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8月9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接30版)

2022-08-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0版)

注: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数据来源于其定期报告及招股说明书。

3、营运能力分析

(1)应收账款周转率

2020年上半年公司供货受新冠疫情影响较低,2020年下半年公司复工复产加紧供货,2020年下半年销售额较2019年下半年增长较多,导致2020年下半年公司应收账款相较2019年有所增长,而2020年全年与2019年全年收入基本持平。由此,导致2020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有所降低。

2021年,公司生产经营逐渐恢复正常,应收账款周转率相较2020年有所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的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2)存货周转率

2020年,公司存货周转率下降,一方面系公司根据在手项目订单供货需求进行原材料等备货,另一方面系受新冠疫情影响,产品周转速度有所降低所致。2021年,公司存货周转率下降主要系公司根据在手项目订单供货需求进行原材料等备货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平均值,如剔除文灿股份,公司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平均值基本一致。

二、盈利能力分析

(一)盈利情况总体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利润表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铝合金精密压铸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5,829.94万元、12,778.51万元和10,061.74万元。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下降19.28%,主要是2020年受国内外疫情的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下降所致。2021年,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下降21.26%,主要系2021年铝锭等原料价格大幅上涨所致。

(二)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即汽车零部件、摩托车零部件及车用模具的销售收入。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98.49%、98.29%及96.88%,其中汽车零部件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2.48%、90.63%及88.47%,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构成部分。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系废料处理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较低。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99,087.22万元、99,112.97万元和116,302.85万元。2020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小幅下降,较为稳定;2021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2020年增长15.66%,主要系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基数较低所致。

1、分产品主营营业收入构成

(1)汽车零部件

2019年,公司汽车零部件销售收入为91,638.66万元;2020年,公司汽车零部件销售收入为89,823.04万元,相较2019年下降1.98%,主要系2020年新冠疫情影响。2021年,公司汽车零部件销售收入为102,894.09万元,相较2020年增长14.55%,主要系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基数较低所致。

2019年至2021年,公司汽车零部件销售量及平均销售价格变动等因素分析如下:

2020年,公司汽车零部销售收入减少1,815.62万元,主要系销量由1,624.92万件减少至1,560.33万件、降幅为3.98%所致,销量变动对营业收入的贡献为-3,642.80万元。2020年,公司汽车零部件平均销售价格与2019年基本持平。

2021年,公司汽车零部件销售收入增加13,071.05万元,主要系:①销售量由1,560.33万件增加至1,673.84万件,增加7.28%,销量变动对营业收入的贡献为6,534.72万元;②平均销售价格有57.57元/件增加至61.47元/件,增加6.78%,平均销售价格对营业收入的贡献为6,536.33万元。

(2)摩托车零部件

报告期内,公司摩托车类零部件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1,504.47万元、1,270.75万元及1,279.68万元。该项产品业务系由公司早期业务延续而来,随着汽车普及率和保有量的持续增长,公司将业务重点聚焦于汽车零部件行业,摩托车类零部件销量及业务收入整体减少。

(3)车用模具

报告期内,公司车用模具收入分别为4,449.88万元、6,327.83万元及8,503.50万元,由于车用模具销售收入的实现与整车厂新车型投放规划、新产品项目承接、模具开发周期以及PPAP认可时点等多个因素相关,公司车用模具收入在报告期内有所波动。

2、分地区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地区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为境内销售收入。报告期各期,公司境内销售收入金额分别为69,722.05万元、67,762.45万元及72,789.28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71.44%、69.56%及64.60%,2020年销售略有下降主要系受新冠疫情影响,2021年销售有所增加主要系公司逐渐摆脱新冠疫情影响销售恢复;公司境外销售收入金额分别为27,870.95万元、29,659.18万元及39,887.99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28.56%、30.44%及35.40%,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金额及占比均增加,主要得益于公司对美国博世等境外客户销售收入的快速增长。

