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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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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持股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2022-08-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68 证券简称:博通集成 公告编号:2022-025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持股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2022 年7月7日,公司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公司股东上海安析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析亚”)、上海英涤安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英涤安”)、上海帕溪菲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帕溪菲”)拟通过市场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在未来6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其中,安析亚拟减持不超过1,626,25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07%;英涤安拟减持不超过1,376,25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91%;帕溪菲拟减持不超过462,500股公司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31%。2022年8月2日,公司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2-024),截至 2022 年 7 月 29日,安析亚、英涤安、帕溪菲减持数量已过半。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安析亚、英涤安、帕溪菲(以上三家股东合并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Beken Corporation、徐伯雄所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从29.62%减少至27.74%,减持超过1%。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安析亚、英涤安、帕溪菲发来的《减持股份进展告知函》,现将股东安析亚、英涤安、帕溪菲及其一致行动人Beken Corporation、徐伯雄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二)一致行动人

备注:

1、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0 年8月2日披露《股东减持股份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该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41,957,87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7.74%。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备注: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股本增加引起的持股比例被动下降及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涉及减持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7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特此公告。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3日

证券代码:603068 证券简称:博通集成 公告编号:临2022-026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暨收到撤诉裁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撤诉

●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 涉案金额:人民币98,113,882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沪 73 知民初 410 号之一),法院裁定同意公司撤回起诉,现将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向上海市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并获受理,公司请求法院判令力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楷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侵犯原告第201410109934.9号发明专利权的侵权行为,并赔偿因被告侵权行为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支出共计人民币98,113,882元。本次诉讼及案件的基本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公司涉诉公告(编号:临2021-007)。

二、 本次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的产品研发及业务发展规划,公司着眼于长效解决侵权问题对公司发展的影响,决定撤回本次起诉。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原告申请撤诉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可予准许,并出具准许撤诉的民事裁定书。

三、 本次撤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进展系公司申请撤诉的裁定结果,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