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
达到1%的进展公告

2022-08-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2-080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

达到1%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公司股份事项概述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9.92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2022年5月25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25日、2022年6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暨回购账户开立完成的公告》等公告。

二、回购公司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现阶段,公司发展战略清晰,全产业链布局完善,业务规模稳步提升,双气源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客户结构持续优化,内生增长潜力持续释放;同时,公司通过整合方式积极布局“陆气气源”,并适时布局氢能等新赛道业务,企业整体价值全面提升。近期受外围市场多重因素影响,公司股价出现较大幅度下跌,并与公司基本面情况出现一定程度背离。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经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与财务状况、股权分布情况及人才战略等,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实施股份回购,并全部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励计划。

三、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达到1%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2年8月2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6,632,98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696%,最高成交价为22.7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0.5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42,342,975.64元。

四、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4日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2-079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四川远丰森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泰能源”)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森泰能源100%股份,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并于2022年6月2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21403号)。由于公司首次申报的收购森泰能源财务资料有效期截止日为2022年6月30日,为保持中国证监会审查期间森泰能源财务资料有效性,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暂时中止审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项目,并于2022年6月3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221403号)。期间,公司积极组织相关方开展加期审计及更新工作。

鉴于相关加期审计及更新工作已完成,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审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项目。2022年8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221403号),中国证监会根据有关规定,决定同意公司恢复审查申请。

公司本次交易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相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