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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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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22-08-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2-050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48)。公司将于2022年8月5日(星期五)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2年7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8月5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8月5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8月5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8月5日上午9:15一2022年8月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2年8月1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代理人

截止2022年8月1日(星期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和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G区17号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议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议案有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2022年7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11、13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议案2、3、5、6、9、10需要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2年8月1日(星期一)9:00一11:30,13:30一17:00;

2、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G区17号楼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邮政编码:350003,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需持有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需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出席现场会议时务必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异地股东采用信函登记的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本公司不接受采用电话方式进行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一并提交。

(四)注意事项:请在规定的登记时间持相关证件进行登记,登记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日下午17:0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法务部

联系人:张高利、蔡剑平

联系电话:0591-87510387

联系传真:0591-87767005

电子邮箱:zhanggaoli@twh.com.cn

(二)会议半天,公司股东参加现场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二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12”,投票简称为达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8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8月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8月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及其股份性质: 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2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