(三)毛利构成及毛利率分析

1、公司毛利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主要来自于主营业务,主营业务较为突出。

报告期内,公司分产品毛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从毛利的构成来看,报告期内,公司汽车零部件产品毛利占公司毛利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1.52%、88.35%及81.26%,为公司毛利的主要来源。

2、公司综合毛利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分产品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呈现下降趋势。2021年公司综合毛利率25.14%相较2020年的32.06%下降6.92%,主要系汽车零部件系列产品的毛利率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数据来源于其定期报告及招股说明书。

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公司综合毛利率水平略高于上市公司均值,但整体处于合理水平,具体来看公司综合毛利率整体与旭升股份、爱柯迪基本持平,高于文灿股份与泉峰汽车。

3、主要产品毛利率分析

(1)汽车零部件

报告期2019年至2020年,公司汽车零部件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34.54%、31.26%较为平稳。2021年公司汽车零部件产品的毛利率为23.09%,呈现下降趋势。

2020年,发行人汽车零部件较2019年下降3.28个百分点,主要系:一方面,部分产品价格因客户年度例行降价而有所下降;另一方面,受2020年上半年新冠疫情影响,发行人整体产销量降低,规模效应有所减弱,使得部分产品生产成本有所增加。

2021年,发行人汽车零部件较2020年下降8.20个百分点,主要系:一方面,部分产品价格因客户年度例行降价而有所下降;另一方面,受新冠疫情影响,发行人主要原材料铝锭等价格自2020年四季度开始一直呈现大幅上涨趋势,使得发行人产品生产成本大幅增加。

(2)摩托车零部件

报告期各期,公司摩托车零部件产品毛利率分别为13.77%、10.18%及1.70%。受到生产成本、产品价格以及细分产品销售结构变动等因素的影响,公司摩托车零部件毛利率有所波动。

(3)车用模具

公司车用模具销售收入均由零部件产品相配套的压铸模具以及少量刀具、夹具等配套工装形成,车用模具主要客户与零部件客户保持一致。报告期各期,公司车用模具毛利率分别为60.67%、54.22%及61.60%。

(四)利润表其他项目分析

1、期间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期间费用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公司期间费用合计金额分别为16,223.93万元、16,695.15万元及18,780.76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6.37%、16.84%及16.15%。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公司销售费用金额分别为2,497.97万元、1,435.95万元及1,711.26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2.52%、1.45%及1.47%。

2019年及2020年,公司销售费用率有所下降,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其一,为充分发挥墨西哥子公司莱昂嵘泰在距离客户路程短、响应速度快等方面的优势,2019年以来莱昂嵘泰开始对公司主要客户美国博世大批量供货,对应销售收入及占比较大幅上升,并采用FCA模式,即由客户指定承运人至供应商处提货,莱昂嵘泰不承担运费及出口费用,使得相关费用金额下降;其二,2019年以来,公司由国内出口美国销售的交易模式由境外中间仓模式调整为FCA模式,不承担运费及出口费用,相关费用金额下降;其三,2018年,为满足部分境外客户紧急供货需求,公司采用空运方式供货并产生约300万元空运费,2019年、2020年及2021年不存在该情形,故运输费进一步下降;其四,2020年销售费用减少主要是因为根据新收入准则,2020年将销售商品有关的运输和出口代理费用1,406.01万元计入营业成本。

2021年销售费用率相较于2020年基本持平。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管理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公司管理费用金额分别为8,088.54万元、9,550.40万元及11,046.46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8.16%、9.64%及9.50%,主要由职工薪酬、折旧与摊销、办公费等构成。

(3)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费用金额分别为3,773.47万元、3,966.99万元及4,677.82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3.81%、4.00%及4.02%,主要由职工薪酬、直接材料构成,研发投入规模整体保持增长。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费用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1,863.95万元、1,741.80万元及1,345.21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1.88%、1.76%及1.16%,主要由利息费用及汇兑损益构成。

2020年,公司财务费用、利息费用较2019年基本持平。2021年2月,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成功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募集资金净额为74,843.37万元,相关募集资金大幅改善公司负债水平,因此公司利息费用支出大幅下降。

