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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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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2022-08-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公司于2022年3月26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收到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铜集团”)《告知函》,江西省人民政府拟将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江西省国资委”)持有的江铜集团90%股权无偿划转至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国控”)。

江西国控系江西省国资委下属江西省级国有资本运营平台。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江西省国资委。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尚未完成。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曲胜利

2022年8月3日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2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以专人送出或传真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8月2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独立董事焦健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黄汝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2-044)详见2022年8月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45)详见2022年8月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2022年半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详见2022年8月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江西铜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联董事黄汝清先生、曲胜利先生、张齐斌先生、陈祖志先生、周敏辉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对江西铜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全文详见2022年8月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与江西铜业及其关联方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关联董事黄汝清先生、曲胜利先生、张齐斌先生、陈祖志先生、周敏辉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调整公司与江西铜业及其关联方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详见2022年8月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定于2022年8月18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48)详见2022年8月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8月3日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3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以专人送出或传真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8月2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忠良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2-044)详见2022年8月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45)详见2022年8月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存货跌价准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董事会决策程序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关于2022年半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详见2022年8月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江西铜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联监事姜伟民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该风险评估报告对公司在江西铜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进行了客观、充分的评估。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对江西铜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全文详见2022年8月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与江西铜业及其关联方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关联监事姜伟民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系生产经营所必须,该等交易的产生是基于公司维持正常生产经营之需要,有助于公司市场的稳定与拓展,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未发生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调整公司与江西铜业及其关联方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详见2022年8月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8月3日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6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半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算。鉴于2022年上半年,公司部分商品市场价格大幅下降,导致存货可回收金额低于成本,因此公司对存在跌价迹象的相关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对截至2022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2年1-6月计提的各项存货跌价准备合计24,875.19万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明细如下表:

二、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具体说明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在对存货盘存的基础上,对存货各明细类别进行减值测试,存货成本高于可回收金额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自2022年6月10日开始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主要产品白银、铜等市场价格各从4,750元/千克、72,900元/吨,急速下跌,各跌至4,480元/千克、63,690元/吨,公司提取时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来确定。在资产负债表日,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4,875.19万元。

公司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24,875.1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比例超过30%,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各类存货2022年6月30日账面余额、可回收金额以及拟计提跌价准备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资产可回收金额的计算过程:库存商品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回收金额,用以继续加工的原材料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回收金额。本公司生产的产成品均可在公开市场(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有色金属网、期货合约价格等)查询其市场售价。

三、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综上所述,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4,875.19万元,减少2022年1-6月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1,194.52万元。

公司为防范主营产品价格波动的风险,通过商品期货合约制定了完善的套期保

值策略,由公司套期保值小组,按照公司《套期保值管理制度》规定,对公司主营产品进行套期保值。公司本期套期保值工作效果显著,截止本期末,公司实现套期保值平仓盈利1,867.71万元,持仓盈利25,086.77万元,有效的减轻了此次主营产品价格下跌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计提存货跌价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真核查了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相关材料,对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合理性说明如下: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可靠的会计信息。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存货跌价准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董事会决策程序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独立意见

通过审阅《关于2022年半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我们认为:

公司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事项依据充分、程序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地反应公司的资产状况。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董事会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说明。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8月3日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7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与江西铜业及其关联方

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12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上半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以及下半年生产经营需求,计划新增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铜业”)及其关联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公司于2022年8月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与江西铜业及其关联方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预计增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与江西铜业及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31,054.00万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调整2022年度与江西铜业及其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额度,关联方包括:江西铜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铜香港”)、江西江铜贵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铜贵金属”)、金瑞期货(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瑞期货香港”)、金瑞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瑞期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与上述关联方新增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为31,054.00万元,调整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274,734.00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实际发生金额为71,077.64万元。

