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580 证券简称:恒盛能源 公告编号:2022-025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08月01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25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余国旭先生主持。会议列席人员为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五项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恒鑫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鑫电力”)为适应龙游经济开发区的集中供热需求的快速增长,拟建设“无废城市配套一般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处置项目”。同时,为保证新项目的顺利实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恒盛能源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并积极开展新项目后续的相关工作,届时将及时公告重大进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2×25MW三期热电联产技改扩建项目”(以下简称“三期项目”)已经正常投产许久,且工程质保金和部分合同尾款已大部分支付完毕,公司拟将三期项目予以结项。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将三期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2,355.87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的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变更“集中供压缩空气工程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恒鑫电力增资,用于投入新增的募投项目“建设无废城市配套一般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处置项目”的建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三后,公司董事会将授权管理层及时设立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届时将及时公告相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2年8月18日13:00在浙江省龙游经济开发区兴北路10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日
证券代码:605580 证券简称:恒盛能源 公告编号:2022-027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8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8月18日 13点00分
召开地点: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8月18日
至2022年8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08月0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和相关文件均已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4、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5、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以用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以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在函件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请于2022年08月17日 15:00 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并进行电话确认。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请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二)登记时间:2022年08月17日上午 9:30-11:00;下午 13:00-15:00
(三)登记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徐洁芬 联系地址:浙江省衢州市龙游经济开发区兴北路10号 联系电话:0570-7258066 传真:0570-7258680 邮政编码:324400
(二)会议费用:出席本次会议者请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8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580 证券简称:恒盛能源 公告编号:2022-026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08月01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07月25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跃森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四项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恒鑫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鑫电力”)为适应龙游经济开发区的集中供热需求的快速增长,拟建设无废城市配套一般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处置项目。同时,为保证新项目的顺利实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恒盛能源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并积极开展新项目后续的相关工作,届时将及时公告重大进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将三期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2,355.87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监事会同意将募投项目“2×25MW三期热电联产技改扩建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的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变更“集中供压缩空气工程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恒鑫电力增资,用于投入新增的募投项目“建设无废城市配套一般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处置项目”的建设。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战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三后,公司董事会将授权管理层及时设立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届时将及时公告相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08月02日
证券代码:605580 证券简称:恒盛能源 公告编号:2022-028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项目名称:浙江恒鑫电力有限公司建设无废城市配套一般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处置项目