2019年,公司516.52万元汇兑收益主要系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上升所致;2020年,公司391.30万元汇兑收益主要系美元兑墨西哥比索汇率波动所致。2021年,公司801.69万元汇兑损失主要系人民币兑美元及欧元汇率上升所致。

2、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金额分别为1,841.44万元、1,970.16万元及1,792.14万元,系公司取得的各项政府补助。

3、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坏账损失计提列示负数,坏账损失冲回列示为正数。

2019年,公司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446.45万元,系应收账款与其他应收款形成的坏账损失;2020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随应收账款余额的下降而下降,故冲回应收账款部分坏账损失;2021年末,公司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28.77万元,主要系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减少所致。

4、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损失计提列示负数,损失冲回列示为正数。

报告期各期,公司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分别为-51.15万元、-521.39万元及-242.60万元,由坏账损失及存货跌价损失构成。

2019年,公司坏账损失计入信用减值损失,不再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2018年,公司存货跌价准备主要由子公司莱昂嵘泰的自制半成品及在产品、库存商品形成,莱昂嵘泰于2017年方逐步投产,尚未达到规模效应,故产品单位成本较高,2018年末均计提了一定金额的存货跌价准备。2019年,随着子公司莱昂嵘泰规模效应的逐步释放,公司计提的存货跌价损失金额有较明显下降。2020年末,公司存货跌价损失金额增大,主要系受新冠疫情影响和嵘泰压铸部分新产品处于试生产阶段,使得部分产品阶段性的生产成本较高。2021年末,公司存货跌价损失主要系部分产品销售单价下降、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以及莱昂嵘泰部分产品未量产而结存单价过高所致。

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合理,具体分析如下:

(1)存货周转率

报告期各期,公司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注: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数据来源于其定期报告及招股说明书。

2020年及2021年,公司存货周转率下降,一方面系公司根据在手项目订单供货需求进行原材料等备货,另一方面系受新冠疫情影响,产品周转速度有所降低所致。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平均值,如剔除文灿股份,公司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平均值基本一致。

(2)库龄分布及占比

报告期内存货库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库龄较好,1年以内存货占比分别为84.35%、87.77%及88.23%,整体较为稳定;1年以上存货占比分别为15.65%、12.23%及11.77%,1年以上的存货主要系生产型模具、刀具及模具配件等原材料及低值易耗品。

(3)期后销售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期后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综上可知,报告期各期,公司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期后销售情况较好。

(4)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

1)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的对比情况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如下:

根据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基本一致。

2)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跌价准备计提情况的对比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占存货余额比例情况如下:

注: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期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期末存货余额;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数据来源于定期报告及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占存货余额的比例分别为0.46%、2.60%及1.61%,除2020年末外,公司存货跌价计提比例略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19年度较低主要系子公司嵘泰压铸、莱昂嵘泰生产规模逐步扩大,所生产产品成本逐渐下降,经跌价测试后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减少所致。

综上所述,公司存货周转率、库龄分布、期后销售情况较好,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跌价政策基本一致,存货跌价准备占存货余额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较为接近,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合理。

5、营业外收入与支出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外收入金额分别为159.57万元、278.60万元及242.38万元,占利润总额比重分别为0.84%、1.78%及2.03%;营业外支出金额分别为31.96万元、14.48万元及6.88万元,占利润总额比重分别为0.17%、0.09%及0.06%。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支金额较小,对公司业绩情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6、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各期,公司所得税费用金额分别为3,209.03万元、2,901.06万元及1,878.45万元,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7、其他综合收益

报告期各期,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分别为991.12万元、-2,809.82万元及-1,124.15万元,主要系子公司莱昂嵘泰、香港润成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形成,2020年金额较大,主要系墨西哥比索对美元汇率变动较大导致外币报表折算减少所致。2021年,主要系墨西哥比索对美元汇率变动导致外币报表折算减少所致。

(五)非经常损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1,673.87万元、1,817.48万元及2,118.84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4,156.07万元、10,961.03万元及7,942.90万元。

