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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2022-08-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750 股票简称:龙津药业 公告编号:2022-048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昆明群星投资有限公司、樊献俄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持有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份161,787,29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0.40%)的控股股东昆明群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群星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2,351,73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59%)的实际控制人樊献俄先生计划自2022年8月26日至2023年2月25日(减持计划期间为六个月,交易禁止的日期除外)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8,01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2.00%,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本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群星投资、实际控制人樊献俄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根据法律法规、证监会和交易所的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若减持期间公司实施利润分配等除权事项,则对减持数量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本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相关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即本次减持计划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上存在不确定性);同时,也存在是否能够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群星投资与樊献俄先生为一致行动人,两者减持股份总数合并计算,樊献俄先生担任龙津药业董事长,还需遵守董监高股份变动管理要求。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如果本次减持计划得以顺利实施完成,群星投资仍是公司控股股东,樊献俄先生仍是公司实际控制人。

4、群星投资、樊献俄先生承诺明确知悉并遵守《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法定信息披露媒体,请投资者仔细阅读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群星投资、樊献俄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5日

股票代码:002750 股票简称:龙津药业 公告编号:2022-049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立兴实业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持有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份73,518,61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8.36%)的股东立兴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兴实业”)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4,03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8,01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

近日,本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的股东立兴实业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立兴实业因自身业务资金需要,拟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现将具体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若减持期间本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则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但保持拟减持比例不变。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立兴实业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本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立兴实业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即本次减持计划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同时,也存在是否能够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立兴实业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更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立兴实业承诺明确知悉并遵守《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和各项承诺,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法定信息披露媒体,请投资者仔细阅读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立兴实业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