● 投资金额和建设期:预计项目投资总额60,850.00万元,项目新建年处置10万吨废塑料和5千吨医用可回收废输液瓶(袋)加工利用生产线;新建2台500t/d一般固废焚烧炉和2台15MW高温超高压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配套建设环保、屋顶光伏、厂外供热管道及两台50t/h燃气备用锅炉等设施,年焚烧处置废布料、废橡胶、废塑料、农林废弃物及污泥等一般固废共25万吨。项目统一规划,分期实施。
● 风险提示:
1.市场风险。伴随着政府对环保产业的日益重视、国家不断加大政策支持和投入力度,行业良好的发展前景不断吸引潜在竞争者进入,公司未来在市场拓展等方面将面临更为激烈的竞争。因此,公司存在因市场竞争加剧导致的提供的产品价格降低和市场份额下降等风险。
2.政策变化风险。新增募投项目为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处置项目,国家产业政策的变化与该项目实施紧密相关。公司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国家对环保产业的扶持和相关政策的支持。在国民经济发展的不同时期,国家对环保行业的相关政策也会不断调整,该类调整将可能会对本项目的顺利实施造成影响,并可能对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带来一定波动。
3.经营区域的风险。由于热力传输主要受供热管网半径局限,热电联产业务呈现区域性分布的特点,公司目前的业务集中在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内,存在着经营区域单一的风险。鉴于此,公司正在通过自主建设、企业并购等手段积极寻求开发省内外热电联产项目,实现跨区域经营,扩大企业经营规模。在公司未实现跨区域经营前,若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的供热市场环境、政策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公司供热量下降,将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4.项目建设风险。本项目投资较大,建设内容多,周期相对较短,且目前新冠疫情仍在持续影响中,在项目实际建设中具体实施方面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且项目的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之间存在间隔期,在之后的具体实施方面也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针对此项风险,公司将时时关注外部因素的影响,及时调整项目建设进程,并根据影响程度及时发布项目建设进展公告。
一、投资概述
为深入贯彻浙江省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域“无废城市”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我县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水平,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2号)、《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管理规程》(浙土壤办〔2020〕1号)和《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指标体系》相关要求,结合龙游县实际,龙游县政府制定《龙游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聚焦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废物和农业废弃物等各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难点和痛点,落实“无废城市”信息化平台建设,全区域、全行业、全方位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加快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全面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为全省乃至全国固体废物全过程闭环综合管理提供“无废龙游”新模式,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龙游方案、龙游样本。全县争取完成省级“无废城市”建设,基本实现产废无增长、资源无浪费、设施无缺口、固废无倾倒、废水无直排、废气无臭味。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恒鑫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鑫电力”)为适应龙游经济开发区集中供热需求的快速增长,拟“建设无废城市配套一般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处置项目”,该项目是以龙游县及衢州范围内的建筑垃圾中分拣的可燃物、废布料等一般固废、废弃衣物和可燃家居用品、园林绿植修剪剩余物及农林废弃物、污泥及废塑料和废旧橡胶,在龙游经济开发区新征134亩土地建设:新建年处置10万吨废塑料和5千吨医用可回收废输液瓶(袋)加工利用生产线;新建2台500t/d一般固废焚烧炉和2台15MW高温超高压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配套建设环保、屋顶光伏、厂外供热管道及两台50t/h燃气备用锅炉等设施,年焚烧处置废布料、废橡胶、废塑料、农林废弃物及污泥等一般固废共25万吨。项目统一规划,分期实施。作为龙游县无废城市示范基地和龙游经济开发区的辅助热源点,为区域节能减排和减碳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项目建成后拆除现有锅炉和汽轮发电机组。
公司于2022年08月0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浙江恒鑫电力有限公司建设无废城市配套一般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处置项目(以政府相关部门最终备案名称为准)
(二)建议地点: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
(三)项目主要内容:
新建年处置10万吨废塑料和5千吨医用可回收废输液瓶(袋)加工利用生产线;新建2台500t/d一般固废焚烧炉和2台15MW高温超高压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配套建设环保、屋顶光伏、厂外供热管道及两台50t/h燃气备用锅炉等设施,年焚烧处置废布料、废橡胶、废塑料、农林废弃物及污泥等一般固废共25万吨。项目统一规划,分期实施。
(四)项目投资总额:上述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60,850.00万元,其中自有资金23,000.00万元,募集资金142,537,027.05元(截至2022年7月20日余额,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其余为银行贷款。
(五)资金来源:本次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于募集资金项目变更的资金、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包括但不限于再融资、非公开发行、可转债等。
(六)项目建设周期:本项目分二个阶段进行建设,其中一期工程计划建设期为18个月,二期项目在一期工程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废弃物实际情况择机开始建设,计划建设期为12个月。
三、投资意向书的主要内容
(一)投资主体
1、公司名称:浙江恒鑫电力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余恒
3、注册资本:5,000万元
4、注册地址:衢州市龙游县浙江龙游工业园区北斗大道12号
5、经营范围:生物质发电、供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意向书双方
甲方:浙江龙游经济开区发管理委员会
乙方:浙江恒鑫电力有限公司
(三)意向书主要内容
1、项目建设内容
浙江恒鑫电力有限公司建设无废城市配套一般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处置项目
2、项目用地
本项目新增工业用地约134亩,土地挂牌价为20万元/亩。预计土地出让金为2,680万元,税金为82万元。具体供地方案和面积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公告为准,公司将积极参与网上竞拍。
