产指2021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最近一年净利润指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理财产品投入总金额为2021年7月27日至今滚动购买的理财产品。

(4)2021年9月27日召开十届二十八次董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提案报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22亿元以内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 219,700.00万元,未超过授权额度。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