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2022-08-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2-067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原因: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

●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一)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吴庆、钟士伟、陈建伟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的但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33,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3.18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二)2022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披露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三)2022年7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同意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由3.18元/股调整至3.01元/股。同日,独立董事对上述价格调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7月28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

(四)公司回购上述限制性股票已按规定发布了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公告,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2022年4月27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在前述公告约定的申报时间内,无债权人申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吴庆、钟士伟、陈建伟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章程》的规定,吴庆、钟士伟、陈建伟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的但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33,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占前述三位原激励对象个人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比例的100%),回购价格为3.01元/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吴庆、钟士伟、陈建伟等3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33,0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6,266,00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登公司递交了本次回购注销相关申请。

本次限制性股票预计将于2022年8月8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认为:

1、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程序;

2、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价格、数量及资金来源符合《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3、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四日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2-068

转债代码:113525 债券简称:台华转债

转债代码:113638 债券简称:台21转债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券持有人减持公司可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109号文核准,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华新材”)于2021年12月29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00万张(人民币6亿元),期限6年,并于2022年1月2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台21转债”,债券代码“113638”。其中,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施清岛及其100%持有的嘉兴市创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友投资”)合计配售台21转债1,437,710张(人民币143,771,000元),占发行总量的23.96%。

2022年8月3日,公司接到施清岛通知,获悉其于2022年8月2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台21转债累计166,690张,占发行总量的2.78%;创友投资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台21转债累计433,310张,占发行总量的7.22%。施清岛及创友投资合计减持台21转债600,000张,占发行总量的10%。截至公告披露日,施清岛及创友投资合计持有台21转债837,710张,占发行总量的13.96%。施清岛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台21转债及变动明细如下: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