3、投资总额
总投资约为60,850.00万元。
4、生效条件
本意向书为甲乙双方初步约定的相关事项,尚未签订,项目具体的实施决策、建设内容、投资金额和建设进度以双方正式签订的投资协议书内容为准。
五、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进一步扩大公司产能,满足园区供热增长需求,增强盈利能力
在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企业用热规模不断增长的背景下,公司产能利用率预计将于2023年达到饱和,公司作为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的集中供热热源点,必须扩大现有产能才能顺应市场趋势,满足各类企业的用热需求,保障园区集中供热系统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
受龙游县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政策限制,公司通过新增燃煤机组提高产能较为困难,公司拟采用一般固体废弃物中分选出来的可燃物和生活垃圾分拣出来的燃烧物作为燃料,进行焚烧发电供热。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公司供热能力将增加170.49t/h,能够满足未来几年内园区日益增长的供热需求。同时,本项目投产后随着供热量的提升还将提高发电机组的负荷,从而增加电力生产销售,充分发挥热电联产的能源梯级利用效率,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2、推动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发展,助力美丽中国及“无废城市”建设
我国工业生产和居民生活中会产生大量固体废弃物,传统通过“垃圾混合收运+填埋”的处理方式最为方便,但会带来严重的土壤污染、水污染等环境问题,此外,填埋垃圾还会持续发酵,产生大量温室气体甲烷和二氧化碳泄露,增加碳排放。因此,为了解决传统固废处理方式带来的环境污染及碳排放问题,我国目前固废处理已逐步向“垃圾分类+资源化+焚烧”的方式转变。
本项目以龙游县及衢州范围内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中分拣的可燃物等一般固体废弃物以及园林绿植修剪剩余物、农林废弃物等作为燃料通过热电联产方式生产蒸汽和电力,向供热范围内园区工业用户供应蒸汽,并将所生产的电力出售给国家电网。本项目可以将城市固体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实现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顺应了国家发展需求。对于发展低碳循环经济,建设“无废城市”,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十分有必要,也能助力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的实现。
3、拓展公司业务,增加公司竞争力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蒸汽生产和供应、电力的生产和销售,本项目的实施拓展了公司的业务领域。本项目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可燃物等一般固体废弃物进行分选,其中可再生利用的PET废塑料瓶进一步生产成PET瓶片等再生产品,废布料等可燃物输送至锅炉进行焚烧。这些PET瓶片等再生产品的销售将为公司提供了一笔新的业务收入来源,有利于依托原有业务开展新业务。
此外,本项目顺应了国家绿色经济、循环发展需要,有助于龙游县加快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在政策的支持和鼓励下开展该业务恰逢其时,为公司业务的多元化发展开拓了新路径。本项目将建设成为龙游县无废城市示范基地和龙游经济开发区的辅助热源点,为区域节能减排和减碳工作做出贡献。
(二)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项目建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工业化、城镇化的深入推进,各类固体废弃物产生量持续增长,为满足日益提升的固体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需求,国家逐步完善行业监管体系,并颁布多项支持性产业政策,推动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发展。
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7部门2019年联合发布的《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中,将“废旧资源再生利用”、“工业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处置及综合利用”等列为绿色产业指导目录,加大行业发展支持力度。根据国家发改委2019年10月30日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该项目属于“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类项目,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鼓励类项目。2020年9月,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正式施行,明确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强化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国家鼓励、支持采取有利于保护环境的集中处置固体废物的措施,促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产业发展。2022年7月4日,浙江省经信厅发布了《浙江省工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行动计划(2022-2024年)》,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和推进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力争到2024年,实现全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98%以上”。
国家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整治力度的加大以及上述一系列政策、法规的实施为固废处置及资源化应用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2、丰富的项目运营经验
恒鑫电力于2006年9月26日成立,是浙江省首家以农林废弃物为燃料的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浙江省生物质发电示范项目,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带动农民增收。恒鑫电力主要从事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和运营,拥有成熟的经营管理团队、技术保障团队和基础建设团队,人才储备充裕。恒鑫电力多年从事农林废弃物等生物质燃料的收购、储藏、运输等方面的经验积累将为本项目的开展提供了相应的支持。
3、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新项目是以龙游县及衢州范围内的建筑垃圾中分拣的可燃物、废布料等一般固废、废弃衣物和可燃家居用品、园林绿植修剪剩余物及农林废弃物、污泥及废塑料和废旧橡胶等为原料及燃料进行焚烧,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公司供热能力将增加170.49t/h,能够满足未来几年内园区日益增长的供热需求。对PET废塑料瓶、医用可回收输液瓶(袋)回收利用等综合利用处置项目,预计年处置10万吨废塑料瓶、年处置5千吨医用可回收废输液瓶(袋)。产品上市后,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的同时也能有效的解决龙游县现有一般固体废弃物处理矛盾问题。
