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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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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2-07-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673 公司简称:东阳光

债券代码:163049 债券简称:19东科02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2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4,171,202.82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口径未分配利润5,464,906,731.18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3,080,066,828.28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基数,向可参与分配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元(含税)。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2,908,899,23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85,402,792.37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2022-77号

债券代码:163049 债券简称:19东科02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7月29日,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全体董事均以通讯方式对董事会议案发表了意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上半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保证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发布的《东阳光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临2022-76号)。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发布的《东阳光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临2022-79号)。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发布的《东阳光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2-80号)。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2022-79号

债券代码:163049 债券简称:19东科02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文钧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安排变动的原因,不再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一职。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王文钧先生之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王文钧先生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后仍将在公司担任董事、副总经理等职务。衷心的感谢王文钧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等工作的开展,依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名,并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刘耿豪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刘耿豪先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同时其取得了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能够胜任董事会秘书的工作,其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耿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30日

附件:简历

刘耿豪先生:1990年2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于2015年11月取得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9年6月-2022年2月任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西安千禧国际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于2022年2月入职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2022-81号

债券代码:163049 债券简称:19东科02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东阳光实业”)持有本公司股份842,894,88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97%;截至本次股份质押,深圳东阳光实业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697,798,354股,占其持股数量的82.79%。

● 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宜昌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东阳光药业”)持有本公司股份 545,023,3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08%;截至本次股份质押,宜昌东阳光药业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 282,800,000 股,占其持股数量的51.89%。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累计质押股数数量为697,798,354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82.79%;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数数量为1,150,779,441股,占合计持股数量比例为71.61%。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深圳东阳光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宜昌东阳光药业的通知,获悉其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进行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者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深圳东阳光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深圳东阳光实业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累计25,606.05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30.38%,占公司总股本的8.50%,对应融资余额164,900.00万元;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累计39,586.05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46.96%,占公司总股本的13.13%,对应融资余额220,650.00万元。具体以实际办理股票解除质押登记情况为准。

宜昌东阳光药业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累计14,0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25.69%,占公司总股本的4.65%,对应融资余额411,132.68万元;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累计14,0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25.69%,占公司总股本的4.65%,对应融资余额411,132.68万元。具体以实际办理股票解除质押登记情况为准。

深圳东阳光实业及宜昌东阳光药业资信状况良好,还款来源包括经营性收入、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等,具备充足的资金偿还能力。

2. 深圳东阳光实业及宜昌东阳光药业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 深圳东阳光实业及宜昌东阳光药业上述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深圳东阳光实业及宜昌东阳光药业上述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2)截至目前,上述质押未有出现引发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风险的情形,亦不会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的实质性因素,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成员不会因此产生变动,对公司的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不产生影响。

(3)本次股份质押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者其他保障用途。

4、控股股东及宜昌东阳光药业资信情况

(1)基本信息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亿元 货币:人民币

[注]2022年3月31日数据为未经审计数据。

(3)偿债能力指标

[注]上述指标以2022年3月31日数据进行测算,为未经审计数据。

(4)截至2022年3月31日,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已发行债券余额为44.74亿元,包括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定向融资工具等,未来一年内需偿付的债券金额31.24亿元,不存在主体和债券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

(5)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无因债务问题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

(6)截至目前,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业务经营稳定,可利用的融资渠道有银行授信、盘活存量资产等,为偿还债务提供保障,偿债风险可控。

5、最近一年,控股股东(包括其下属子公司)与上市公司主要交易情况

公司根据正常经营需要,本着必须、合理和优势互补的原则,与控股股东(包括下属子公司)进行必要的关联交易,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上述关联交易中,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深圳东阳光实业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40.74亿元,宜昌东阳光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2亿元,上市公司无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情况。

6、质押风险情况评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东阳光实业持股质押比例为82.79%,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质押比例为71.61%,全部股份质押均为其自身或下属子公司银行贷款等融资提供担保。未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加大经营力度,进一步提高盈利水平,加快资金回笼,加大盘活资产,拓宽融资渠道,降低整体负债情况,合理控制质押比例。截止目前,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风险的情形,若出现该等风险,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提前还款、补充质押等措施应对风险。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2022-76号

债券代码:163049 债券简称:19东科02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7元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4,171,202.82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口径未分配利润5,464,906,731.18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3,080,066,828.28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可参与分配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2,908,899,23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85,402,792.37元(含税),占公司2022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25.83%。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因此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04,998,028股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第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中的有关要求,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发展规划以及整体财务状况等因素,兼顾了股东的合理回报诉求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所采取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盈利水平、可供分配利润的充裕程度及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2022-78号

债券代码:163049 债券简称:19东科02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7月29日,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全体监事以通讯方式对议案发表了意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盈利水平、可供分配利润的充裕程度及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公告编号:临2022-80号

债券代码:163049 债券简称:19东科02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8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8月15日 上午10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上沙第五工业区东阳光科技园行政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8月15日

至2022年8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分别经公司于 2022年7月18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2 年7月29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7月19日、2022 年7月30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关联关系的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的股东需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同时还需持本人身份证及委托函;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上沙第五工业区东阳光科技园行政楼会议室

(三)登记时间

2022年8月15日 上午 9:00。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耿豪先生、邓玮琳女士;

联系电话:0769-85370225

联系传真:0769-85370230

六、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8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