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61 证券简称:克明食品 公告编号:2022-063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1年7月30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不超过人民币16.00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2年7月29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现将公司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执行情况
2021年8月13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并于2021年8月14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回购期间,公司按规定每月前三个交易日披露截至上月末公司的回购进展情况,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2年7月29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在回购期内,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10,697,1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337,010,083股的3.17%,成交均价为11.10元/股,最低价为10.15元/股,最高价为12.08元/股,支付总金额为11,874.43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包括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等,均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回购总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总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总金额上限,已按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约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回购股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及理由如下:
1、公司原高级管理人员张军辉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于2022年2月16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本次减持确属独立股票交易行为,与本次回购不存在关联关系。
2、公司董事段菊香女士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于2022年3月16日至2022年6月1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股份92,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本次增持确属独立股票交易行为,与本次回购不存在关联关系。
3、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变动不存在和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不一致情形。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8月13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2,910万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728万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已回购股份后续安排及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10,697,100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公司将适时作出安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