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控股股东
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2-08-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2-051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控股股东

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2日,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长峰”或“公司”)与中国长峰机电技术研究设计院(中国航天科工防御技术研究院对外名称,以下简称 “航天二院”)累计发生各类关联交易合计约42,389,803.15元。

● 本公司十一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经营业务需要,航天长峰计划于2022年8月与航天二院在北京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向航天二院租赁坐落于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85号1区416-1、永定路70号3区516-1、永定路70号3区517-1、复兴路79号627-1、金沟河路5号院820楼底商-A五处房产,租赁房屋建筑面积2135.08 平方米,租赁期限5年,租赁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由于航天二院系航天长峰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航天长峰与航天二院发生的累计关联交易额度未达到航天长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中国长峰机电技术研究设计院是航天长峰控股股东,持有航天长峰股权比例为31.34%。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中国长峰机电技术研究设计院(中国航天科工防御技术研究院)

2.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50号

3.企业类型:全民所有制分支机构(非法人)

4.法定代表人:宋晓明

5.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天科工防御技术研究院

6.主营业务为:主要以科研、开发、试验、试制、生产为一体,以电子、光学、机械、声学专业为基础,以系统工程和自动控制为主导,以飞行器、雷达、计算机、精密机械、无线电测量、仿真技术、目标环境与特性为特点,具有雄厚技术实力和整体优势的综合性研究院。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公司向航天二院承租的房屋产权系航天二院所有,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闲置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价格在参考市场公开价格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经测算,拟租赁房屋租金定价公允,且租赁期满后,可与业主方讨论续租事宜,具有长期稳定使用的优势。本次交易为正常的商业行为,定价原则合理、公允,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或向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条款。

1.合同主体

合同甲方为中国长峰机电技术研究设计院;

合同乙方为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2.租赁标的及用途

(1)甲方出租房屋 (下称“房屋”或“租赁房屋”)建筑面积合计2135.08平方米,具体如下:

(2)乙方承租该房屋用于经营相关业务。

3.交易价格及支付

(1)合同年租金:¥ 3,818,590.58元(含税),租期内租金:¥ 19,092,952.90元(含税)。

(2)租金支付方式和时间:租金按年度支付,于租赁期内每年年底前付清当年租金。

(3)其他费用

①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包括:水、电、气、暖、物业、通讯、卫生费用等,并保证按时、足额向有关部门缴纳。

②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但法律法规规定或政府部门要求应由乙方支付的费用除外。

4.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 5 年,甲方将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

租期届满前乙方如续租,须于租期届满前60日前向甲方书面提出续租申请,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未按期提交书面续租申请或者双方未能就续租事宜达到一致,则租赁合同在合同期满终止。

5.合同终止及违约责任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造成租赁房屋损毁的,任何一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双方应按实际租赁期限结算租金(即甲方退还乙方已交纳但尚未履行的剩余租期相应租金或乙方补交已履行但尚未交纳的租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3)租赁期内,因规划、拆迁、甲方上属单位要求收回房屋等原因,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将已收取但尚未履行部分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租赁期内,乙方如因自身原因需要提前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提前三十天通知甲方。通知发出一个月后,本合同解除。提前解除合同的,租金按乙方实际租用日期结算,多退少补。

六、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基于公司经营业务需要,符合公司长期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关联交易的价格在参考市场公开价格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原则合理、公允,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公本次交易为正常的商业行为,公司不会因本次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形成不利影响。

七、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于2022年8月3日召开的十一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肖海潮、苏子华、黄云海、陈广才、邱旭阳、何建平回避了表决。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6票回避。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了该关联交易事项,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的价格在参考市场公开价格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为正常的商业行为,定价原则合理、公允,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或向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不会因本次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三)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备查文件

1.公司十一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十一届二十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十一届二十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4日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2-050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航天长峰”)于2022年7月2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8月3日上午10:00在航天长峰大厦八层822会议室现场方式召开了十一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肖海潮董事长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和完善相关制度的议案。

2022年初以来,根据监管法规的最新修订内容及结合航天长峰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发展质量,规范公司运作,提高科学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分阶段、分步骤、有序开展对现有各项规章制度进行相应的修订和完善,本次具体修订和完善的制度包括《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试行)》《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办法(试行)》《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选聘工作方案》《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051号)。关联董事肖海潮、苏子华、黄云海、陈广才、邱旭阳、何建平回避了表决。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6票回避。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