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上接22版)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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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付债券
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公司应付债券分别为37,156.42万元、39,587.59万元和0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82.93%、96.97%和0%。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97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12月23日发行票面金额为1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512.17万张,面值总额为51,217.00万元。公司可转债集资金净额为49,948.11万元,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权益成分价值为12,859.46万元,负债价值为37,088.65万元。
2021年4月20日至2021年6月3日连续30个交易日内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高于“永创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30%,已触发可转债赎回条款。2021年6月3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永创转债”的议案》,批准公司行使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永创转债”全部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收市后,50,685.80万元可转债已经转成公司股票,累计转股49,111,785股,实际赎回可转债531.2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应付债券余额为0万元。
(3)递延收益
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公司递延收益金额分别为349.38万元、555.67万元和501.33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78%、1.36%和5.14%。公司递延收益均为政府补助所形成。
(三)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的相关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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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短期偿债能力
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68、1.59和1.44,速动比率分别为1.00、0.86和0.65。报告期内,公司流动、速动比率相对较低,主要原因如下:①由于公司非标产品销售占比较高,公司收到客户支付但未确认收入的预收款项/合同负债余额较高;此外,随着公司与供应商的议价能力逐步提高,公司运用商业信用致各期末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余额较高;②公司利用财务杠杆适度举债经营,获得银行短期借款支持,故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余额较高。
总体而言,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指标处于正常水平。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情况良好,回款正常,保证了公司能按时偿还银行贷款本息,未发生过逾期贷款;同时,公司具备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用保障了对流动负债的偿付能力,公司不存在显著的短期偿债风险。
2、长期偿债能力
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9.06%、58.59%和50.50%,呈下降趋势。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18,556.67万元、28,098.17万元和41,552.71万元,逐年上升,盈利能力增长显著。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5.92倍、6.05倍和10.84倍,处于较高水平,公司的利润水平足够保障公司的利息支出,保持公司的信用等级,不存在显著的债务风险。
公司多年来一直保持良好的偿债信用记录,信用评级优秀,无逾期未偿还银行借款本金及逾期支付利息的情况。此外,公司不存在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有重大影响的需特别披露的或有负债、也不存在表外融资的情况。
3、可比上市公司偿债能力比较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偿债能力指标比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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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资讯,可比上市公司尚未披露2021年年报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略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与行业平均水平基本一致。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1、资产周转能力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能力的相关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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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4.08、4.20和4.99,呈上升趋势,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注重应收账款的管理,对相关岗位的责任权限、客户回款跟踪均作了明确规定,并将销售货款回收情况作为销售人员主要考核指标之一。客户应收账款信用控制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货款回收情况良好,保证了报告期内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18、1.09和1.22,基本保持稳定。报告期内,公司逐步完善采购控制程序,通过销售预测、物流计划、采购管理,稳定供应渠道,控制原材料备货,合理设定安全库存,减少存货占用,以提高经营效率。
2、可比上市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比较
发行人与可比上市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指标的比较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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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资讯,可比上市公司尚未披露2021年年报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与行业平均水平基本一致。
二、盈利能力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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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紧紧抓住下游行业对包装设备的旺盛需求,在保持传统单机设备市场地位的同时,积极向定制化、成套化的智能包装生产线市场拓展,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实现了业务规模的持续增长。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87,116.23万元、202,004.60万元和270,723.4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9,855.71万元、17,062.80万元和26,114.17万元,盈利能力持续增长。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变动及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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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突出,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集中处置形成的收入,金额及占比较小。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包括包装设备和包装材料的生产销售。
2、主营业务收入增长动因
(1)下游行业稳步发展,市场需求持续增长
公司包装设备产品广泛应用于食品、饮料、医药、化工、家用电器、建筑材料、机械制造、仓储物流、图书出版、造纸印刷、造币印钞等众多行业领域。随着下游行业的稳步发展、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持续增长,公司包装设备产品的市场需求也持续上升。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包装设备专业厂商之一,掌握了包装设备产品的核心技术,并积累了大量的应用经验,近几年,公司产品发展重点逐步从标准化单台设备扩展到附加值较高的定制化单台设备和智能包装生产线,为公司带来了持续的业务规模增长点。
(2)品牌效应显现,优质客户不断增加
近年来公司专注于包装设备的研发和生产,持续拓展产品应用领域,公司在下游众多行业和领域已经奠定了一定的优势地位,报告期内服务的客户多达万余家,形成了稳定的优质客户群。公司主导产品智能包装生产线迅速应用在食品、饮料、医药、化工、造币印钞等行业,公司产品在技术优势、生产工艺和产品质量优势的保证下得到了客户的广泛认可。经过多年的市场积累,“永创”已成为行业内的知名品牌,公司拥有的“ ■”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浙江省著名商标”等,公司的品牌效应已经逐步显现。
(3)拥有较完备的营销体系并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
