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2022-045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8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其中董事焦承尧、向家雨、贾浩、付祖冈现场出席会议,董事崔凯、费广胜、王新莹、程惊雷、季丰、郭文氢、方远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焦承尧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投资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2年8月24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一项议案:
《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