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388 公司简称:S T龙净
债券简称:110068 债券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份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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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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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72.32%,比上年末减少1.58个百分点。公司负债总额194.44亿元,其中合同负债79.68亿元,占负债总额的40.98%;有息负债率为20.43%,比上年末增加0.78个百分点,有息负债比例处于较低水平。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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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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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5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S T龙净 公告编号:2022-075
转债代码:110068 转债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8月3日在龙岩龙净环保工业园一号楼二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召开通知于2022年7月29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廖伯寿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2022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份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该议案尚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8月5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S T龙净 公告编号:2022-077
转债代码:110068 转债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相应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及原有业务的延续,该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求,将遵循等价有偿、公平、合理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亦无不利影响。
● 回避表决事宜:董事长林泓富先生、董事丘寿才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联席董事长何媚女士因表决权委托于董事长林泓富先生,亦回避表决。
因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矿业”)于2022年5月30日正式成为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净环保”或“公司”)控股股东,紫金矿业及其子公司为龙净环保关联方。紫金矿业曾为公司的长期业务合作伙伴,在EPC工程承包、原材料及备品备件的购销等方面均保持良好的业务合作。为保持双方原有业务的连续性并适应未来业务的拓展需求。公司拟对双方在钢材铜材等原材料的购销,环保EPC工程承包,备品备件及环保设备、耗材的采购销售等业务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授权,具体如下:
一、公司授权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额度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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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金额为每会计年度的预计金额,预计期限为3年,具体发生金额以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紫金大道1号
法定代表人:陈景河
注册资本:263,293.12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0年9月6日
经营范围:矿产资源勘查;金矿采选;金冶炼;铜矿采选;铜冶炼;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珠宝首饰、工艺美术品、矿产品、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水力发电;对采矿业、酒店业、建筑业的投资;对外贸易;普通货物道路运输活动;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活动。铜矿金矿露天开采、铜矿地下开采;矿山工程技术、矿山机械、冶金专用设备研发;矿山机械、冶金专用设备制造;旅游饭店(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末,该公司总资产2,085.95亿元,净资产710.34亿元,2021年营业收入2,251.0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56.73亿元。
2、关联关系:紫金矿业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紫金矿业及其子公司为龙净环保关联方,公司与其开展的业务属于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紫金矿业的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定价政策为:依据市场价格进行;通过招投标的方式确认定价;产品没有市场价格可以依据的,由交易双方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交易价格。对于执行市场价格的关联交易,交易双方应随时收集交易商品市场价格信息,进行跟踪检查,并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进行调整,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将带来积极影响。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紫金矿业及其子公司的合作系公司正常业务发展需求及原有业务的延续,该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将遵循等价有偿、公平、合理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对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在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拟与紫金矿业及其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双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双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该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求,将遵循等价有偿、公平、合理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对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授权相关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额度。
该议案尚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5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S T龙净 公告编号:2022-079
转债代码:110068 转债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聘请的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顺利完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审计事项。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报审计公司的总体评价和提议,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60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131人,其中5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0年度收入总额为187,578.7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3,126.3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73,610.9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74家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1,843.3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8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 0 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立贺,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起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