六、项目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建设无废城市配套一般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处置项目”,拟成为龙游县无废城市示范基地和龙游经济开发区的辅助热源点,为龙游县下步发展提供助力,为区域节能减排和减碳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同时有利于实现公司在龙游园区的产业布局,打造新的盈利增长点,提升公司整体抗风险能力及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七、项目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市场竞争风险
伴随着政府对环保产业的日益重视、国家不断加大政策支持和投入力度,行业良好的发展前景不断吸引潜在竞争者进入,公司未来在市场拓展等方面将面临更为激烈的竞争。因此,公司存在因市场竞争加剧导致的提供的产品价格降低和市场份额下降等风险。
(二)环保政策变化导致的风险
新增募投项目为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处置项目,国家产业政策的变化与该项目实施紧密相关。公司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国家对环保产业的扶持和相关政策的支持。在国民经济发展的不同时期,国家对环保行业的相关政策也会不断调整,该类调整将可能会对本项目的顺利实施造成影响,并可能对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带来一定波动。
(三)经营区域集中的风险
由于热力传输主要受供热管网半径局限,热电联产业务呈现区域性分布的特点,公司目前的业务集中在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内,存在着经营区域单一的风险。鉴于此,公司正在通过自主建设、企业并购等手段积极寻求开发省内外热电联产项目,实现跨区域经营,扩大企业经营规模。在公司未实现跨区域经营前,若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的供热市场环境、政策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公司供热量下降,将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四)项目建设进度风险
本项目投资较大,建设内容多,周期相对较短,且目前新冠疫情仍在持续影响中,在项目实际建设中具体实施方面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且项目的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之间存在间隔期,在之后的具体实施方面也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针对此项风险,公司将时时关注外部因素的影响,及时调整项目建设进程,并根据影响程度及时发布项目建设进展公告。
七、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08月0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尚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同时,为保证新项目的顺利实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恒盛能源管理层与相关政府部门签订相关协议(包括但不限于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签订项目用地招拍挂协议、办理项目建设所需的相关手续、委托第三方机构出具专业报告等)。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方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特此公告。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8月02日
证券代码:605580 证券简称:恒盛能源 公告编号:2022-029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原项目名称:集中压缩空气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
● 新项目名称,投资金额:建设无废城市配套一般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处置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投资总额约为60,850.00万元(其中铺底流动资金500万元),由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恒盛能源”)的全资子公司浙江恒鑫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鑫电力”)实施。
●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142,537,027.05元(截至2022年7月20日的余额,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2023年12月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84号)批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8.3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9,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4,750,000.00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4,25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8月13日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450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集中压缩空气工程项目”变更为恒鑫电力作为实施主体的“建设无废城市配套一般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处置项目”,涉及变更投向的总金额为142,537,027.05元(截至2022年7月20日余额,包括利息收入),占募集资金净额的39.13%。原项目投资总额13,925万元,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3,925万元,已投入金额0.00万元,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原项目建设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新项目的工程投资总金额约60,85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42,537,027.05元。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2022年08月01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原项目由公司实施建设,计划投资总额为13,925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3,659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66万元,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3,925万元,原项目是利用汽轮机拖动空压机集中供应压缩空气,保证园区内客户的压缩空气的需求。项目建设期为18个月,已于2020年完成项目备案及环评,并取得龙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的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和衢州市生态环境局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衢环龙游〔2020〕51号)。