公司已在全国形成覆盖华东、华南、华中、华北、西南、东北六大片区的营销服务网络,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专业化服务。公司以建立与客户互信互利的合作关系为出发点,以客户的需求和建议为自身工作的目标,努力培养下游大型客户为自己的“核心客户”。公司制定了定期对核心客户实行上门回访制度和对经销商客户实行网上反馈制度,通过广泛收集各种反馈信息,不断改进和提高产品设计、制造和服务的质量,同时及时建立用户档案,记录产品运行情况,为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提供依据。公司通过与客户的双向沟通与合作,能够做到先于竞争对手掌握到客户的需求信息,为客户提供更优化、准确的解决方案,实现公司和客户的双赢,从而进一步推进双方关系的良性循环。
3、主营业务收入产品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按产品类别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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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包装设备及配件,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约为90%。报告期内,包装材料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约为10%,金额和占比较为稳定。
(1)包装设备及配件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包装设备及配件销售收入分别为163,352.09万元、179,881.35万元和240,885.86万元。具体产品如下:
①标准单机设备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标准单机设备销售收入分别为73,015.24万元、81,171.91万元和106,749.48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标准单机设备凭借稳定的产品质量、良好的市场口碑保持了较好的销售业绩,产品销售额逐年上升,2019年度至2021年度的年复合增长率为20.91%。报告期内,公司标准单机设备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最高,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最主要来源。
公司标准单机设备主要包括缠绕捆扎码垛系列产品,成型填充封口系列产品和贴标打码系列,其中缠绕捆扎码垛系列产品包括PP带捆扎机/PET带捆扎机、薄膜捆扎机、机器人码箱垛机、机器人码瓶垛机、机器人卸箱垛机、卸瓶垛机、卸箱机、缠绕机等种类;成型填充封口系列产品包括纸箱成型机、制盒机、底托成型机、真空包装机、装盒机、机器人装箱机、纸片式包装机、套袋机、膜包机、热缩机、封箱机、开装封一体机、气调保鲜封口机、纸(塑)杯(瓶)灌装封口机、直立袋灌装封口机、杀菌机、旋盖机、理瓶机、洗瓶机、自动插管机、枕式包装机、泡罩包装机、透明膜三维包装机、泡罩装盒包装线等种类;贴标打码系列产品包括不干胶贴标机、热熔胶贴标机、打码贴标机等种类。
②智能包装生产线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智能包装生产线销售收入分别为67,552.77万元、72,488.35万元和104,493.71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将智能包装生产线作为大力发展的重点产品之一,加强了在研发、生产、销售等方面的投入,2019年度至2021年度的年复合增长率为24.37%。报告期内,公司智能包装生产线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较高,且呈上升趋势,是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之一。
公司智能包装生产线产品是结合客户实际需要,为其提供的各类定制化、多功能的包装生产线。智能包装生产线的应用,使下游客户能够实现包装过程的自动监控、动态监测、报警、安全连锁控制、过载和失控保护等功能,大大提高了包装设备的可靠性和适应性,其应用行业领域越来越广,已成为我国包装机械行业的重要发展方向。
③其他设备及配件
公司其他设备及配件包括辊道输送系统、零配件等,是为了满足客户对包装设备技改、更新、维修等要求而提供的销售服务,占公司包装设备销售收入比例较小。
(2)包装材料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包装材料销售收入分别为22,744.36万元、20,229.65万元和27,431.01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包装材料销售收入主要构成为PP捆扎带,一般作为捆扎机和缠绕机的配套耗材销售。
4、主营业务收入销售区域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按销售区域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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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国内销售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在85%左右。随着我国进入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游行业对包装设备仍保持稳定增长的需求。公司为把握国内市场机遇,保持并提高市场占有率,市场开拓时以国内为主,国外为辅。公司产品在国内的销售几乎遍布全国,不存在经营业务对某一地域过度依赖的情况,这反映了公司产品在全国大多数范围内均具有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
(二)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变动及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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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营业务成本产品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按产品类别划分的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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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包装设备及配件的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85.91%、88.28%和88.20%,是主营业务成本的主要构成部分。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与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一致,并与主营业务收入的变动趋势匹配。
3、主营业务成本要素构成
(1)包装设备及配件
报告期内,公司包装设备及配件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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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设备及配件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及外协费用。
直接材料包括钢材、机械元件、电气元器件及其他原料等。报告期内,直接材料占比较高,主要是为保证公司包装设备的性能稳定性和质量可靠性,发挥其自动化、高速化和柔性化等特点,公司对于包装设备中使用的关键电控部件,多数选择国际知名品牌进行采购,如德国的库卡机器人,西门子减速电机、触摸屏及伺服电机,SEW减速机等。
除直接材料外,公司主营业务成本还包括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和外协费用。直接人工主要为各产品车间生产人员的薪酬,报告期内,由于公司生产人员的增加及人工费用价格的上涨,各年度的直接人工规模有所上升。制造费用主要是固定资产折旧、水电费、物料消耗、生产部门发生的间接人工成本、租赁费等,各年度占比相对稳定,略有上升。外协费用为公司将产品部件表面处理和热处理等生产工序委托给专业化的外协单位实现而发生的加工费,占比较小。
(2)包装材料
报告期内,公司包装材料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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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材料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直接材料主要为塑料颗粒。
(三)营业毛利分析
1、毛利来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分产品的主营业务毛利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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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主要来源于包装设备及配件,占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约为93%,较为稳定。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包装设备及配件毛利分别为49,981.74万元、60,239.77万元和79,321.38万元,2019年度至2021年度的年复合增长率为25.98%。报告期内,公司包装材料毛利占主营业务毛的比例约为7%。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标准单机设备毛利分别为21,584.28万元、23,998.69万元和31,653.33万元,占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分别为39.87%、37.16%和37.18%,是公司主要的毛利来源之一。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智能包装生产线毛利分别为21,242.45万元、24,384.21万元和35,966.29万元,占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分别为39.24%、37.75%和42.25%,报告期内,智能包装生产线产销量逐年扩大,为公司主要的利润增长点。
2、毛利率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毛利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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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9.23%、32.63%和32.14%,其中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9.09%、32.28%和31.73%。2019年,综合毛利率水平基本平稳,2020年以来综合毛利率有所上升,主要是由于智能包装生产线等技术水平较高的产品持续创新,该类产品毛利率有所上升所致。