2019年、2020年及2021年,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除该等事项影响外,公司非经常性损益规模较小,对公司整体业绩情况影响较小。

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0,576.61万元、27,751.74万元及12,429.99万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15,829.94万元、12,778.51万元及10,061.74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良好,盈利质量较高。

报告各期末,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19年增长34.10%,主要系莱昂嵘泰收到前期增值税留抵退税款及前期客户逾期货款所致。2021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下降,除了2020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高的原因外,主要系2021年原材料采购金额增加所致。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9,685.60万元、-14,420.76万元及-43,971.48万元。

报告各期末,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2020年及2021年,公司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分别为-19,685.60万元、-14,420.76万元及-43,971.48万元,主要系购置机器设备、建设厂房等所支付的现金。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89.27万元、-10,308.87万元及37,976.08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及2020年,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转变为净流出789.27万元及10,308.87万元,主要系当年借款减少而还款增加所致。2021年,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为净流入37,976.08万元,主要系2021年2月,公司成功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发募集资金净额74,843.37万元。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公司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对主营业务产品现有生产线的技改投入以及新建产线、厂房等。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等资本性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之日,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详见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第六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五、报告期内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

(一)会计政策变更

注1: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原准则下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按摊余成本计量、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考虑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和自身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对非交易性权益类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该等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原准则下的“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及财务担保合同。

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调整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之“第五节 管理层分析与讨论”之“五、报告期内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情况”之“(四)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信息”说明。

注2: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规定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

本公司按照规定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对2019年1月1日存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执行此项政策变更对变更当期及以后期间财务数据无影响。

注3:新债务重组准则规定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

本公司按照规定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新债务重组准则,对2019年1月1日存在的债务重组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执行此项政策变更对变更当期及以后期间财务数据无影响。

注4:原收入准则下,公司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商品销售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2)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

新收入准则下,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公司属于在某一段时间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新收入准则的实施未引起本公司收入确认具体原则的实质性变化,仅根据新收入准则规定中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增加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

注5: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本公司在新租赁准则下根据租赁的定义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对于首次执行日(即2021年1月1日)前已存在的合同,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原租赁准则下,本公司根据租赁是否实质上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转移给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新租赁准则下,本公司不再区分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对所有租赁(选择简化处理方法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本公司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计量使用权资产,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本公司在应用上述方法的同时根据每项租赁选择采用下列一项或多项简化处理:

1)对将于首次执行日后12个月内完成的租赁作为短期租赁处理;

2)计量租赁负债时,对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采用同一折现率;

3)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4)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际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5)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6)对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之前发生的租赁变更,不进行追溯调整,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在新租赁准则下,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应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而不是原租赁的标的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划分为经营租赁且在首次执行日后仍存续的转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基于原租赁和转租赁的剩余合同期限和条款进行重新评估,并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重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将其作为一项新的融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除转租赁外,本公司无需对其作为出租人的租赁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本公司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金融工具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二)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三)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新收入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1、合并资产负债表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2)执行新收入准则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2)执行新收入准则

(四)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信息

1、本公司金融资产在首次执行日按照修订前后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

单位:元

2、本公司金融资产在首次执行日原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修订后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账面价值的调节表如下:

单位:元

注:CAS22为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下同。

3、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原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期末金额调整为按照修订后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损失准备调节表如下:

单位:元

4、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新金融工具准则的施行未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重大担保、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或有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

(一)重大担保

根据发行人说明并经本保荐机构核查,截止本摘要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之外的第三方进行对外担保的情形。

(二)重大诉讼、仲裁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作为原告/申请人尚未了结的主要诉讼、仲裁案件如下:

1、嵘泰股份(原告)与供应商四会市辉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被告)的买卖合同纠纷

因被告未能按双方签订的供货合同供货,导致嵘泰股份另行采购原材料铝合金锭产生差价损失,嵘泰股份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价差损失6,601,255.81元,2021年11月29日,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受理此项诉讼。2021年12月27日,被告提出反诉,要求嵘泰股份支付逾期支付货款的利息6,891.99元。2022年3月29日,本案第一次开庭审理。截至本摘要出具日,本案尚未作出一审判决。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摘要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尚未完结的或可预见的涉及金额超过1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等纠纷情况。

