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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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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2022-08-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561 证券简称:奇安信 公告编号:2022-042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拟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

公司于2022年7月21日至2022年7月30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10天,公司员工可在公示期内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关于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公司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列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员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日

证券代码:688561 证券简称:奇安信 公告编号:2022-043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2年7月31日,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500,883股,占公司总股本682,082,124股的比例为0.3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61.28元/股,最低价为42.8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0,429,983.53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8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和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奇安信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和《奇安信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05)。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2年7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500,883股,占公司总股本682,082,124股的比例为0.3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61.28元/股,最低价为42.8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0,429,983.53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