(1)包装设备及配件毛利率分析
①标准单机设备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标准单机设备毛利率分别为29.56%、29.57%和29.65%。
报告期内,公司标准单机设备销售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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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标准单机设备凭借优秀的产品质量、完善的售后服务、良好的市场口碑,始终保持着较好的市场竞争力,保证了标准单机设备的毛利率水平。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标准单机设备销量分别为132,965台/套、150,117台/套和189,488台/套,持续增长。报告期内,标准单机设备的单价和单位成本基本保持稳定,毛利率亦保持稳定。
②智能包装生产线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智能包装生产线毛利率分别为31.45%、33.64%和34.42%。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包装生产线销售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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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通过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提高产品附加值,使产品系列进一步丰富,产品质量更加稳定,适用范围和服务能力增强,公司智能包装生产线的功能逐渐丰富,应用范围和领域扩大,承接合同数量和金额也不断提高。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智能包装生产线销量分别为389台/套、448台/套和603台/套。报告期内,智能包装生产线的单价和单位成本基本保持稳定,毛利率亦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智能包装生产线产品毛利率保持较高水平且呈现增长趋势的主要原因如下:
智能包装生产线融合了多学科的先进技术,应用机电一体化技术,实现了生产过程检测与控制、故障诊断与排除等复杂控制与包装过程的统一。随着包装设备下游行业现代化加工和规模化生产的要求不断提高,包装设备朝着高自动化、柔性化、智能化的方向发展,大型化、成套化和高精度的智能包装生产线已成为包装设备的发展趋势之一。同时,由于定制化程度高,智能包装生产线产品生产工艺复杂,集成化程度较高,且一般为客户产品生产线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包装设备提供商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平、较强的设计能力和快捷的售后服务支持,国内能够提供智能包装生产线产品的企业较少,产品附加值较高。
公司凭借多年的自主研发设计积累,目前已具备智能包装生产线的自主研发、独立设计、生产制造和安装调试能力,生产的智能包装生产线广泛运用于食品、饮料、医药、化工、造币印钞等下游行业领域,并积累了众多优质核心客户。由于国内包装机械技术不断进步,下游高端客户的采购目标已逐渐从国外厂商向性价比更高的国内高端包装设备提供商转移,包装设备的国产化率不断提高,为公司智能包装生产线产品提供了长期稳定的发展空间。
由于公司智能包装生产线产品在自动化程度、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等方面有较强的优势,初步具有进口替代能力,面对下游优质客户的旺盛需求,公司盈利空间较大,能够保证公司智能包装生产线产品的毛利率。
③配件及其他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配件及其他产品毛利率分别为31.40%、45.22%和39.48%。公司配件及其他产品是为了满足客户对包装设备技改、更新、维修等要求而提供。因公司提供的技改、更新、维修等服务各年差异较大,该类业务毛利率出现一定波动,但对公司整体毛利率影响有限。
(2)包装材料毛利率分析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包装材料的毛利率分别为18.25%、21.49%和21.17%。
报告期内,公司包装材料销售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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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包装材料销量较为稳定,2020年受到原材料成本大幅下降的影响,包装材料销售单价较2019年下降。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包装材料的主要原材料塑料颗粒采购单价分别为7,433.00元/吨、5,876.86元/吨和6,628.36元/吨。2020年度较2019年度下降26.48%,导致2020年度包装材料平均单位成本呈下降趋势,毛利率呈上升趋势;2021年度塑料颗粒采购单价较2020年度上升11.34%,包装材料平均单位成本上升,单价相应上升,毛利率基本保持稳定。
3、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综合毛利率比较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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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资讯,可比上市公司尚未披露2021年年报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基本一致。
(四)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费用总额随公司营业收入的增加而增加,费用及费用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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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销售费用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20,166.06万元、16,304.63万元和19,882.4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0.78%、8.07%和7.34%。销售费用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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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销售费用主要由运输费、销售人员薪酬、差旅交通及业务费等构成。公司2020年度销售费用较2019年度下降,主要原因如下:①自2020年1月1日,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原销售费用中核算的运输费作为合同履约成本计入营业成本;②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参加的展会相应减少。
2、管理费用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9,133.63万元、11,178.66万元和14,858.2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88%、5.53%和5.49%。管理费用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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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管理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及办公费等构成。2020年度管理费用较2019年增加,主要是由于2020年公司实施了股权激励计划,新增的股份支付费用。
3、研发费用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10,172.69万元、11,988.40万元和16,402.8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44%、5.93%和6.06%。研发费用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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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以不断提升制造技术和设计能力,研发费用逐年增长。
4、财务费用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836.38万元、3,469.72万元和2,501.0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45%、1.72%和0.92%。财务费用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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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费用主要为利息支出。2020年度财务费用较2019年度增加,主要是由于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产生的利息费用。
(五)利润表其他项目分析
1、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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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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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1,721.29万元、-3,170.44万元和-4,630.06万元,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分别为-1,506.32万元、-2,905.24万元和-1,574.23万元,主要为计提的坏账损失、存货跌价损失和商誉减值损失。
