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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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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2-08-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22-052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该章节详细描述了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重要事项。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5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22-054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稳见管理咨询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齐心集团”)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深圳稳见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稳见管理咨询”)发来的《关于增持齐心集团股份进展的告知函》,稳见管理咨询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过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稳见管理咨询暂未增持公司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名称:深圳稳见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计划增持主体与公司现有股东关系说明:陈钦鹏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齐心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心控股”)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现任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钦徽先生为陈钦鹏先生一致行动人。陈钦鹏先生作为稳见管理咨询普通合伙人,股权占比95%;其一致行动人陈钦徽为有限合伙人,股权占比5%;本次增持主体稳见管理咨询与公司控股股东为一致行动人。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和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本着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社会责任,同时认可公司股票的投资价值,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稳见管理咨询决定自2022年5月5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拟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该公告。

稳见管理咨询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同时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稳见管理咨询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过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稳见管理咨询暂未增持公司股份。相关实施进展及后续安排等事项如下:

1、尚未增持原因

根据稳见管理咨询实施进展告知函说明:根据交易所半年报统一预约安排,齐心集团于2022年6月21日预约2022年半年报披露日为2022年8月26日,为规避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信披敏感期,稳见管理咨询原定于7月26日前增持公司股份。公司其后在编制时,根据编制进度,在保障编制质量的前提下,2022年半年报可以早日向投资者披露,为此向交易所申请变更披露时间为2022年8月5日。因增持节奏受影响,基于敏感期增持规避,加强合规增持,稳见管理咨询决定在半年报披露后实施增持计划。

2、后续安排

稳见管理咨询将于公司半年报披露后择机实施增持计划,并严格按照已披露的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3、增持督促

公司将持续关注和督促稳见管理咨询履行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和实施情况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稳见管理咨询将继续履行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司将持续关注稳见管理咨询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增持计划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投资建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5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22-053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齐心集团”)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59号)核准,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7名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92,219,017股,发行价格为10.4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9,999,966.97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8,467,240.6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1,532,726.35元。

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9 年9月30日全部到位,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9]48140006号《验资报告》。非公开股份于2019年10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2022年半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万元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27,014.70万元,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780.41万元,累计使用金额为27,795.11万元;另外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8,505.30万元。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8,706.62万元(含利息收入853.76万元)。其中:45,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余3,706.62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制度规范与保荐督导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2022年6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2年7月11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该制度进行了修订。

公司2018年12月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18年12月18日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启动后,公司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并于2018年12月与中信证券签订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之承销及保荐协议》,约定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的保荐期自中信证券与公司签署该项协议之日起至公司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之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届满之日,或齐心集团在公司证券上市后与其他保荐机构签订新的保荐协议之日。根据其发行情况,中信证券作为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2018年12月23日至2020年12月31日。鉴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中信证券将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中信证券指派史松祥先生、宋琛女士担任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剩余持续督导期内和该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及之后持续督导期内的保荐代表人,负责具体持续督导工作。2021年4月17日,公司发布《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鉴于担任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宋琛女士因工作变动已不再担任该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中信证券现委派保荐代表人陈立丰先生接替其工作,担任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责任。此次变更后,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为史松祥先生和陈立丰先生。

2、2018年度非公开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利,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决议,截至2019年10月25日,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以及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等九家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深圳齐心好视通云计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视通”,本次非公开募投项目“云视频会议平台升级及业务线拓展项目”的实施主体)分别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以及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等两家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以下亦简称“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1年11月1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齐心商用设备(深圳)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募投项目“智能办公设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以下简称“齐心商用设备”)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根据决议,公司及子公司齐心商用设备分别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以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田支行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龙支行等三家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至2022年6月30日,2018年度非公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

(1)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初始划付金额总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为除承销保荐费外的其他发行费用。

(2)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8,706.62万元(含利息收入),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51.73%。其中:45,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余3,706.62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将根据募投项目计划投资进度继续投入使用。

(3)根据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云视频会议平台升级及业务线拓展项目”终止并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余额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上表中齐心集团和好视通开立的相应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0,并已注销处理。

三、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附表1《2018年度非公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1年11月11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非公开募投项目延期及实施主体变更、募投项目终止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目前市场竞争环境、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变化和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施等情况,将“智能办公设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建设期延期至2023年6月30日,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子公司齐心商用设备(深圳)有限公司,该募投项目其它规划不变;将“集团数字化运营平台建设项目”建设期延期至2023年6月30日,该募投项目其它规划不变;终止“云视频会议平台升级及业务线拓展项目”,并将该募投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余额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2021年11月30日,公司发布《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根据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已将2018年度非公开募投的“云视频会议平台升级及业务线拓展项目”终止并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余额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18,505.30万元(含利息收入300.31万元),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需。“云视频会议平台升级及业务线拓展项目”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人民币余额为0元并不再使用。为方便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现已办理完毕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该次变更情况详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

附表1、2018年度非公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18年度非公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5日

附表1:

2018年度非公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报告期:2022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2:

2018年度非公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报告期:2022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22-051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2年6月30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1999]13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和要求,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充分的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根据公司管理层的提议,对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资产负债表日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3,016.71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1、应收票据

本公司期末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的应收票据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根据上述标准,公司2022年半年度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15,026.43元。

2、应收账款

本公司对于单项风险特征明显的应收账款,根据应收账款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按历史款项损失情况及债务人经济状况预计可能存在损失的情况,单独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根据上述标准,公司2022年半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5,182,261.32元。

3、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根据上述标准,公司2022年半年度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558,439.84元。

4、长期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上述标准,公司2022年半年度计提长期应收款25,670,358.55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跌价损失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上述标准,公司2022年半年度计提存货跌价损失-1,228,949.79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关于2022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说明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1、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具有合理性。

2、对公司的影响

2022年半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3,016.71万元,预计将减少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总额3,016.71万元,该影响已在公司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告中反映。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五、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关于本事项的说明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2、董事会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规定,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2022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3、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我们认为公司对相关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4、监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资产状况。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审计委员会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5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22-050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25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2年8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召开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娥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资产状况。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2022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2-051。

2、审议并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2-052。《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3、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要求,遵循专户存放、规范使用、如实披露、严格管理的原则,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该专项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2-053。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8月5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22-049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25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及监事,会议于2022年8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召开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陈钦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规定,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2022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2022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2-051。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2、审议并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22年半年度报告审核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2-052。《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3、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况。该专项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2-053。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审计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