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山东高速 编号:临2022-051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毅康科技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关联人。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9,752.223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2,257.353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已批准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200.98亿元,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已批准的担保累积金额为人民币128.73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54.03%、34.61%。毅康科技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53.5920亿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和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9)和《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2022年7月份,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发生如下担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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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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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资信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单位。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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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2、债务人:毅康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所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7,501.71万元
5、保证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以上各项合称为“被担保债务”)。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保证期限:《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因法律规定或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8、其他股东担保情况: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持股比例(约24.9829%)提供2,498.29万元担保。
9、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二)《保证合同》
1、债权人:恒丰银行福山支行
2、债务人:毅康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全部债权的75.0171%,即2,250.513万元。
5、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实现债权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执行费、律师费、翻译费、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以及主债务人应负担的其他各项成本及费用等)。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保证期限: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还包括主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形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以及根据主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8、其他股东担保情况: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持股比例(约24.9829%)提供749.487万元担保。
9、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控股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情况。上述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超过70%,近年来经营稳定,资信良好,自主偿付能力充足。本次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已批准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200.98亿元,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已批准的担保累积金额为人民币128.73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54.03%、34.61%。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为零。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