2、营业外收支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支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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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营业外收支净额分别为-36.69万元、-248.06万元和-8.07万元,营业外收支净额对报告期净利润影响较小。
3、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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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公司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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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来自于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投资收益、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等。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27.87%、15.91%和14.92%,不存在依赖非经常性损益的情形。
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构成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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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6,660.31万元、34,436.40万元和28,395.7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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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间接法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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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表所示,2019年度-2021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高于净利润水平,主要原因如下:(1)资产减值准备、折旧摊销、财务费用等减少利润但不影响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金额较大;(2)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合理利用商业信用,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金额较大。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2,613.07万元、-15,800.23万元和-27,476.9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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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主要是由于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公司按照需求购置土地及厂房、相关专业生产设备等,并进行与公司主营业务包装设备和包装材料领域相关的对外投资和收购所致。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3,924.44万元、-33,209.42万元和-7,875.6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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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的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为银行借款以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带来的现金流入;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系偿还债务、利息及分配股利带来的现金流出。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11,583.76万元、13,959.15万元和35,944.75万元,主要如下:①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按照需求购置土地及厂房、相关专业生产设备支出较多;②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包装装备扩产项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40,000台(套)包装设备建设项目”持续投入。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除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包装装备扩产项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40,000台(套)包装设备建设项目”及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液态智能包装生产线建设项目”,发行人无可预见的其它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五、报告期内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一)会计政策变更
1、2019年会计政策变更
(1)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9年度财务报表可比数据相应调整。
(2)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非交易性权益类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2019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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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2019年1月1日,公司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按原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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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的调节表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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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2020年会计政策变更
(1)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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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3、2021年度会计政策变更
(1)公司自2021年1月1日(以下称首次执行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
①对公司作为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日执行新租赁准则与原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具体处理如下: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融资租赁,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租赁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公司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按照假设自租赁期开始日即采用新租赁准则的账面价值(采用首次执行日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计量使用权资产。
在首次执行日,公司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A、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2021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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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首次执行日计入资产负债表的租赁负债所采用的公司增量借款利率的加权平均值为4.65%。
C、对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采用的简化处理
a.对于首次执行日后12个月内完成的租赁合同,公司采用简化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b.公司在计量租赁负债时,对于租赁期接近等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合同采用同一折现率;
c.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d.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日前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实际行权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e.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日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f.首次执行日前发生租赁变更的,公司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进行会计处理。
(下转2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