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22-055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7月27日分别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各位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会议于2022年8月1日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
4、与会董事一致推举,会议由董事谢凌宇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付强先生、高庆宏先生、吴佳滨先生、丁理峰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拟于2022年8月17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三区4号楼5层会议室,会议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22-056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2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与会监事一致推举,会议由监事王静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提名胥成增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8月2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22-057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除以上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序号相应顺延。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22-058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公司股东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后,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付强先生、高庆宏先生、吴佳滨先生、丁理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付强,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工程师。2002年9月至2009年6月,历任北京市热力集团销售分公司调度员、主办科员、服务二所所长助理、副所长;2009年6月至2009年11月,任北京特力昆技贸发展有限公司副经理;2009年11月至2011年6月,任北京特力昆热力服务有限公司副经理;2011年6月至2012年11月,北京市热力集团主任科员;2012年11月至2013年4月,任北京热力天禹供热服务有限公司副经理;2013年4月至2019年3月,任北京市热力集团天禹分公司副经理、朝二分公司副经理;2019年3月至2019年11月,历任涿州市京热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2019年11月至2020年7月,任京能大同热力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2020年7月至今,任京能大同热力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2022年2月至今,担任大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22年7月至今,兼任山西省市政公用事业协会副会长和山西省市政公用事业协会城镇供热分会副会长。
截至本公告日,付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付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名单。
2、高庆宏,男,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程师。1992年9月至2002年8月,任原北京市天然气公司第三管理所安技股长,副所长;2002年9月至2009年6月,任北京燃气集团销售二分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7月至2011年8月,任北京燃气集团二分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9月至2017年11月,任北京燃气集团山东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8月至2019年8月,任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1月至2019年8月,任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2月至今,任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2020年10月至今,任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日,高庆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高庆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名单。
3、吴佳滨,男,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7年8月至2012年12月,任北京京能清洁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职员;2012年12月至2021年7月,历任北京华源热力管网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经理、通州分公司经理、支部书记;2021年7月至今,任北京京能热力发展有限公司通州分公司支部书记、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吴佳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吴佳滨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名单。
4、丁理峰,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职称。2009年8月至2010年9月,任职于北京京能能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区域能源事业部;2010年10月至2012年10月,任北京京能清洁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主管;2012年10月至2015年10月,任北京华源热力管网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副经理;2015年10月至2019年1月,任北京京能恒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1月至2019年3月,任北京京能恒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4月至今,任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部高级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丁理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丁理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名单。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22-059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于子涵女士于2022年7月27日已申请辞去公司股东监事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股东监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
公司于2022年8月1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胥成增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8月2日
附件:胥成增先生简历
胥成增,男,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7年7月至2004年3月,任华北电力设计院干部;2004年3月至2004年12月,任北京国际电力开发投资公司项目经理;2005年01月至2007年1月,任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7年1月至2009年7月,任内蒙古大唐托克托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7月至2009年12月,任湖北京能龙背湾水电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7月至2013年6月,任湖北江汉电力项目筹建处主任;2013年6月至2021年3月,历任京能十堰热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支部书记、执行董事;2019年6月至2021年3月,任京能东风(十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党委书记;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任京能东风(十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年3月至今,任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职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胥成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胥成增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名单。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22-060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于2022年8月17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8月17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8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8月17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8月1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二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8月10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三区4号楼5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别提示:
提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监事,提案4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上述提案5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公告。前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注意事项
1、股东大会对多项提案设置“总议案”(总议案中不包含累积投票提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对提案100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投票意见。
2、对于逐项表决的提案,将逐项表决提案本身(简称“一级提案”)投票视为对其下各级子议案表达相同投票意见。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以书面信函、传真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登记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登记时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本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时间:2022年8月12日(星期五):9:00-12:00,13:00-16:00
4、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三区4号楼5层。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凌宇、李雷雷
联系电话:010-83817835
联系传真:010-83817800-8002
电子邮箱:htrl@huatongreli.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三区4号楼5层
邮政编码:100160
6、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下转10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