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股票简称:浙大网新 证券代码:600797 编号:2022-049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阶段:一审判决
●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第三人
● 涉案的金额:债权本金800万元及其利息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诉讼一审判决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负面影响,也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收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系中润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佳农工贸有限公司(原中国佳农工贸公司)、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合同纠纷案,通知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1月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二、一审判决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1)京0102民初3235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中润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67800元,由原告中润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负担(已交纳)。
三、对公司损益的影响
本次诉讼一审判决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负面影响,也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诉讼案件仍处于一审判决后的上诉期,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是否还存在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