质量控制复核人(拟):刘琳,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无兼职。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拟):苏清炼,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无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3年内未曾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裁和财务总监根据2022年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等具有丰富的经验,同时在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等方面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本委员会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公司事先将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与我们沟通,经审阅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料、执业资质等,我们同意将聘任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2022年计划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核查,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等具有丰富的经验,同时在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等方面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程序履行充分、恰当。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2年8月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8月5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S T龙净 公告编号:2022-080
转债代码:110068 转债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8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8月22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龙岩市龙净工业园1号楼2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8月22日至2022年8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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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相关内容于2022年8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公司控股股东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因龙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西藏阳光泓瑞工贸有限公司所持有股份的相应表决权已无条件、独家且不可撤销地全部委托给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行使,因此龙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西藏阳光泓瑞工贸有限公司亦回避表决议案1。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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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请于 2022年8月22日上午11:00点前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以传真与信函方式登记(以抵达 公司股证办时间为准),出席会议时需验看原件; (二)法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三)个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六、其他事项
邮政编码:364000 联系电话:0597-2210288
传 真:0597-2237446 联 系 人:邓勇强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8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S T龙净 公告编号:2022-074
转债代码:110068 转债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8月3日在龙岩龙净环保工业园一号楼二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召开通知于2022年7月29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董事、监事。会议由董事长林泓富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监事及部分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2022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长林泓富先生、董事丘寿才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联席董事长何媚女士因表决权委托于董事长林泓富先生,亦回避表决;其余8名董事均参与表决。
该议案尚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份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该议案尚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聘请的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顺利完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审计事项。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报审计公司的总体评价和提议,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该议案尚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将于2022年8月22日下午14:30,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5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S T龙净 公告编号:2022-076
转债代码:110068 转债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8月3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3号)核准,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20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等相关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7,958.23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3月30日全部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361Z0016号《验资报告》。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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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延期募投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存在投入较为缓慢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
(二)募投项目延长建设周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1、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投资规划,在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龙净环保输送装备及智能制造项目”、 “龙净环保高性能复合环保吸收剂项目”预定完成日期延长至2023年7月30日,“龙净环保VOCs吸附浓缩装置和氧化焚烧装置生产线项目”预定完成日期延长至2023年11月30日。
2、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龙净环保输送装备及智能制造项目
自2020年9月20日第一条托辊生产线顺利投产以来,公司托辊智能化生产已逐渐步入正轨。2021年启动项目二期工程,在第一条智能化托辊生产线进行优化改进的基础上,其余三条智能化托辊生产线相继顺利投产。目前公司拥有四条行业内最先进的智能化托辊生产线,已形成年产120万支优质托辊的生产规模,已初步达成可观的一体化工艺流程。但因疫情原因,累计投资进度尚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基于国家稳步防控疫情及业务发展态势,公司将合理组织后续项目建设与生产,持续扩大该项目对公司带式输送产业高质量快速发展的巨大能动性。经研究,公司决定将上述募投项目的建设完成期限延长至2023年7月30日。
(2)龙净环保高性能复合环保吸收剂项目
由于公司目前吸收剂项目的终端客户分布较为分散,客户一般就近分散化制备吸收剂以满足运营项目需求,下游需求释放不及预期,大规模集中制备高性能吸收剂的经济优势尚未显现。公司为合理降低投资风险,本着效益最大化的原则,综合考虑吸收剂市场现状、外部宏观环境变化因素及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布局,对环保吸收剂生产线建设计划进行了适当后延,谨慎推进项目投资进度。经研究,公司决定将上述募投项目的建设完成期限延长至2023年7月30日。
(3)龙净环保VOCs吸附浓缩装置和氧化焚烧装置生产线项目
由于VOCs吸附浓缩装置和氧化焚烧装置的生产工艺和技术水平不断提升,公司需相应调整该项目生产工艺设计,目前部分生产工艺正在与国内外合作机构、专家开展合作研究。但受新冠疫情持续影响,上述与国外机构、专家的技术合作开发进度较预期有所放缓。因此,公司根据技术、市场变化动态对募投项目投入进度进行了合理调整,决定将上述募投项目的建设完成期限延长至2023年11月30日。
(三)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并没有调整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是公司根据市场变化动态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
三、重新论证部分募投项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6.3.9规定:出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情况,或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情况,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因此,公司对“龙净环保输送装备及智能制造项目”、“龙净环保高性能复合环保吸收剂项目”、“龙净环保VOCs吸附浓缩装置和氧化焚烧装置生产线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
(一)龙净环保输送装备及智能制造项目
1、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在国内环保政策趋紧的形势下,更多企业倾向于升级其环保设施。政府积