该项目为公司首发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于2020年6月经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项目建设期为18个月,包括利用现有1台背压式汽轮机组的基础上,建设1台供汽能力为2,000Nm3/min的汽动离心式空气压缩机,配2台供汽能力为800Nm3/min的电动离心式空气压缩机作为备用,同时规划建设6,000米厂外压缩空气管网。计划总投资13,925.00万元,项目投资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3.45%,投资回收期为7.85年。实施主体为恒盛能源。
截至本2022年7月20日,项目尚未投入募集资金。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42,537,027.05元(含利息收入)存放于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原募投项目“集中供压缩空气工程项目”是在对现有燃煤背压机组进行改造后,用汽轮机拖动空压机对外集中供应压缩空气,替代园区内现有的分散小空压机,降低区域能耗总量。但是随着龙游经济开发区近几年的快速发展,背压机组的改造会短期影响公司供汽,因此公司暂未实施建设。另一方面,在园区热负荷快速增长的情况下,公司蒸汽产能预计在2023年达到饱和,实施新的热电联产项目保障龙游经济开发区生产用汽显得更为迫切。
基于上述原因,公司原募投项目未能按计划进度推进。公司董事会根据行业发展态势、市场环境影响及公司实际情况,为更好地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集资金投资回报,经过审慎研究和综合判断,决定暂缓实施原募投项目“集中供压缩空气工程项目”,并在外部条件具备时以自有资金投入;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建设无废城市配套一般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处置项目”,在不增加公司煤炭消耗量的情况下满足未来几年龙游经济开发区日益增长的用汽需求,实现节能降碳的目标。
三、详细介绍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建设无废城市配套一般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处置项目
2、实施主体
(1)名称:浙江恒鑫电力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5,000万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法定代表人:余恒
(4)注册地址: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浙江龙游工业园区北斗大道12号
(5)经营范围:生物质发电、供热
3、建设地址: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新征约134亩土地(具体以土地挂牌为准)
4、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新建年处置10万吨废塑料和5千吨医用可回收废输液瓶(袋)加工利用生产线;新建2台500t/d一般固废焚烧炉和2台15MW高温超高压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配套建设环保、屋顶光伏、厂外供热管道及两台50t/h燃气备用锅炉等设施,年焚烧处置废布料、废橡胶、废塑料、农林废弃物及污泥等一般固废共25万吨。项目统一规划,分期实施。项目建成后拆除现有锅炉和汽轮发电机组。
5、实施方式:公司拟通过对全资子公司恒鑫电力进行增资,并由全资子公司恒鑫电力实施本项目。
(二)项目总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约60,850.0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142,537,027.05元,铺底资金500万元,不足部分由恒鑫电力自筹解决,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效益的时间为2023年12月。
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进一步扩大公司产能,满足园区供热增长需求,增强盈利能力
在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企业用热规模不断增长的背景下,公司产能利用率预计将于2023年达到饱和,公司作为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的集中供热热源点,必须扩大现有产能才能顺应市场趋势,满足各类企业的用热需求,保障园区集中供热系统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
受龙游县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政策限制,公司通过新增燃煤机组提高产能较为困难,公司拟采用一般固体废弃物中分选出来的可燃物和生活垃圾分拣出来的燃烧物作为燃料,进行焚烧发电供热。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公司供热能力将增加170.49t/h,能够满足未来几年内园区日益增长的供热需求。同时,本项目投产后随着供热量的提升还将提高发电机组的负荷,从而增加电力生产销售,充分发挥热电联产的能源梯级利用效率,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2、推动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发展,助力美丽中国及“无废城市”建设
我国工业生产和居民生活中会产生大量固体废弃物,传统通过“垃圾混合收运+填埋”的处理方式最为方便,但会带来严重的土壤污染、水污染等环境问题,此外,填埋垃圾还会持续发酵,产生大量温室气体甲烷和二氧化碳泄露,增加碳排放。因此,为了解决传统固废处理方式带来的环境污染及碳排放问题,我国目前固废处理已逐步向“垃圾分类+资源化+焚烧”的方式转变。
本项目以龙游县及衢州范围内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中分拣的可燃物等一般固体废弃物以及园林绿植修剪剩余物、农林废弃物等作为燃料通过热电联产方式生产蒸汽和电力,向供热范围内园区工业用户供应蒸汽,并将所生产的电力出售给国家电网。本项目可以将城市固体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实现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顺应了国家发展需求。对于发展低碳循环经济,建设“无废城市”,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十分有必要,也能助力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的实现。
3、拓展公司业务,增加公司竞争力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蒸汽生产和供应、电力的生产和销售,本项目的实施拓展了公司的业务领域。本项目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可燃物等一般固体废弃物进行分选,其中可再生利用的PET废塑料瓶进一步生产成PET瓶片等再生产品,废布料等可燃物输送至锅炉进行焚烧。这些PET瓶片等再生产品的销售将为公司提供了一笔新的业务收入来源,有利于依托原有业务开展新业务。
此外,本项目顺应了国家绿色经济、循环发展需要,有助于龙游县加快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在政策的支持和鼓励下开展该业务恰逢其时,为公司业务的多元化发展开拓了新路径。本项目将建设成为龙游县无废城市示范基地和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的辅助热源点,为区域节能减排和减碳工作做出贡献。
综上,本项目的建设运营对于拓展公司业务进一步提升竞争力是必要的。
(四)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项目建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工业化、城镇化的深入推进,各类固体废弃物产生量持续增长,为满足日益提升的固体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需求,国家逐步完善行业监管体系,并颁布多项支持性产业政策,推动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发展。