(三)行政处罚

报告期内,发行人1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及后续整改情况如下:

2021年4月至6月,扬州市生态环境局对嵘泰压铸开展环境信访专项调查,发现2021年3月21日,嵘泰压铸机加工一车间有超声波清洗水满溢至雨水管网,对于当时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嵘泰压铸未及时启动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扬州市生态环境局做出扬环罚(2021)04-15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两万八千元。

2021年9月13日,扬州市生态环境局在对嵘泰压铸进行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嵘泰压铸有冲洗水漫溢,已提升环保管理意识,已建立巡查处理机制,一旦发生冲洗水漫溢等突发情况将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处理。

2021年12月17日,扬州市江都生态环境局出具专项说明,认为上述违法行为的性质为一般违法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且公司已经整改规范。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该事件情节较为轻微,发行人已改正上述行为并及时缴纳罚款,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四)重大期后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之日,公司无其他重大期后事项。

(五)其他或有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

其他或有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

七、纳税情况

(一)公司主要税种和税率

1、流转税、财产税及附加税

注:根据2018年4月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2018年1月至4月公司销售产品适用17%的税率,出口货物执行“免、抵、退”税政策,退税率为17%;2018年5月以后公司销售产品适用16%的税率,出口货物执行“免、抵、退”税政策,退税率为16%;

根据2019年3月2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2019年1月至3月公司销售产品适用16%的税率,出口货物执行“免、抵、退”税政策,退税率为16%;2019年4月以后公司销售产品适用13%的税率,出口货物执行“免、抵、退”税政策,退税率为13%;

三级子公司莱昂嵘泰报告期内按经营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有关规定税率16%计缴。

不同税率的纳税主体企业所得税税率说明:

(二)税收优惠政策及依据

1、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关于认定江苏省2015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苏高企协[2015]17号),本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三年,即2015年度至2017年度。根据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公示江苏省2018年第二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本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三年,即2018年度至2020年度。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1年11月30日发布《关于公示江苏省2021年第二批认定报备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本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三年,即2021年度至2023年度。

2、珠海嵘泰有色金属铸造有限公司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示广东省2017年第一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粤科高字[2018]69号),珠海嵘泰有色金属铸造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三年,即2017年度至2019年度。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示广东省2020年第一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珠海嵘泰有色金属铸造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三年,即2020年度至2022年度。综上,该公司报告期内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3、扬州嵘泰精密压铸有限公司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示江苏省2020年第二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扬州嵘泰精密压铸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三年,即2020年度至2022年度。综上,该公司报告期内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第六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不超过65,067.00万元(含65,067.00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进行调整。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

(1)全球汽车轻量化发展趋势拉动汽车铝合金压铸件市场需求

在世界范围内节能减排标准愈发严格的大环境下,汽车轻量化作为实现汽车节能减排的重要路径,已被各国政府部门以及全球各大汽车制造商所广泛接受,成为未来世界汽车发展的长期趋势。根据美国铝业协会(Aluminum Association)下属的铝业交通组(Aluminum Transportation Group)的数据显示,汽油乘用车减重10%可以减少3.3%的油耗;柴油车减重10%则可以减少3.9%的油耗。轻量化同样对电动车(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车)有良好的节能效果。减重10%和15%分别可以达到6.3%和9.5%的电能消耗。减轻汽车重量的同时即降低了动力和传动系统的负荷,使得汽车在同样的牵引负荷状态下表现出更优越的动力性能。

根据Ducker Worldwide的预测,铝制引擎盖的渗透率会从2015年的48%提升到2025年的85%,铝制车门渗透率会从2015年的6%提升到2025年的46%。具体反映在平均单车用铝量上,1980年北美地区每辆车平均用铝量为54kg,到2010年增长到154kg,预计到2025年每辆车的平均用铝量将会达到接近325kg。

