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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08-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65 证券简称:海格通信 公告编号: 2022-033号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2年7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2年8月3日10:30在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A塔三楼会议中心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8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8月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4、主持人:董事长杨海洲先生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3人,代表股份733,726,97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839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653,247,13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8.347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5人,代表股份80,479,84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92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9人,代表股份81,510,34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37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1,030,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44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5人,代表股份80,479,84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924%。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31,938,5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63%;反对1,716,3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339%;弃权7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9,721,9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059%;反对1,716,3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057%;弃权7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83%。

2、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31,984,0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25%;反对1,670,9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277%;弃权7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9,767,4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617%;反对1,670,9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500%;弃权7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83%。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王学琛、李寅荷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海格通信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