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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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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07-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8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7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总部二路13号汇富中心9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谭洪汝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董事王堂新先生、王洋先生,独立董事易兰女士、秋天先生、高振忠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总裁谭洪汝先生、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钟科先生出席会议;副总裁卢旭球先生、谢志昆先生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议案13、议案14以累积投票方式获得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程俊鸽、周昊臻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9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7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经第六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已于当天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董事谭栩杰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董事王堂新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谭栩杰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期限一致。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独立董事李婉娇女士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周亚民先生、董事谭栩杰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期限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董事谭栩杰先生为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周亚民先生、董事谢志昆先生为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期限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独立董事周亚民先生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独立董事李婉娇女士、董事谢志昆先生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期限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5、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独立董事周亚民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独立董事李婉娇女士、董事卢旭球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期限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谢志昆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期限一致。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卢旭球先生、王堂新先生、钟科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期限一致。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卢旭球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期限一致。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9、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钟科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期限一致。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周泉顺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期限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文思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期限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0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7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经第六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同意,已于当天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全体监事共同推举监事游秀珍女士主持。

本次监事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议案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选举游秀珍为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期限一致。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1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现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组成及任期情况

(一)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及任期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分别为谭栩杰先生、谢志昆先生、卢旭球先生、王堂新先生、李婉娇女士、周亚民先生、肖家源先生。其中,谭栩杰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李婉娇女士、周亚民先生、肖家源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简历附后)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期限一致。

(二)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及任期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期限一致。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如下: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组成及任期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分别为游秀珍女士、周丽冰女士和谭权志先生。其中,游秀珍女士为监事会主席,周丽冰女士和谭权志先生为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六届监事会期限一致。

三、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同意聘任谢志昆先生为公司总裁,同意聘任卢旭球先生、王堂新先生、钟科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同意聘任卢旭球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同意聘任钟科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期限一致。(简历附后)

四、聘任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同意聘任周泉顺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期限一致。

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文思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期限一致。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东莞市松山湖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总部二路13号汇富中心9楼;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卓越世纪中心1号楼710

联系电话:0769-83338072

传真号码:0769-83336076

电子邮箱:investor@dghuafuli.com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全体董事、监事会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全体董事、监事会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工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30日

附件:

谭栩杰先生: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具有中国香港居留权,本科学历。2019年7月至2022年7月担任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现任公司董事长。

谭栩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系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谭洪汝及谢劭庄夫妇之子。谭栩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经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谢志昆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东莞市自来水股份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公司采购、研发、生产等部门的管理岗位,2002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总裁。

截至目前,谢志昆先生持有公司7,928,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4%,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谢劭庄之弟。谢志昆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经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卢旭球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5年至今在本公司工作,曾任公司销售、财务、行政等多个部门的管理岗位,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卢旭球先生持有公司1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4%,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卢旭球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经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堂新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5年至今在本公司工作,曾任公司的销售部门和市场营销部门岗位,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截至目前,王堂新先生持有公司5,870,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4%,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堂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经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婉娇女士,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2006年4月至2018年10月担任东莞市金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副所长;2018年11月至今担任东莞市瑞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项目经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目前兼任东莞市理实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东莞市霖鑫牛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妍霖商贸有限公司经理、执行董事。

周亚民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后。2011年8月至2017年8月曾任公司独立董事。2002年9月至今任职于东莞理工学院化学工程与能源技术学院,从事科研、教学工作。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肖家源先生,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4年5月至2021年4月担任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21年5月至今担任方大智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李婉娇女士、周亚民先生、肖家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经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李婉娇女士和肖家源先生已完成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于2022年7月18日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游秀珍女士,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1989年至1992年任职于常平昆仑机械厂,1993年至1996年任职于樟木头先威玩具厂,1996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采购部副经理。

周丽冰女士: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公司采购部文员,现任公司采购主任、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谭权志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职于东莞市常平镇松柏塘小学,现任公司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游秀珍女士、周丽冰女士和谭权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经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钟科先生:1985年出生,本科学历,法学学士、经济学学士,厦门大学EMBA在读。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有丰富的IPO上市、投资并购、资本运作、再融资、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经验;获得新浪财经“金牌董秘”、“金勋章奖年度董事会秘书”等荣誉。曾任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职务;兼任东莞市上市公司协会上市促进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东莞市私募基金业协会企业上市综合服务平台顾问、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钟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经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周泉顺先生:1986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1年入职公司,历任职PMC(生产与物料控制)部门、内部审计部门,担任副总裁助理等职务,现任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

周泉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文思女士:1991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1年4月入职公司,2021年8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李文思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