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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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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08-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22 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公告编号:2022-054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8月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梭路 8 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尹辉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上述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吴澜未出席本次会议,未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

律师:高恰、时玉珍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审议事项、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日

证券代码:600222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编号:临2022-056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更正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元/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从2022年7月14日至2023年7月13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2年7月31日,公司尚未开始实施股份回购。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方案,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