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7部门2019年联合发布的《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中,将“废旧资源再生利用”、“工业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处置及综合利用”等列为绿色产业指导目录,加大行业发展支持力度。根据国家发改委2019年10月30日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该项目属于“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类项目,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鼓励类项目。2020年9月,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正式施行,明确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强化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国家鼓励、支持采取有利于保护环境的集中处置固体废物的措施,促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产业发展。2022年7月4日,浙江省经信厅发布了《浙江省工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行动计划(2022-2024年)》,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和推进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力争到2024年,实现全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98%以上”。
国家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整治力度的加大以及上述一系列政策、法规的实施为固废处置及资源化应用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2、丰富的项目运营经验
恒鑫电力于2006年9月26日成立,是浙江省首家以农林废弃物为燃料的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浙江省生物质发电示范项目,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带动农民增收。恒鑫电力主要从事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和运营,拥有成熟的经营管理团队、技术保障团队和基础建设团队,人才储备充裕。恒鑫电力多年从事农林废弃物等生物质燃料的收购、储藏、运输等方面的经验积累将为本项目的开展提供了相应的支持。
3、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新项目是以龙游县及衢州范围内的建筑垃圾中分拣的可燃物、废布料等一般固废、废弃衣物和可燃家居用品、园林绿植修剪剩余物及农林废弃物、污泥及废塑料和废旧橡胶等为原料及燃料进行焚烧,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公司供热能力将增加170.49t/h,能够满足未来几年内园区日益增长的供热需求。对PET废塑料瓶、医用可回收输液瓶(袋)回收利用等综合利用处置项目,预计年处置10万吨废塑料瓶、年处置5千吨医用可回收废输液瓶(袋)。产品上市后,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的同时也能有效的解决龙游县现有一般固体废弃物处理矛盾问题。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一)新项目的市场前景
1、市场需求
随着龙游经济开发区近几年的快速发展,下游造纸、纺织、食品等企业的不断落户和扩大,园区集中供热需求快速增长。恒鑫电力筹备建设“无废城市配套一般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处置项目”,是为了满足园区内企业日益增长的用汽需求,该项目建成后公司供热能力将增加170.49t/h,可以保障未来几年园区企业不断增长的用汽需求,并可处置固体废弃物,减少煤炭消耗,达到节能降碳的效果。该项目在不增加碳排放的同时满足园区不断增长的蒸汽需求。且根据调研,龙游县内有多种废弃物,主要有废布料、废橡胶、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分拣出的可燃物、农林废弃物等,新项目可以将城市固体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实现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顺应了国家发展需求。
2、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公司作为龙游经济开发区唯一一家实质上的集中供热企业,多年来深耕热电联产行业,在该领域掌握和储备了较为先进的技术,在市场中具有较强竞争力。此外,公司具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先进的企业经营理念、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市场开拓能力和高素质的管理人才,具备项目实施的良好条件。废塑料瓶生产线、医用可回收废输液瓶(袋)生产线的建设有利于实现公司在龙游经济开发区的产业布局,打造新的盈利增长点,提升公司整体抗风险能力及核心竞争力。
(二)风险提示
1、市场竞争风险
伴随着政府对环保产业的日益重视、国家不断加大政策支持和投入力度,行业良好的发展前景不断吸引潜在竞争者进入,公司未来在市场拓展等方面将面临更为激烈的竞争。因此,公司存在因市场竞争加剧导致的提供的产品价格降低和市场份额下降等风险。
2、环保政策变化导致的风险
新增募投项目为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处置项目,国家产业政策的变化与该项目实施紧密相关。公司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国家对环保产业的扶持和相关政策的支持。在国民经济发展的不同时期,国家对环保行业的相关政策也会不断调整,该类调整将可能会对本项目的顺利实施造成影响,并可能对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带来一定波动。
3、经营区域集中的风险
由于热力传输主要受供热管网半径局限,热电联产业务呈现区域性分布的特点,公司目前的业务集中在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内,存在着经营区域单一的风险。鉴于此,公司正在通过自主建设、企业并购等手段积极寻求开发省内外热电联产项目,实现跨区域经营,扩大企业经营规模。在公司未实现跨区域经营前,若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的供热市场环境、政策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公司供热量下降,将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4、项目建设进度风险
本项目投资较大,建设内容多,周期相对较短,且目前新冠疫情仍在持续影响中,在项目实际建设中具体实施方面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且项目的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之间存在间隔期,在之后的具体实施方面也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针对此项风险,公司将时时关注外部因素的影响,及时调整项目建设进程,并根据影响程度及时发布项目建设进展公告。
(三)新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根据各产品的销售价格,预计项目建成后年均总收入估算值为77,127.00万元,总投资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7.25%,项目静态投资回收期(税后,含建设期)为7.35年,经济效益较好。(上述测算仅为预测数据,并不构成公司正式承诺,存在由于政策、市场、技术研发风险及不可预见的其他风险对项目运营造成不利影响的可能性,存在预测数据与实际情况有较大差异的可能性。)
五、新项目尚需有关部门审批及股东大会授权情况
项目实施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项目后续的审批等手续。
