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
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22-057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余额为22.1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0.00%。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孙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发展和项目建设需要,提高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效率,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和3月28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2022-009号。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平原支行签署《保证合同》,公司为控股孙公司德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德州东鸿制膜”)在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平原支行办理人民币1,000万元贷款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情况见下表:
■
公司于2022年8月3日与沧州隔膜科技其他股东签署《反担保合同》,约定沧州隔膜科技的其他股东将为公司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德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6月29日,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8,000万元,是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成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三)德州东鸿制膜股权结构如下:
■
经查询,德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人: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借款人:德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
3、贷款人: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平原支行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限:主合同项下业务为贷款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贷款到期后三年止(主债权期限自2022年08月03日起至2023年07月25日止)。
6、担保金额:共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7、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金(迟延履行利息)、保管费、查询费、公证费、保险费、提存费、实现债权及担保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及税费等)。
(二)反担保合同约定:公司为被担保方提供担保时,被担保方的母公司沧州隔膜科技其他股东按照所持隔膜科技股权比例以最高额保证担保的方式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保证范围和期间与担保方一致。
五、董事会意见
沧州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96.57%的股权,德州东鸿制膜为其全资子公司,系公司控股孙公司。德州东鸿制膜资产质量优良,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因此,公司为德州东鸿制膜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其获得日常经营、业务发展和项目建设所需要的资金,支持其业务快速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为股东创造良好回报。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被担保方的母公司沧州隔膜科技其他股东已与公司签署反担保合同,按照所持隔膜科技股权比例以最高额保证担保的方式向公司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担保余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余额为221,800万元,均为对合并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40.23%,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60.00%。除此之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七、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2、《反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8月04日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22-058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塑集团”)函告,获悉东塑集团将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
二、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塑集团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平仓的风险,东塑集团具备履约能力,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后续若出现平仓风险,东塑集团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追加保证金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其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也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3、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8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