极鼓励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圆管带式输送机产品由于其出色的
环保特性,未来在各领域将有巨大的市场需求量。当前公司已开展圆管带式输送装备业务,本项目产品未来将以满足公司自身圆管带式输送工程项目需求为主,内部可消化部分产能,达产后产能消化有保障。
龙净环保主要产品有除尘、烟气余热利用、脱硫脱硝、散料输送等,其中散料输送包括普通皮带、管带、气力输送三类。随着大气污染治理的持续深化,管式皮带输送机在环保输送市场潜力逐渐显现,市场前景突出。公司提前布局,不断深入开拓环保输送装备市场,着力布局以管带为主体的环保输送系统。本项目建成后,智能化的生产线将大大提升公司的生产制造能力及效率,让公司搭上“工业4.0”的快车。
2、项目建设的预计收益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每年实现销售收入42,129.31万元,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4.46%,税后投资回收期为8年(含建设期)。
(二)龙净环保高性能复合环保吸收剂项目
1、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助力国家打赢“蓝天保卫战”,解决雾霾的需要。高性能复合环保吸收剂作为烟气治理装置的专用环保原料,可大幅提高脱硫效率,减少吸收剂消耗,同时可以吸附烟气中的重金属汞等多种污染物对污染减排,对消除雾霾及打赢“蓝天保卫战”,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该项目的实施,契合国家大政方针,符合国家环境治理的需要,具有很强的环境效应和社会效应。
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的愈加重视,龙净环保干法超净工艺已成为工业烟气治理的主流工艺,与之配套的高性能复合环保吸收剂也存在市场需求。公司将健全高性能复合吸收剂生产线生产管理制度和原料供应渠道,保障生产线生产满足市场开拓的需要。完成制备高性能复合、低成本吸收剂技术验证,完成生产线的可行性研究,争取启动生产线建设。
项目建成后,公司将从环保装备制造商拓展成为具备环保耗材生产能力的企业。生产具有长期稳定需求特点的高性能环保吸收剂,有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高性能吸收剂能保证系统更加高效稳定运行,对于公司“干式超净+”工艺的推广,形成上下游产业链联动意义重大,能够满足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2、项目建设的预计收益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每年实现销售收入20,812.50万元,税后内部收益率为25.29%,税后投资回收期为5.4年(含建设期)。
(三)龙净环保VOCs吸附浓缩装置和氧化焚烧装置生产线项目
1、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VOCs污染减排与国家双碳目标紧密结合,从含溶剂产品的使用等源头着手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减少过程无组织VOCs逸散与排放,采用资源回收利用等技术实现资源循环利用等。末端治理方面,优化完善溶剂回收、吸附浓缩、蓄热焚烧(RTO)、催化燃烧(RCO)、生物技术等主流治理技术,开发节能降耗工艺,进一步研发针对特定应用场合、稳定达标、节能减排的组合净化工艺。
与除尘、脱硫脱硝相比,VOCs种类多,排放行业多,排放源分散,治理技术复杂。目前国内VOCs治理企业整体处于小而散的状态,VOCs废气治理现状还存在不足,需要不断发展和进步。为实现采用更先进、科学的治理方法进行更加彻底的VOCs废气治理的目标,需要行业龙头企业带头进行研发与生产投入。
企业战略布局和市场发展的需要。龙净环保长期致力于大气污染控制领域环保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运营。公司战略定位是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生态环保企业,在发展方向上,持续开展VOCs治理等市场,实现新能源风电制造VOCs治理突破,全力培植新增长点。建设VOCs治理设备生产线符合公司做好大气环保+新能源双轮驱动的业务战略需求。
2、项目建设的预计收益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每年实现销售收入45,000.00万元,税后内部收益率为29.41%,税后投资回收期为5年(含建设期)。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的结论
公司认为目前“龙净环保输送装备及智能制造项目”“龙净环保输送装备及智能制造项目”、“龙净环保VOCs吸附浓缩装置和氧化焚烧装置生产线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具备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未来将综合考虑投资环境以及行业发展实际,并坚持募集资金投资效益、公司长远利益以及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密切关注相关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进行科学审慎的安排。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龙净环保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重新论证并延长建设周期事项已获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所述,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重新论证并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5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S T龙净 公告编号:2022-078
转债代码:110068 转债简称:龙净转债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份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份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须经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1,754,747.85元,按2022年半年度末总股本初步测算的分红金额为267,274,064.25元,占2022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70.01%。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盈利能力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8月3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长远需要和股东权益,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 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8月5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S T龙净 公告编号:2022-081
债券代码:110068 债券简称:龙净转债
关于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相关事项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1年度被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三)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2年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2022年5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矿业”),并已收到紫金矿业支付的原控股股东占用资金及利息共计16,822.35万元。顶丞建工和名筑建工已全额退回预付工程款15,832.19万元。
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三)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22年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二、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1、内控制度的完善措施
针对大额预付工程款导致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的问题,公司已要求承建方提供全额保函,保证项目的实施;要求承建方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完成项目建设。公司将加强资金安全管理,按照公司合同管理流程,对合同付款条款进行评审和决策,严格控制投资和工程建设等合同的预付款比例。
公司将持续增强治理环节的投入力度,定期检查公司与大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杜绝大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发生。完善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能,加强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要求公司总部及下属企业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治理合规要求,对与关联方往来事项均予以特别重视,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2、收回资金占用及预付工程款项的进展
2022年5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紫金矿业,并已收到紫金矿业支付的原控股股东占用资金及利息共计16,822.35万元。顶丞建工和名筑建工已全额退回预付工程款15,832.19万元,相关事项形成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本金及利息已全部偿还完毕,剩余预付工程款也已全额退回。
3、董事会、监事会改组
2022年6月22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更换第九届董事、监事相关议案并完成改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将积极履职,勤勉尽责,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保证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三、其他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的规定, 因此公司股票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按规定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进展,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