因此在未来的10~15年,相应的铝合金压铸件在汽车上的应用将呈现快速的增长。本项目是顺应汽车行业轻量化的发展趋势,满足未来汽车铝合金压铸件市场需求的必然选择。

(2)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快速发展催生铝合金压铸件行业巨大增量市场需求

电池续航里程较短是制约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提高新能源汽车续航里程主要途径一是电池技术发展,二是减轻整车重量。目前减轻车身重量增加续航里程是新能源汽车发展重要的手段。从现有技术手段来看,使用铝制零部件实现汽车轻量化是当前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重要趋势。而且,新能源汽车对于车身重量的要求较传统能源汽车更为严格,以比亚迪秦EV300为例,为追求长续航其电池组重量达到近500kg,而传统汽车的发动机总重量一般为80-160kg。一辆70L汽油的汽车行驶里程可达700-900Km,而载有500kg电池的电动车续航里程仅400Km左右。因此,新能源汽车更多采用较轻的铝合金压铸件,特斯拉(TESLA)Model S系列车型中95%结构采用铝合金材料。随着新能源汽车轻量化的发展,加大汽车铝合金压铸件比例是新能源汽车轻量化的主要措施,铝合金压铸件未来市场需求巨大。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预测,2015年传统燃油车单车用铝量为160kg时,新能源汽车单车用铝量为250kg,二者比例约为1.56,以该比例测算新能源汽车2020-2022年单车铝合金用量分别为297、313和328kg。若按照车用铝合金4万元/吨单价测算,汽车上铝材工艺中压铸件占比65%,2022年全球和中国新能源车车用铝合金市场空间分别为643亿元、308亿元,铝合金压铸件市场空间分别为418亿元、200亿元。

未来,新能源汽车市场持续快速增长,同时由于更加严格的轻量化要求导致新能源汽车用铝铸件的比例不断增加,将对汽车铝合金压铸产业的发展形成有力的推动。

(3)公司具备稳定的生产技术、成熟的生产管理经验和充足的人才储备

公司从事汽车铝合金精密压铸件生产20余年,积累了稳定的行业生产技术,已取得多项行业领先的技术成果,并将已掌握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依托产品和技术的不断创新提升公司在行业的核心竞争优势,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共获得授权保护的专利105项。

公司多年来专注于铝合金精密压铸件产品研发及生产,一直以来与全球知名的大型跨国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合作,从中积累了丰富的研发、生产和管理经验。已形成了完善的生产工艺,并建立起了标准化的生产流程,产品质量稳定并能满足公司的各项技术要求,具备了规模化生产的条件。公司主要管理人员拥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创建了符合企业实际情况和市场规律的经营模式和高效管理体系,并且建立了一套完善、规范、标准的企业管理制度。公司现有的研发流程、生产工艺优化经验、质量管理体系和技术团队是公司产品技术持续创新的基础,也是产业化的重要保障。

同时,汽车精密压铸件的生产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涉及产品工艺优化环节、材料开发与制备、压铸工艺控制、精密加工、工艺优化等多个环节。行业的技术壁垒较高,对相关的高级技术人才以及熟练的技术工人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经过长时间的发展壮大,公司具备完善的人才录用、培训、考核和激励体系,能够较好地实现人才引进、激励,公司具备稳定充足的人才储备。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

(1)布局新能源汽车市场,为公司带来新的盈利增长点

随着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和城镇化进程加速推进以及汽车保有量的持续增长,能源紧张和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近年来,我国已经将节能和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作为汽车行业产业升级和战略转型的重点,相继推出多项政策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应用和推广。2016年12月,国务院发布《“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明确了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等绿色低碳产业的战略地位,要求大幅提升新能源汽车和新能源的应用比例,全面推进高效节能、先进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体系建设,推动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等绿色低碳产业成为支柱产业,到2020年,上述产业产值规模达到10万亿元以上,当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生产能力达200万辆、累计产销量超过500万辆;2017年4月,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联合发布《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在“重要任务”中指出到2020年,新能源汽车年产销达到200万辆,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占汽车产销20%以上。

