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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2-08-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986 公司简称:浙文互联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986 证券简称:浙文互联 公告编号:临2022-048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文互联”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2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2年8月5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会议由董事长唐颖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文互联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文互联2022年半年度报告》和《浙文互联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同意注销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行权有效期内尚未行权的239,250份股票期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文互联关于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0)。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浙文互联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文互联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2022年8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6日

● 报备文件

浙文互联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986 证券简称:浙文互联 公告编号:临2022-049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文互联”或“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2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2年8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力毅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文互联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文互联2022年半年度报告》和《浙文互联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同意注销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行权有效期内尚未行权的239,250份股票期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文互联关于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6日

● 报备文件

浙文互联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986 证券简称:浙文互联 公告编号:临2022-050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文互联”或“公司”,曾用名为“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5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激励对象持有的239,250份股票期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19年4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发表同意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就本激励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19年5月14日至5月25日,公司对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监事会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3、2019年5月31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有关议案,并公告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公司实施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19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实,出具核查意见。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就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实际向32名激励对象授予273.6961万份股票期权、向 26名激励对象授予220.3459万股限制性股票,并于2019年6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完成。

5、2019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5.28元/股调整为5.27元/股。

6、2019年9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激励对象姚志国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38.1459万份,同意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38.1459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2.63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事项已于2019年11月25日完成。

7、2020年4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程军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120.3502万份同意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64万股,回购价格为2.63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出具同意实施的核查意见。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8、2021年1月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解锁期部分达到行权/解锁条件的议案》、《关于注销/回购注销部分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9、2021年8月1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解锁期部分达到行权/解锁条件的议案》、《关于注销/回购注销部分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10、2022年8月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激励对象持有的239,250份股票期权。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依据及数量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有效期为2021年6月27日至2022年6月26日。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应当及时注销”。鉴于第二个行权有效期已结束,公司需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吴尚等15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239,250份股票期权。

三、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范围内,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合法有效。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鉴于激励对象未在行权期内及时行权,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拟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39,250份股票期权。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针对上述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实施本次注销的原因和数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6日

证券代码:600986 证券简称:浙文互联 公告编号:临2022-051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8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文互联”或“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2022年8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分别刊登了《浙文互联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2-042),《浙文互联关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6),为确保公司股东充分了解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信息,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8月1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伊莎文心广场A座五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8月10日

至2022年8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独立董事候选人金小刚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审核通过。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至议案6已经公司于2022年7月2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同意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7是由单独持有公司6.05%股份的股东杭州浙文互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出的临时提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所有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认定的与前述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及登记地点

登记时间:2022年8月9日上午09:30-11:30,下午14:30-17:30

登记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伊莎文心广场A座5层证券事务及投资部

联系电话:010-87835799

电子邮箱:info@zwhlgroup.com

邮政编码:100022

(二)登记手续

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可以到登记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亦可通过邮寄、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需在2022年8月9日16:00前送达登记地点,出席会议时应出示登记文件的原件(委托人持股凭证除外)。

六、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2、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8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