(二)新增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拟新增的关联人和关联关系介绍

1.基本情况

(1)金瑞期货(香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6月6日,董事长潘长福,注册资本1824.40万元,住所香港湾仔港湾道1号会展广场办公大楼45楼4501室,经营范围:期货经纪。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40,332.83万元,总负债26,319.9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4,012.86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39.3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1.69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2年3月31日,总资产40,870.80万元,总负债27,133.9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3,736.85万元;2022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13.6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4.0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金瑞期货香港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公司与金瑞期货香港构成关联关系。

(2)金瑞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03月18日,法定代表人潘长福,注册资本93,310.05万人民币,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深南大道1003号东方新天地广场A3101、A3102、A3103、A3104、A3105、A3106,经营范围: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持有效许可证经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1,062,932.01万元,总负债951,313.8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11,618.14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801.3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78.41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2年3月31日,总资产1,245,148.79万元,总负债1,132,684.2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12,464.56万元;2022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698.1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06.0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金瑞期货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公司与金瑞期货构成关联关系。

(3)江西江铜贵金属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1月2日,法人:吕昊,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住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东大道7666号江铜国际广场1#-五楼办公楼,经营范围:金属制品、工艺美术品、珠宝首饰、矿产品的销售;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网上商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125,306.66万元,总负债126,702.3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395.72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51,483.1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31.63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2年3月31日,总资产166,548.57万元,总负债168,145.1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596.57万元;2022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72,898.4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0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江铜贵金属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公司与江铜贵金属构成关联关系。

(4)江西铜业香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2月28日,董事长郑高清,注册资本109,607万港元,住所为香港湾仔港湾道1号会展广场办公大楼45楼4501室,经营范围:进出口贸易、进出口业务结算、境外投融资、跨境人民币结算、保税等。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795,527万港元,总负债616,425万港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62,688港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738,931万港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41万港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2年3月31日,总资产1,108,776.01万港元,总负债930,367.36万港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58,275.82万港元;2022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993,509.00万港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56.34万港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江铜香港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公司与江铜香港构成关联关系。

2.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4个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签订的协议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条件确定交易金额,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均为参照市场价格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结算方式和付款安排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各关联方本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及签署书面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存关系。

五、审议程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江西铜业及其关联方调整2022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前,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调整公司与江西铜业及其关联方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审阅了关联交易相关材料,我们认为:

1.公司本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确定的,是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2.公司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其定价依据公允、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调整公司与江西铜业及其关联方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通过审阅《关于调整公司与江西铜业及其关联方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我们认为:

公司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交易价格合理、公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要的,交易价格定价遵循平等互利及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调整与江西铜业及其关联方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黄汝清先生、曲胜利先生、张齐斌先生、陈祖志先生、周敏辉先生已回避表决,4名董事对该议案进行表决,会上4名董事一致通过该议案。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监事姜伟民先生已回避表决,2名监事对该议案进行表决,会上2名监事一致通过该议案。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8月3日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9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取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披露日已取得3项发明专利、12项实用新型专利,上述专利均已取得了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相关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专利的取得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发挥公司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促进技术创新,提升公司的竞争能力。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8月3日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8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审议事项,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于2022年8月18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对董事会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有关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8月18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8月18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8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8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8月10日

7.本次会议的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8月10日下午15:00收市以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水道镇金政街11号公司1号办公楼二楼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二)提案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所有提案内容详见刊登在2022年7月23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三)有关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议案2至议案7、议案9至议案10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应对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除议案1至议案9、议案11至议案14需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外,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其中议案3需逐项审议。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股东账户卡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8月11日至2022年8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3.登记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水道镇金政街11号公司1号办公楼五楼证券部。

4.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持股凭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联 系 人:夏晓波

3.联系电话:(0535)4631769 传真:(0535)4631176

4.邮政编码:264109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8月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37。

2.投票简称:“恒邦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时间:2022年8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8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8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 (委托人)现持有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邦股份”)股份 股,占恒邦股份股本总额(114,801.44万股) 的%。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理本人出席恒邦股份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特别说明事项: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标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2.授权委托书可按以上格式自制。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