然而当前电池续航能力不足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主要的解决方式包括在设计上大量使用铝合金材料减轻车身重量以增加续航里程。新能源车用铝合金部件的应用推广对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持续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汽车铝合金压铸件行业的下游客户结构仍以传统燃油汽车企业为主,未来新能源汽车行业市场的革新将为汽车铝合金压铸件企业带来新的市场机遇,同时也将促进新一代高性能、适用性强的铝合金压铸件产品的推广使用。

公司现已取得多项新能源汽车零部件订单,其中包括比亚迪、长城、宝马7系列新能源汽车精密压铸件等。本次项目公司拟增加年产110万件新能源汽车铝合金零部件产品产能,有助于更好满足下游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的新增市场需求,同时将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本项目是顺应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趋势,满足未来汽车铝合金压铸件需求增长的必然选择。

(2)把握市场机遇,提高企业全球市场竞争力的必然选择

随着全球整车产量持续上升,汽车保有量不断增加,全球采购向有成本优势的中国转移,不断增长的出口市场给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带来新机遇。

近年来,受益于我国汽车工业的发展,我国汽车铝合金压铸件行业也获得了较快的发展。国内部分优秀的汽车铝合金压铸件生产企业业务运行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得到了显著提高,各类产品产能快速扩大,产品质量稳定性较高,并通过相关产品的认证,进入到全球汽车零部件供应商配套体系中。但从整体来看,我国汽车铝合金压铸件企业规模还相对较小,中高端车型的配套市场仍以外资或合资企业为主导,进而也为内资汽车铝合金精密压铸件企业留下巨大的替代空间。外资企业优势主要体现在配合整车厂商在铝合金精密压铸件产品的前端设计能力,随着内资汽车铝合金精密压铸件企业设计技术水平和生产能力逐步上升,越来越多的国内企业,将参与到国际汽车零部件供应体系中,未来替代外资品牌产品将是必然趋势。

近年来,公司凭借先进的技术开发水平、良好的产品质量优势,为客户提供汽车铝合金精密压铸件产品前端设计、制造加工等服务。公司产品已应用到全球知名的大型跨国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及知名汽车整车厂商的各类车型中,且在电动转向机壳体产品系列领域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公司作为本土汽车铝合金精密压铸件制造领先企业,将凭借技术和质量等方面的优势,把握住市场发展机遇,力争占据国内市场更大份额,并能够进入到全球汽车零部件配套体系,扩大出口并在全球建立营销服务体系,最终成长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汽车铝合金精密压铸件细分行业的龙头企业。

本次项目的实施,使得公司产品结构更加优化,盈利能力得到明显改善;并且在与知名厂商合作的过程中,学习先进的生产和管理经验,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走品牌化发展道路,实现公司的跨越性发展。

(3)丰富产品结构,满足商用车零部件订单需求

多年来,公司专注为大型跨国汽车零部件供应商提供配套生产服务,业务覆盖全球汽车市场。公司主要客户包括全球知名的大型跨国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及知名汽车整车企业,包括博世(BOSCH)、采埃孚(ZF)、耐世特(NEXTEER)等。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上汽大众、一汽大众、上汽通用等知名整车制造商。

近年来公司积极开拓新产品项目,完善公司产品结构,已取得了包括EL58变速箱壳体、BT1XX转向系统精密压铸件等大型皮卡和新能源皮卡等商用车的定点产品。商用车作为汽车行业两大品类之一,主要使用于生产、运输领域。由于美国、墨西哥等美洲国家地域辽阔、居住分散等特点,皮卡等商用车在该区域销量巨大且集中,2020年全球商用车销量为2,438.2万辆,其中美洲商用车销量为1,347.1万辆,占全球总销量的55.27%。

本次募投项目已取得博世(BOSCH)、采埃孚(ZF)、耐世特(NEXTEER)等多个海外优质客户的定点项目,且主要为商用车零部件。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能较好满足新增订单需求。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一)年产110万件新能源汽车铝合金零部件项目