同时,为保证新项目的顺利实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恒盛能源管理层与相关政府部门签订相关协议,包括但不限于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签订项目用地招拍挂协议、办理项目建设所需的相关手续、委托第三方机构出具专业报告等。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及战略发展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升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况,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战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并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公司将“集中供压缩空气工程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以及变更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等相关规定。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取得新增募投项目“建设无废城市配套一般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处置项目”所需用地,该项目尚需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向环境主管部门履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程序,具体取得时间以企业具体办理取得为准。
保荐机构对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等事项无异议。
七、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8月02日
证券代码:605580 证券简称:恒盛能源 公告编号:2022-030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2*25MW三期热电联产技改扩建项目(以下简称“三期项目”)
●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截至2022年7月20日,三期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2,355.87万元,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84号)批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8.3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9,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4,750,000.00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4,250,000.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8月13日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450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的相关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三期项目已于2020年12月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正常投产运行,鉴于三期项目的工程质保金和部分合同尾款已大部分支付完毕,公司拟将三期项目予以结项。
截至2022年7月20日,三期项目募集资金使用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四、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
截至2022年7月20日,三期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355.87万元,其中账户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收益74.58万元。
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主要系三期项目于2018年10月开工建设,开工时间较早。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同时,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节约了项目建设费用。
五、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将三期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2,355.87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将上述资金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并办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也将随之终止。
三期项目尚未支付完成工程质保金和部分合同尾款,在满足相关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时,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
六、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七、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08月0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将三期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投项目实际推进情况及需要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该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将三期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将三期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25MW三期热电联产技改扩建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使用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25MW三期热电联产技改扩建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申万宏源证券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8月02日
证券代码:605580 证券简称:恒盛能源 公告编号:2022-031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
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08月0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拟用于子公司浙江恒鑫电力有限公司“建设无废城市配套一般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处置项目”的存储、使用与管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本次募集资金账户需要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及其他文件等。
公司开设账户及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后续进展,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业务。
特此公告。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8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