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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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酒泉创业水务有限公司贷款
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2-08-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2-036

债券代码:188867 债券简称:21津创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酒泉创业水务有限公司贷款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公司名称:酒泉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33,736.4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3,736.4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酒泉创业水务有限公司以酒泉项目收费权和收费收益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公告中涉及的财务数字如无特殊说明,所指币种均为人民币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9年5月中标酒泉市肃州区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PPP项目(以下简称“酒泉项目”)。2019年7月,本公司与政府方代表共同出资成立了酒泉创业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泉公司”)负责实施酒泉项目。酒泉公司注册资本约1.78亿元,其中本公司出资约1.58亿元,占比88.78%;政府方代表出资0.2亿元,占比约11.22%,具体详见本公司于2019年6月19日在《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发的《对外投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酒泉市肃州区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二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22)。

为保证酒泉项目顺利运营,酒泉公司于2020年2月与银行签订金额为4.15亿元的贷款合同,经本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按股权比例88.78%提供保证担保(该次担保事项详见本公司于2019年7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发的《关于对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32)),目前贷款余额为38,000万元。为有效降低酒泉公司融资成本,减少企业财务负担,酒泉公司拟以更为优惠的成本向银行申请金额不超过38,000万元的贷款用以置换原贷款,本公司仍按股权比例88.78%为贷款置换提供保证担保,酒泉公司将以酒泉项目的收费权和收费收益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上市公司对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担保事项。包含本次担保金额在内,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36,617.90万元,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本公司2022年5月17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审议对本公司的附属公司融资提供新增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9.95亿元的担保及对董事会相关授权的议案》,该事项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审批,因此本次担保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一)酒泉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住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酒金东路北侧第一污水处理厂

2.法定代表人:袁芳兰

3.经营范围:供排水配套设施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管理等。

4.财务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底,经审计的酒泉公司资产总额62,651.30万元、净资产22,545.22万元、负债40,106.08万元、流动资产8,953.17万元、流动负债2,356.17万元、营业收入3,044.84万元,净利润2,363.9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4.01%。

截至2022年6月底,未经审计的酒泉公司资产总额62,284.45万元、净资产23,698.79万元、负债38585.66万元、流动资产7,021.00万元、流动负债755.51万元、营业收入1,445.24万元,净利润1,153.4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1.95%。

(二)被担保公司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本公司持有酒泉公司88.78%股份,酒泉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三、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本次为酒泉公司提供担保的范围为与贷款银行签署的借款合同项下的按本公司出资比例的全部债务,包括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不超过33,736.4万元以及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一切有关费用。本公司将对上述保证范围内的全部债务承担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清偿责任。

酒泉公司按照不低于本公司担保金额对应的酒泉项目的收费权和收费收益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公司此项对外担保符合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8月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酒泉创业水务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以下简称“本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为酒泉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3,736.4万元贷款以及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一切有关费用的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反担保协议。贷款须全额用于酒泉公司存量贷款置换,并授权董事/总经理具体实施。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36,617.90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其中全部为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最近一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75.37%,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