1、项目概况

年产110万件新能源汽车铝合金零部件项目计划投资总额38,000.00万元,实施主体为子公司嵘泰压铸,现有土地作为实施场地,新建二期厂房,新增各种主要生产及辅助设施,预计建成完全达产后将新增110万件新能源汽车铝合金零部件生产能力。

2、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合计总投资38,00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37,514.00万元,软件投资486.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38,000.00万元。项目投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3、项目建设进度安排

本项目建设期为18个月,主要包括项目土建阶段;设备购买与调试阶段、人员招聘培训阶段;全线试生产阶段;竣工验收、投产阶段等五个阶段,具体进度安排如下:

4、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经济效益良好,项目建成完全达产后,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3.60%,税后投资回收期为7.35年。

5、项目相关手续情况

年产110万件新能源汽车铝合金零部件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嵘泰压铸,本项目建设地点为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正谊村肖南、大前组。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之日,项目取得的立项、环评等政府审批文件及项目用地情况如下:

6、实施募投项目的能力储备情况

(1)技术能力:通过在铝合金精密压铸件领域的长期生产实践经验的积累,公司拥有坚实的产品基础和领先的技术工艺,技术应用成熟。(2)客户和订单积累:经过多年深耕,公司已与博世、采埃孚、耐世特等优质全球客户建立稳定良好合作关系;在新客户开拓方面也有重大突破,已逐步与长城、比亚迪等国内本土造车新势力品牌建立合作关系,发行人在新产品开拓方面具有较强实力,为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消化提供充足保障。(3)管理和运营:在人员管理及运营方面,公司已经形成了一支具有丰富行业实践经验和专业背景的生产、研发和管理团队,具有快速高效的创新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够为募投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提供充分支持。(4)场地建设准备: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均在公司已取得土地上建设,募投项目的场地配备充足。

(二)墨西哥汽车精密铝合金铸件二期扩产项目

1、项目概况

公司拟用资金27,067.00万元投资于墨西哥汽车精密铝合金铸件二期扩产项目,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发行人子公司莱昂嵘泰,将在墨西哥莱昂市科里纳斯工业园104-140号作为实施场地,建成后将新增约86万件铝合金壳体的生产能力。

2、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合计总投资27,067.00万元。其中:设备投资16,117.00万元,软件投资150.00万元,土建投资9,000.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80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27,067.00万元。项目投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3、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经济效益良好,预计项目建成完全达产后,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5.19%,税后投资回收期为7.40年。

4、项目建设进度安排

本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主要包括项目土建、设计阶段;设备购买与调试阶段、人员招聘培训阶段;全线试生产阶段;竣工验收、投产阶段等五个阶段,具体情况如下:

5、项目相关手续情况

墨西哥汽车精密铝合金铸件二期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莱昂嵘泰,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之日,该项目已取得扬发改外经发【2021】366号《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以及江苏省商务厅境外投资证第N3200202200087《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6、实施募投项目的能力储备情况

(1)技术能力:通过在铝合金精密压铸件领域的长期生产实践经验的积累,公司拥有坚实的产品基础和领先的技术工艺,技术应用成熟。(2)客户和订单积累:经过多年深耕,公司已与博世、采埃孚、耐世特等优质全球客户建立稳定良好合作关系,在全球市场尤其是北美市场的新产品开发合作不断深化。获取了EL58变速箱壳体、BT1XX转向系统精密压铸件等新款产品,该等产品主要应用于北美市场大型皮卡和新能源皮卡等商用车型,为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消化提供了保障。(3)管理和运营:在人员管理及运营方面,公司已经形成了一支具有丰富行业实践经验和专业背景的生产、研发和管理团队,具有快速高效的创新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够为募投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提供充分支持。(4)场地建设准备: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均在公司已取得土地上建设,募投项目的场地配备充足。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内容

(一)发行人2019年度审计报告、2020年度审计报告及2021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二)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保荐工作报告;

(三)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资信评级机构就本次发行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

(五)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

(一)发行人

(二)保荐人、受托管理人、主承销商

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9日